專訪孫中興:詐騙,寄生在情理之間
詐騙,未曾從(cong) 人們(men) 的視線中移開過。如果不是家人或本人親(qin) 身經曆,我們(men) 似乎也習(xi) 慣了以為(wei) 那隻是一些騙得了別人騙不了自己的套路。
最近,多起詐騙相關(guan) 的案件成為(wei) 公共討論的焦點,也讓這個(ge) 話題再次變為(wei) 熱點。多年來,社會(hui) 層麵反複在宣傳(chuan) “防詐反詐”,甚至可以說詐騙與(yu) 反詐是一對十分古老的矛盾了,但為(wei) 何此類案件仍時有發生?
身在我國台灣的孫中興(xing) 先生也在持續關(guan) 注相關(guan) 事件的進展。社會(hui) 學者出身的他更關(guan) 心係列詐騙案件之下,潛藏的結構性根源。2019年,他在台灣大學將“詐騙社會(hui) 學”帶進了大學課堂,希望從(cong) 社會(hui) 學的視角回看日常生活中的詐騙事件。在孫中興(xing) 看來,詐騙從(cong) 來不隻是單純地“騙”而已,它是寄生在信賴之上而成長的過程性事件。人們(men) 並非隻要不貪圖小便宜,就不會(hui) 上當受騙。對突破階層的渴望、對情感的潛在需求,這些都有可能成為(wei) 如今詐騙事件中的誘餌。詐騙說到底,是一場關(guan) 乎社會(hui) 信賴的攻防戰。
詐騙的“生長”
新京報:孫老師。2017年,我們(men) 曾圍繞愛情這一話題與(yu) 你有過交流。彼時你開設的公開課“愛情社會(hui) 學”因智識和風趣在兩(liang) 岸三地都頗受歡迎。如今時隔六年,你的關(guan) 注領域在不斷拓寬,新書(shu) 《詐騙社會(hui) 學》繁體(ti) 版也將在台灣地區出版。連日來,關(guan) 於(yu) 緬甸電信詐騙的新聞在大陸地區備受關(guan) 注。不知道身在台灣的你對此是否有所耳聞?
孫中興(xing) :最近我也在關(guan) 注緬北電信詐騙的相關(guan) 新聞。如今這種大規模詐騙在組織分工上越來越嚴(yan) 密,內(nei) 部分工越來越細,有相應的激勵製度,話術也更加精密,就像一個(ge) 具有一定規模的公司。這幾年就業(ye) 情況不容樂(le) 觀,他們(men) 開出的高薪回報對於(yu) 底層民眾(zhong) 而言具有很大誘惑力。
實際上在緬北電詐在大陸引起關(guan) 注之前,台灣已經有類似的情況出現。很多年輕人會(hui) 私自前往柬埔寨的KK園區,警方得知相關(guan) 消息後曾在機場組織勸返,但還是有人去了。以前我們(men) 的新聞常說,台灣現在輸出了很多詐騙犯到東(dong) 歐國家、東(dong) 南亞(ya) 國家,這讓我們(men) 覺得非常難過。
總之,我相信警方或有關(guan) 機構一定掌握著具體(ti) 資料,不然能寫(xie) 出《孤注一擲》這樣的劇本的人,不可能僅(jin) 僅(jin) 是憑空構想的,隻不過大部分學術研究沒有渠道接觸到這樣的資料。
新京報:前不久,“中科院博士被騙至緬北”曾引發了公眾(zhong) 討論。由於(yu) 受騙者的“博士”身份,互聯網上有不少聲音感慨“博士讀了這麽(me) 多書(shu) ,竟也這麽(me) 容易被騙”“連小學生都知道的,不要輕易相信陌生人的道理,博士都不知道?”且由此還再度引發了關(guan) 於(yu) “讀書(shu) 無用”的爭(zheng) 論。對此,你怎麽(me) 看?
孫中興(xing) :我想這本質上是否還是同個(ge) 體(ti) 的處境有關(guan) 。如果他不為(wei) 收入焦慮,緬北還能成為(wei) 一種誘惑嗎?當然這也很難完全下定論,一旦失去道德底線,人就可能被更大的欲望所俘獲。這是道德底線的問題,它不是到大學才被教育的,應該從(cong) 小就明確:“人到底能不能為(wei) 了錢,去做虧(kui) 心事”。
另外就是,新聞媒體(ti) 隻是報道了一位博士受騙,我們(men) 就不要認為(wei) 所有的博士都會(hui) 如此,進而上升到整個(ge) “讀書(shu) 人群體(ti) ”。至少我認為(wei) 這可能是做評論該有的準則,也是比較好解決(jue) 問題的方式。否則怎麽(me) 辦呢?因為(wei) 一個(ge) 博士受騙,所以撤銷所有高校?大概不能這樣因噎廢食吧。不要譴責受害人,也不要殃及無辜。有些被騙的人很容易因此走向另一個(ge) 極端,因受一個(ge) 人騙而對社會(hui) 上所有的人失去信賴。
如果我們(men) 真地想弄清楚這個(ge) 問題,不如去看看他的成長經曆,他在求職過程中是否有過陰影?究竟是什麽(me) 事情導致他最終走上了那條路?我常常覺得,社會(hui) 上發生的很多新聞背後,我們(men) 要不要去了解那是一個(ge) 活生生的人?而不要一下子就去下定論、貼標簽,“這是壞人,那是蠢人……”去理解他們(men) 才有可能在以後的防詐騙上真正獲得實效,要讓他們(men) 的經曆成為(wei) “教材”,而不是讓他們(men) 本人成為(wei) “替罪羊”。
我在教書(shu) 期間也反複和學生說,不要因為(wei) 一時的利益作弊,如果真的過不去,坦誠講出來,學習(xi) 上遇到什麽(me) 障礙,我們(men) 一起想別的辦法。順著這個(ge) 邏輯,有時候我們(men) 其實真正希望的是人們(men) 能有多一些的路子可以走,而不是隻有唯一的選項。
新京報:你曾在接受媒體(ti) 采訪時稱,“講愛情其實是在談平等”,那麽(me) ,透過詐騙這個(ge) 現象,你主要想探討的是什麽(me) ?
孫中興(xing) :這裏我最想談的是“以不騙應萬(wan) 騙”。詐騙是很實際的問題,人們(men) 常常會(hui) 困惑,為(wei) 什麽(me) 我們(men) 天天講“防詐”,依然還有那麽(me) 多詐騙現象存在。這既與(yu) 觀念相關(guan) ,本質上恐怕還要靠更大範圍的製度完善。
首先是從(cong) 自我做起,包括在日常生活中,對他人保有起碼的尊重,尤其在家庭環境中,父母不要總是以“為(wei) 你好”之名就把孩子的一切需求堵死,這樣下去親(qin) 子關(guan) 係也不會(hui) 改善。特別是這個(ge) 時代,今天年輕人受的教育和父母一輩是很不一樣的。其次是製度層麵,公權力如何讓守法的人不覺得吃虧(kui) ?這歸根結底仍然是一個(ge) “平等”問題,如果作弊者得高分,行騙者錦衣玉食,這不是把人逼上梁山嗎?越是在公平的製度下,詐騙就越沒有容身之所,大家各憑本事,這是良性的生態。
詐騙不隻是“騙”
新京報:談及詐騙,可能很多人會(hui) 下意識覺得,隻要不貪圖小便宜,就不會(hui) 上當受騙。據你的觀察,事實如此嗎?“是否陷入詐騙”會(hui) 受到哪些結構性因素的影響?
孫中興(xing) :在談這個(ge) 問題前,我先講一件發生在我身上的真實故事。說起來也不算太丟(diu) 臉(笑)。有一年冬天,我和朋友吃完飯出來,剛下公交車,旁邊有個(ge) 西裝筆挺的老先生,他拿著電話在跟另一邊講:“糟糕,我的皮包拉在出租車上,今晚回不去了,趕快想辦法。”他不是在跟我講,我隻是碰巧在旁邊而已。當時我也沒有多想,就覺得你聯係你的朋友幫忙就好了。前後相隔不遠走了一段路後,我們(men) 停在紅綠燈路口,老先生還在講,他的“基本信息”我幾乎都聽到了,就有些動了惻隱之心。
我就去詢問他目前怎麽(me) 樣了。他遞給我一張名片,說自己是某電子公司的副經理,著急地說今天必須要趕回去。於(yu) 是我問他大概需要多少錢,當時台北還沒有通高鐵,他說他從(cong) 高雄坐飛機來,需要2000多新台幣。我追問是否這麽(me) 多錢就能解決(jue) 問題,他扭捏說:“不瞞您說,我的旅館費用還沒結,您幫我就幫到底吧。”我後來一共給了他5000新台幣,對方還一直強調說“不是給我,我會(hui) 還的”。言語間他上了一輛出租車,揚長而去。那時我才反應過來,這錢他怎麽(me) 還給我呀?
後來得知,這樣的事件在當時附近的大學城屢有發生。所以你看,其實不貪圖便宜的人也有可能上當受騙。這樣的說法還是將責任全部轉嫁到受騙者身上,是對“完美受害者”的想象,但關(guan) 注點其實應該是施騙者的騙術。
話說回來,我也會(hui) 自責當時自己為(wei) 什麽(me) 這麽(me) “傻”。這本書(shu) 中,我不斷在講不要譴責被騙的人“傻”,我們(men) 的社會(hui) 有時候就是需要這樣的“傻”維持信賴的運轉。這些事情就像是生活中的“蒼蠅”,很難完全杜絕。但類似緬北詐騙導致家庭傾(qing) 家蕩產(chan) 的事件,公權力一定要介入,才能夠讓生活在社會(hui) 的“老實人”覺得這個(ge) 社會(hui) 有在保護他,不然這個(ge) 社會(hui) 就難維持,可能會(hui) 變成“人吃人”的社會(hui) 。
新京報:這就需要回到關(guan) 於(yu) “詐騙”的界定上。詐騙是一個(ge) 內(nei) 容駁雜且相對模糊的範疇,在你的研究中,你是如何定義(yi) “詐騙”的?為(wei) 什麽(me) 說“詐騙不隻是‘騙’而已”?
孫中興(xing) :我往往會(hui) 在第一堂課上做一些語言層麵的辨析。說起“詐騙”,回看《說文解字》時我們(men) 就會(hui) 發現,裏麵並沒有記載“騙”這個(ge) 字,不過其中有“欺”字,另外還有一些言字旁有關(guan) 的字。“騙”這個(ge) 字實際上大約到明朝時期,才普遍流行起來,但依然令人覺得奇怪,“騙”和“馬”或“扁”有什麽(me) 關(guan) 係。另外我也結合了有關(guan) 專(zhuan) 家對詐騙或說謊的定義(yi) 。綜合看來,“詐騙”指的是與(yu) 事實不符的事情。一方麵是語言和現實世界不符;另一個(ge) 方麵是語言本身前後不符,自相矛盾,這也叫“詐騙”。有研究還會(hui) 將詐騙範圍進一步擴大,當事人所說的話和心中的本意不符,比如客套話也算一種“詐騙”。
新京報:前些年,大陸流行有“拍花子”的說法。受騙者稱自己在走路時被“拍了一下”,對方用噴灑、塗抹、捂悶迷幻藥的方式讓自己失去了判斷能力,這種說法經媒體(ti) 大肆報道渲染,逐漸在傳(chuan) 播過程中走樣,甚至衍生出當事人被“拍”後“丟(diu) 了魂”的說法,但後經證實,最初其實是受騙者編造的故事。台灣是否有類似的新聞?受騙者為(wei) 什麽(me) 會(hui) 編造這樣的說法自我欺騙?
孫中興(xing) :台灣早些年爆出許多有關(guan) “金光黨(dang) ”的新聞。受騙者在路上偶遇一袋假的金飾,此時騙徒出現稱“見者有份,五五分成”,但黃金不像錢一樣,還需要去兌(dui) 換,而當受騙者回家拿錢交給騙徒後,帶著金飾去兌(dui) 換才發現是假的。後來有新聞報道披露,這些受騙者都覺得當時自己被“迷惑”,不知道發生了什麽(me) 事。於(yu) 是有人去谘詢醫生,特別是麻醉科醫生,是否存在類似武俠(xia) 小說中的“蒙汗藥”,醫生回饋說應該是不可能。之所以有類似的說法,大約是受騙方覺得很丟(diu) 臉,自己因為(wei) 貪財被騙,多少有些說不出口,但如果是受“蒙蔽”性質就完全不同了,好歹是個(ge) “受害人”。
不僅(jin) 是受騙者,施騙方也會(hui) 有一套和常規不同的想法。我曾聽過一個(ge) 相當誇張的說法,作弊的學生稱“如果考試不作弊,老師會(hui) 不高興(xing) ”。當時聽後我十分震驚,那個(ge) 學生解釋說,如果不作弊導致考試分數低,老師會(hui) 覺得自己沒有教好。顯然這套邏輯是有悖於(yu) 常識的,但這的確是當事人為(wei) 自己行動辯護的邏輯鏈條,他(她)必須如此才能為(wei) 自己的行為(wei) 自圓其說。
新京報:廣義(yi) 而言,詐騙是謊言的一種實踐。你在書(shu) 中從(cong) 曆史的角度闡述了謊言的流變,以及人們(men) 對於(yu) 謊言所做過的思辨性討論。即便時至今日,當我們(men) 談論謊言時,“善意的謊言”都仍處於(yu) 一種道德善惡上的模糊地帶。而值得懷疑的是,引入道德主義(yi) 的視角看待謊言本身是否恰當?
孫中興(xing) :這涉及詐騙研究中的“動機”問題,也就是常言道“為(wei) 你好”。日常生活中我們(men) 熟知的詐騙大多是惡意的,但通常在最開始階段,這種惡意是很難被識別的。我們(men) 大部分人沒有學習(xi) 過如何判別對方是否存有惡意,更何況如果對方有心騙你,他(她)剛開始一定是表現出“善意”的。
前些天有學生也問起我,事情是奶奶疼愛的孫子離世,家裏人決(jue) 定瞞著奶奶做一個(ge) AI語音,騙這個(ge) 奶奶說孫子到美國了,然後隔三岔五給奶奶發個(ge) “語音”,這個(ge) 學生是被要求負責技術層麵的操作。他問我說老師這個(ge) 算詐騙嗎。我說這是標準詐騙,隻不過這是所謂的“善意的詐騙”,欺騙的是對方的情感。
剛剛我們(men) 忽略的是,詐騙中還要具體(ti) 看兩(liang) 人的關(guan) 係。如果是很好的關(guan) 係,需要用到善意的謊言嗎?不能告訴對方真相嗎?你覺得他(她)承擔不起嗎?回到這件事,我反問說你決(jue) 定什麽(me) 時候告訴奶奶真相,難道要到她臨(lin) 終時意識模糊的刹那,在她耳邊大喊“奶奶,你的孫子已經在那邊等你啦,你放心去吧”?這聽起來有些黑色幽默。但真的要這樣嗎?那時奶奶心中在想什麽(me) 呢?我個(ge) 人覺得不需要通過謊言來維係關(guan) 係。
上升到社會(hui) 層麵,如果我們(men) 都彼此維係你好過、我也好過,久而久之還有人願意說真話嗎?而且所謂的道德有時是具有很強的迷惑性的,當真存在不得已而為(wei) 之的謊言嗎?當我們(men) 談論道德主義(yi) 時,還需要增加一種對“權變”的考慮,真正的大仁是,進退存亡,而不失其正。古人也常說“行權有道,可以自貶損以行權,但不能害人以行權”。現在我們(men) 所講的很多借口,都還沒到那種地步,但已經開始說一些言不由衷的話了,這是我不能接受的。(采寫(xie) /新京報記者 申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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