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綜合改革試點22條經驗全國推廣
深圳綜合改革試點22條經驗全國推廣
三年來累計40條“深圳經驗”走向全國
南方日報訊 (記者/崔璨 楊磊)11月16日,國家發展改革委等部門發布《關(guan) 於(yu) 再次推廣借鑒深圳綜合改革試點創新舉(ju) 措和典型經驗的通知》,對深圳綜合改革試點新一批22條經驗進行全國推廣。加上去年全國推廣的18條創新舉(ju) 措和典型經驗,深圳綜合改革試點實施三年期間,累計有40條“深圳經驗”走向全國。
2020年10月,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深圳建設中國特色社會(hui) 主義(yi) 先行示範區綜合改革試點實施方案(2020—2025年)》,並以清單批量授權方式賦予深圳在重要領域和關(guan) 鍵環節改革上更多自主權。三年來,深圳綜合改革試點各項改革舉(ju) 措陸續落地,推出了一批創新舉(ju) 措並取得明顯成效,形成了一批被國家法律、司法解釋、部門行政規章及規範性文件吸收借鑒的製度性成果。
值得注意的是,深圳綜合改革試點新一批22項經驗係首次以“七部委聯合印發”的形式向全國推廣。在支持科技成果轉化方麵,包含科技成果轉移全鏈條服務、新領域新業(ye) 態知識產(chan) 權保護、知識產(chan) 權與(yu) 征信擔保信息互聯互通等4條創新舉(ju) 措。在推進要素市場化配置方麵,包含二、三產(chan) 業(ye) 混合用地新模式、國際職稱視同認可、跨國公司本外幣一體(ti) 化資金池等6條典型經驗。在優(you) 化涉企服務方麵,包含綠色金融監管服務機製、創新低空經濟發展新機製、破產(chan) 製度突破創新等6條創新舉(ju) 措。在改善民生、提高治理效能方麵,包含醫療服務跨境銜接便利、“@深圳—民意速辦”民生訴求綜合服務、健全改革正向激勵機製等6條典型經驗。
本次推廣借鑒的創新舉(ju) 措和典型經驗,均有對應的典型應用場景和具體(ti) 實施效果。“在改革推進中及時總結經驗,把基層改革創新中發現的問題、解決(jue) 的方法、蘊含的規律及時上升為(wei) 製度創新成果,形成較為(wei) 成熟的實踐經驗和行之有效的常態化製度安排,向更大範圍複製推廣。”深圳市委政策研究室(改革辦)副主任孫華明說。
未來,深圳將繼續以綜合改革試點為(wei) 牽引推動全麵深化改革,努力推出一批取得明顯成效的創新舉(ju) 措,落地一批地方標準乃至國際認證標準,形成一批被國家法律、司法解釋、部門行政規章及規範性文件吸收借鑒的製度性成果。
中國(深圳)綜合開發研究院公共經濟研究所執行所長汪雲(yun) 興(xing) 表示,三年間40條創新舉(ju) 措和典型經驗全國推廣,說明了深圳綜合改革試點的路子走對了。這些新的創新舉(ju) 措和典型經驗不僅(jin) 體(ti) 現了“先行示範”,還將對破解深圳新發展階段的難題,推動高質量發展發揮巨大作用。(來源:南方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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