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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人大:以人民為中心 讓立法之路載滿民意

發布時間:2022-04-18 15:20:00來源: 人民網-河北頻道

  人民網石家莊3月25日電 5月1日,《河北省電動自行車管理條例》將正式施行,對電動自行車實行全鏈條管理,彌補了省交通安全管理領域專(zhuan) 項立法的空白,為(wei) 提升電動自行車交通安全管理水平,切實維護群眾(zhong) 利益將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條例的順利出台,體(ti) 現了‘以人民為(wei) 中心’的立法理念,體(ti) 現了基層立法聯係點的‘連心橋’作用,體(ti) 現了立法模式的創新。”河北省人大常委會(hui) 法工委主任周英提到,條例中“設置非標車三年過渡期;居民住宅小區設置的集中充電設施用電,執行居民生活用電價(jia) 格”等規定,都是在立法過程中與(yu) 社區居民代表麵對麵座談,聽取群眾(zhong) 反映而作出的針對性規定,是“全過程人民民主”理念的真實寫(xie) 照。

  發揮主導作用 積極回應“民需”

  河北省是電動自行車銷售和使用大省,目前保有量約為(wei) 2500萬(wan) 輛。電動自行車在便利群眾(zhong) 生活的同時,也衍生出一係列交通秩序和安全問題。正所謂“人民有所呼,立法有所應”。為(wei) 維護道路交通秩序,預防和減少交通事故、火災事故,有必要製定一部有較強操作性的地方性法規,切實加強對電動自行車的管理。石家莊市公安局黨(dang) 委副書(shu) 記、常務副局長康海潮介紹:“為(wei) 切實推動法規的貫徹實施,石家莊把登記上牌作為(wei) 關(guan) 鍵一役和最硬一仗,先行在橋西、新華、長安、裕華、高新五個(ge) 區開展了集中登記上牌攻堅行動。今年1月14日啟動了電動車網上登記備案預約,2月14日啟動上牌工作,截至3月24日,全市電動自行車共累計登記上牌1145314輛,平均日完成登記上牌3萬(wan) 餘(yu) 輛,單日最高上牌達3.9萬(wan) 輛。”

  為(wei) 了將該條例打造為(wei) 民主立法的典範,省人大常委會(hui) 始終堅持黨(dang) 委領導、人大主導和社會(hui) 參與(yu) ,從(cong) 立法格局上體(ti) 現最廣泛的民主。

  “省委對這部法規高度重視。”周英透露,省委書(shu) 記王東(dong) 峰多次作出重要批示,提出明確指導意見和具體(ti) 要求,先後三次修改條例草案文本,共修改三十餘(yu) 處。

  省人大常委會(hui) 充分發揮主導作用,充分調動各位常委、各專(zhuan) 委的力量,形成集體(ti) 工作合力,經過常委會(hui) 三次審議,對法規進行反複、多次修改完善,紮實推進立法工作,為(wei) 法規的出台提供了有力的組織保障。

  據了解,該條例自去年9月底常委會(hui) 二審後至11月常委會(hui) 三審前,有效工作時間僅(jin) 為(wei) 35天,時間緊、任務重。為(wei) 此,省人大常委會(hui) 法工委、監察司法工委和省公安廳組成立法專(zhuan) 班,倒排工期、掛圖作戰、緊密配合,力求把各種情況摸得更準,把各項工作做得更細。

  在前期調研中,省人大常委會(hui) 法工委全麵了解外省市情況,細致研究有關(guan) 電動車管理的5部省級地方性法規、10部設區的市法規和11部地方政府規章,逐條分析、細心比對、全麵參考;期間,組織集體(ti) 碰改會(hui) 8次、立法座談會(hui) 3次,相關(guan) 省直部門,電動車生產(chan) 商、銷售商、維修點,快遞、外賣單位,共享單車管理企業(ye) 等部門共同參加,開誠布公、各抒己見,一次次“頭腦風暴”,碰撞出一個(ge) 個(ge) “智慧火花”;同時緊密結合省情實際,專(zhuan) 班成員集體(ti) 研究、群策群力,前後修改二十三稿,圓滿完成三百餘(yu) 條修改對照任務。

  省委重視、人大主導、各方參與(yu) ,載滿民意的立法進程一再提速。

  以人民為(wei) 中心 傾(qing) 聽“民聲”反映“民意”

  電動自行車受眾(zhong) 麵大、涵蓋範圍廣、社會(hui) 關(guan) 注度高,與(yu) 人民群眾(zhong) 生活息息相關(guan) 。在修改過程中,省人大常委會(hui) 始終堅持問題導向、需求導向、效果導向,針對管理部門、生產(chan) 者、銷售者、使用者、維修者五大類群體(ti) 製定了分眾(zhong) 化、精準化的調研方案和提綱,通過實地走訪與(yu) 座談調研相結合,委托調研與(yu) 自主調研相結合,麵對麵了解民情,心貼心反映民意,實打實集中民智,開展全過程民主立法。

  在《條例》製定過程中,除座談、論證等常規方式外,省人大常委會(hui) 克服疫情影響,創新方式方法,利用電子平台的智能優(you) 勢,充分發揮網絡信息的助力作用。將梳理出的難點焦點問題製作“問卷星”小程序開展問卷調查,9000餘(yu) 人參與(yu) 填寫(xie) ;同時利用視頻會(hui) 議借鑒外省經驗。為(wei) 了做到數據準確,聯合省交管局對交通事故大數據進行研究分析,把研究結果作為(wei) 立法決(jue) 策的重要依據。

  周英介紹,在立法的過程中,省人大常委會(hui) 緊密結合省情實際,從(cong) 保障群眾(zhong) 出行安全出發,創造性提出了“成年人駕駛電動自行車隻能搭載一人,十六周歲以上至未滿十八周歲的未成年人駕駛電動自行車不得搭載人員”的規定。

  “非標車的管理也是群眾(zhong) 比較關(guan) 注的問題,過渡期設置時間越長,安全隱患越大,對公眾(zhong) 安全威脅也越大。為(wei) 推動不符合國標的電動自行車有序退出,條例專(zhuan) 門作出規範。”周英稱,在充分考慮省情實際的基礎上,對不符合強製性國家標準的電動自行車,設置三年過渡期。同時鼓勵電動自行車生產(chan) 者、銷售者采取以舊換新、折價(jia) 回購等方式回收廢舊和不符合強製性國家標準的電動自行車。

  立法還體(ti) 現了實實在在的民主和溫度。對群眾(zhong) 反映強烈的電動自行車通行難、停車難、充電難等問題,《條例》給出解決(jue) 措施。

  河北省人大常委會(hui) 在《條例》的立法過程中,堅持科學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把全過程人民民主具體(ti) 地、現實地貫穿到立法工作的全過程、各環節,確保《條例》符合憲法精神、反映人民意誌、體(ti) 現地方特色、得到有效遵循。(張繼航、邊翠萍、梅曉)

(責編: 李文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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