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進一步調整優化疫情防控措施
為(wei) 認真貫徹黨(dang) 中央、國務院決(jue) 策部署和省委第91次疫情防控專(zhuan) 題會(hui) 暨省疫情防控工作領導小組會(hui) 議精神,嚴(yan) 格落實《新型冠狀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和國務院聯防聯控機製疫情防控“九不準”要求,結合我省疫情防控實際,7月7日,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領導小組發出通知,對我省疫情防控政策調整如下:
一、優(you) 化交通場站和公路卡口防控工作
1.各地交通場站、公路卡口疫情防控檢查站點要優(you) 化疫情防控檢查流程,對疫情高、中風險區的入晉返晉人員繼續嚴(yan) 格落實落地核酸+點對點轉運+隔離管控等全鏈條閉環管理措施。對疫情低風險區的入晉返晉人員,要嚴(yan) 格查驗48小時內(nei) 核酸檢測陰性證明,在第一落點進行免費核酸采樣,點對點接返健康監測3天,推送信息並納入社區(村)網格化管理,如該低風險區調整為(wei) 中、高風險區,立即回溯7天開展人員追蹤排查。省級將及時公布疫情風險區名單,各市、縣要動態研判疫情輸入風險,加強重點人員排查管控。
2.省外無疫情風險縣(市、區)的入晉返晉人員,不再查驗48小時內(nei) 核酸檢測陰性證明,不再實施落地核酸檢測,抵晉後24小時內(nei) 完成一次免費核酸檢測,在做好個(ge) 人防護的前提下有序流動。
3.省內(nei) 無疫情時,省內(nei) 人員、車輛有序通行。
二、嚴(yan) 格中高風險區所在縣入晉返晉人員管控措施
1.對7天內(nei) 有高風險區旅居史的入晉返晉人員,實施7天集中隔離醫學觀察措施,在第1、2、3、5、7天各開展一次核酸檢測。
2.對7天內(nei) 有中風險區旅居史的入晉返晉人員,實施7天居家隔離醫學觀察措施,在第1、4、7天各開展一次核酸檢測。
3.對7天內(nei) 有低風險區旅居史的入晉返晉人員,抵晉後3天內(nei) 再完成2次核酸檢測,並做好健康監測。
4.隔離醫學觀察管理期限自離開風險區域算起,排查時間從(cong) 當地調整風險等級之日起回溯7天。
三、嚴(yan) 格重點人員管控措施
1.對入境人員,嚴(yan) 格實施“7天集中隔離醫學觀察+3天居家健康監測”管控措施。集中隔離醫學觀察的第1、2、3、5、7天各開展一次核酸檢測,解除集中隔離後,落實點對點閉環管理,實施居家健康監測,並於(yu) 居家健康監測的第3天開展一次核酸檢測。
2.對密切接觸者,嚴(yan) 格實施“7天集中隔離醫學觀察+3天居家健康監測”管控措施。集中隔離醫學觀察的第1、2、3、5、7天各開展一次核酸檢測,居家健康監測的第3天開展一次核酸檢測。
3.對密接的密接,實施7天居家隔離醫學觀察措施,在第1、4、7天各開展一次核酸檢測。如核酸檢測均為(wei) 陰性,且對應的密切接觸者前兩(liang) 次核酸檢測均為(wei) 陰性,可於(yu) 第7天解除居家隔離醫學觀察。
4.對與(yu) 疑似病例、確診病例和無症狀感染者共同暴露於(yu) 婚(喪(sang) )宴、餐館、超市、商場、農(nong) 貿(集貿)市場等人員密集和密閉場所,但不符合密切接觸者、密接的密接判定原則的涉疫場所暴露人員,經風險評估對感染風險較高的人員采取核酸檢測措施,在判定後的第1、3天各開展一次核酸檢測。
5.對與(yu) 入境人員、進口冷鏈等貨物及環境直接接觸、集中隔離場所和定點醫療機構等高風險崗位從(cong) 業(ye) 人員,脫離工作崗位後,實施7天集中或居家隔離醫學觀察措施,其間第1、4、7天各開展一次核酸檢測。
6.對治愈出院或解除集中隔離的確診病例、無症狀感染者,實施7天居家健康監測,於(yu) 第3、7天各開展一次核酸檢測;其同住人員,在第3、7天各開展一次核酸檢測。
四、優(you) 化社會(hui) 麵常態化核酸檢測和公共場所查驗工作
1.各地要根據風險研判結果,優(you) 化社會(hui) 麵常態化核酸檢測和公共場所核酸檢測證明查驗工作,合理確定核酸檢測範圍和頻次。
2.本地發生疫情後,要按照《新冠肺炎疫情不同場景下區域核酸檢測策略》規定要求,科學組織核酸檢測工作。
3.對風險職業(ye) 人員和重點機構場所人員、物品和環境核酸檢測,嚴(yan) 格按照《新型冠狀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要求執行。取消郵件快件總倉(cang) (第一落點分撥中心)關(guan) 於(yu) 進口國際郵件快件和中高風險地區的郵件快件靜置期相關(guan) 規定。
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領導小組要求各級、各部門要提高站位、強化落實,按照“及時發現、快速處置、精準管控、有效救治”的總要求,完善相關(guan) 配套措施,進一步提高防控工作的科學性、專(zhuan) 業(ye) 性、精準性,堅決(jue) 守住不發生規模性疫情反彈的底線。(記者秦洋)
版權聲明:凡注明“來源:新利平台”或“新利平台文”的所有作品,版權歸高原(北京)文化傳(chuan) 播有限公司。任何媒體(ti) 轉載、摘編、引用,須注明來源新利平台和署著作者名,否則將追究相關(guan) 法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