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惕追星行為“失範”釀成惡果
近年來,隨著娛樂(le) 產(chan) 業(ye) 、粉絲(si) 經濟和互聯網科技的高速發展,追星文化的樣態也日新月異。從(cong) “追星族”到“飯圈男孩”“飯圈女孩”,追星逐漸成為(wei) 青年亞(ya) 文化中的獨特景觀。然而,互聯網帶來的高參與(yu) 感、低邊界感,加上青少年身心發展尚未成熟,令追星行為(wei) 時有“失範”,甚至造成惡果。
日前,中青報·中青網記者采訪發現,一些青少年追星在過程中因癡迷明星而走上歧途,或因輕信“偶像”而陷入困境,其折射出的社會(hui) 現象引人深思。
“偶像”的背後究竟是誰
15歲的小媛平時最大的愛好就是追星,她最想要一張明星的親(qin) 筆簽名照。一天,她在網上看到一條廣告,聲稱隻要掃碼加群,就可以免費獲得明星簽名照,小媛毫不猶豫地加入了。
群內(nei) 開啟了全員禁言,隻有管理員發布領取照片的流程:掃描一個(ge) 付款9.9元的二維碼,在點擊支付之前備注“免扣費”即可免費領取簽名照。小媛按管理員所說完成了所有步驟,但還是被扣除了9.9元。
小媛立刻私信QQ群的管理員詢問,對方告訴她,係統不支持未成年人付款,已經自動關(guan) 聯了家長賬戶並開啟自動扣費功能。小媛隻有拿到家長的手機申請解除限製才能退款,否則會(hui) 從(cong) 家長賬戶中自動扣款6萬(wan) 元。
小媛又驚又怕,偷偷拿來父親(qin) 的手機,按對方的指示進行了操作,沒想到這一舉(ju) 動把父親(qin) 銀行卡中的13萬(wan) 元全部轉走。
受害者不隻小媛一人。2022年5月,在農(nong) 貿市場工作的陳華報案稱,自己賬戶中的45萬(wan) 餘(yu) 元被卷走。
1個(ge) 月前,陳華12歲的女兒(er) 小月在短視頻平台上刷到了她最喜歡的明星的視頻號,便發去一條私信。對方回複了一張二維碼截圖,邀請小月添加其為(wei) QQ好友。沒過多久,“偶像”發來消息,說自己的QQ號近日被盜,要求小月配合“律師”接受調查。
按照“律師”的要求,小月把陳華的手機號碼,用該號碼注冊(ce) 的第三方支付平台賬號、密碼,以及收到的驗證碼等毫無保留地告訴了“律師”。陳華的45萬(wan) 元就這樣進了別人的腰包。
在公安機關(guan) 的偵(zhen) 查中,一名遠在湖南的青年賴雨進入警方視線。
大學畢業(ye) 後,賴雨一直無業(ye) ,機緣巧合下結識了用戶名為(wei) “發大財”的網友。該網友告訴賴雨自己有路子,可以幫他賺點“零花錢”。
將自己的支付平台賬號密碼告知對方後,賴雨便開始不斷收到轉賬的“輔助確認”信息。直到被公安機關(guan) 逮捕歸案,賴雨才意識到自己已違法。
原來,“發大財”先從(cong) 小月手中誘騙到陳華的賬戶密碼,再用陳華的賬號將賴雨賬號綁定為(wei) 陳華賬號的“操作員”。按照第三方支付平台“批量轉賬”功能的使用規則,操作員可以通過掃描主賬號的二維碼進行確認,一次將主賬號內(nei) 的金額轉至多個(ge) 賬戶。
2023年6月21日,南通經濟開發區人民檢察院以涉嫌幫助信息網絡犯罪活動罪向法院提起公訴。7月5日,法院判處賴雨有期徒刑一年三個(ge) 月,緩刑兩(liang) 年,並處罰金8000元。
然而,賴雨背後的“發大財”等上線,卻或因使用虛假的、盜用的身份信息,或因藏身境外,而消失在網絡洪流之中。
“中間力量”追星賺錢“兩(liang) 不誤”
泄露、倒賣明星出行信息發展成為(wei) 規模龐大的互聯網灰黑產(chan) 業(ye) 鏈,除了那些能從(cong) 源頭上查到並泄露信息的上線,更有遍布天南海北、數不勝數的黃牛和下線賣家這樣的“中間力量”。
林麗(li) 是一名“飯圈女孩”,為(wei) 了支撐“追星大業(ye) ”,林麗(li) 開始琢磨起快速生財的法子。她打起了倒賣明星的飛機、火車班次信息的主意,並聯係上一名黃牛,交了200元“學費”。接著,林麗(li) 被拉進幾個(ge) 微信群,群內(nei) 聚集了大量信息販子,以及和林麗(li) 一樣的“賣家”。黃牛不定期地將明星行程發布在群內(nei) ,再由林麗(li) 等人出去拉生意。
通過不斷地拉人頭、交換販賣信息,林麗(li) 與(yu) 其朋友等3人分別獲取明星航班、高鐵信息100條至2000條不等,並以每條5元至20元的價(jia) 格出售。
2021年10月,蘇州市公安局吳中分局查辦案件時發現了他們(men) 的交易往來。
蘇州吳中區人民檢察院的承辦檢察官彭登昊表示,航班、高鐵購票信息可準確判斷特定自然人所處的地理位置,且具有一定的時空特征,應當認定為(wei) 行蹤軌跡信息。根據相關(guan) 司法解釋,“行蹤軌跡”信息屬於(yu) “公民個(ge) 人信息”。
2023年7月3日,蘇州市吳中區人民檢察院認定,林麗(li) 等人因非法獲取並向他人出售不特定公民個(ge) 人信息,涉嫌侵犯公民個(ge) 人信息罪。經法院審理,林麗(li) 被判處有期徒刑一年,適用緩刑,各並處相應罰金。
誰泄露了他們(men) 的信息
近幾年,“飯圈”已經發展成具有嚴(yan) 格規則與(yu) 分工的文化社群。密切追蹤明星的動向、準時奔赴現場應援,也成為(wei) “飯圈文化”的重要組成部分。
謝曉菲是某市高鐵站的一名售票員,也是資深追星族。2020年,根據網友提供的明星身份證號碼,謝曉菲登錄鐵路票務係統,查出了幾位明星的訂票信息,並以每條10-20元的價(jia) 格出售。
2021年夏天,謝曉菲與(yu) 男友曹川一同注冊(ce) 小號,加入更多粉絲(si) 群、代拍群發布廣告尋找“客戶”,不方便親(qin) 自查詢時就從(cong) 其他“上家”手中收購信息賺取差價(jia) 。根據出行信息的精確程度,他們(men) 還製定了詳細的價(jia) 位標準。比如,僅(jin) 有車次信息以每條25元出售,精確到車廂號每條35元,精確到座位號則要加價(jia) 到50元。
很多明星因信息泄露深受困擾。在網安大隊的一次日常巡查中,幾個(ge) 微信粉絲(si) 群內(nei) 的異常交易信息和轉賬記錄引起他們(men) 的注意。立案偵(zhen) 查後,這條隱匿許久的“產(chan) 業(ye) 鏈”浮出冰山一角。經過梳理,謝曉菲、曹川兩(liang) 人共出售明星個(ge) 人信息112條,獲利兩(liang) 萬(wan) 餘(yu) 元。
公安機關(guan) 在偵(zhen) 查中發現,謝曉菲和曹川及大部分買(mai) 家都是20多歲的年輕人,甚至還有一名未成年人,年僅(jin) 16歲。
2023年10月27日,無錫市濱湖區人民檢察院以涉嫌侵犯公民個(ge) 人信息罪對謝曉菲、曹川提起公訴。考慮到嫌疑人均為(wei) 年輕人,作案目的單純,對涉案明星的人身安全尚未造成特別嚴(yan) 重的損害,且認罪認罰,法院判處兩(liang) 人有期徒刑一年及一年六個(ge) 月,適用緩刑,並處相應罰金。
無錫市濱湖區人民檢察院承辦人吳雲(yun) 峰表示,明星的行程信息被非法販賣,一方麵說明鐵路和航空係統的管理可能存在漏洞,相關(guan) 監管亟待加強;另一方麵,“市場需求”也是導致信息泄露的重要症結,引導粉絲(si) 理智追星,也需引起關(guan) 注。(涉案人員均係化名)
喬(qiao) 靜容 中青報·中青網記者 李超 來源:中國青年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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