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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國遠進黨黨魁皮塔被暫停國會議員職務

李映民 趙婧楠 發布時間:2023-07-20 09:05:00來源: 中國新聞網

  中新網曼穀7月19日電(李映民 趙婧楠)7月19日,泰國憲法法院就遠進黨(dang) 黨(dang) 魁兼總理候選人皮塔持股一案作出裁決(jue) ,下令暫時停止其國會(hui) 下議院議員的職務。

  19日,泰國憲法法院召開大法官會(hui) 議,審議泰國中央選舉(ju) 委員會(hui) 提交的釋憲申請。中選會(hui) 要求憲法法院對遠進黨(dang) 黨(dang) 魁皮塔持有ITV有限公司42000股份是否導致其應終止議員資格進行裁決(jue) 。此外,中選會(hui) 還請求憲法法院考慮下令暫停皮塔議員職務,直至法院做出裁決(jue) 。

  泰國憲法法院大法官一致同意接受審理釋憲申請。法院認為(wei) ,釋憲申請及證明文件中的事實符合憲法規定,被訴人皮塔應在收到釋憲申請副本之日起 15 天內(nei) 向憲法法院提交辯訴書(shu) 。對於(yu) 請求憲法法院裁決(jue) 皮塔停止議員職務的訴求,憲法法院大法官以 7 比 2投票結果通過決(jue) 議,認為(wei) 釋憲申請和說明文件中陳述的事實有合理懷疑理由,皮塔繼續履行職責可能會(hui) 引起法律問題和異議,妨礙國會(hui) 和下議院的重要工作,因此下令皮塔從(cong) 2023年7月19日起停止擔任國會(hui) 下議院議員身份,直至憲法法院做出裁決(jue) 。

  泰國憲法規定禁止國會(hui) 下議院議員候選人持有媒體(ti) 股份,皮塔在參選泰國下議院議員時仍持有媒體(ti) 公司股份,泰國選舉(ju) 委員會(hui) 因此於(yu) 7月12日正式向泰國憲法法院提起對皮塔下議院議員資格的釋憲申請。(完)

(責編: 王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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