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管理新製度下月起實施
◎ 經依法批準的國土空間規劃是實施用途管製、用地審批以及各類開發、保護、建設活動的基本依據
◎ 被征收的土地已經確權到戶的,土地補償(chang) 費的百分之八十以上歸被征地農(nong) 戶所有
11月23日,省政府新聞辦舉(ju) 行新聞發布會(hui) ,省自然資源廳介紹《安徽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辦法》修訂情況。
《安徽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辦法》已經2022年5月27日安徽省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hui) 常務委員會(hui) 第三十四次會(hui) 議修訂,是我省開展土地管理各項工作的重要法規依據,將於(yu) 12月1日實施。
此次修訂,在國土空間規劃、耕地保護、建設用地管理等方麵作出了較大幅度的製度調整和新的製度設計,將對依法保護耕地、節約集約用地、維護農(nong) 民合法土地權益和保障經濟社會(hui) 發展發揮法律利器重要作用。
修訂內(nei) 容有全新的國土空間規劃管理製度、最嚴(yan) 格的耕地保護製度和節約集約用地製度、規範有序的農(nong) 用地轉用和土地征收製度、嚴(yan) 格高效的建設用地管控製度等。
具體(ti) 如規定經依法批準的國土空間規劃是實施用途管製、用地審批以及各類開發、保護、建設活動的基本依據;明確農(nong) 村宅基地的申請條件,優(you) 化審批程序,農(nong) 村村民原地拆舊建新且不超過原批準用地範圍建住宅的無需另行用地審批;土地補償(chang) 費、安置補助費主要用於(yu) 被征地農(nong) 戶,被征收的土地已經確權到戶的,土地補償(chang) 費的百分之八十以上歸被征地農(nong) 戶所有,其餘(yu) 部分留給農(nong) 村集體(ti) 經濟組織,安置補助費全部歸被征地農(nong) 戶所有;實行相對集中行政處罰權,賦予鄉(xiang) 鎮人民政府集中行使有關(guan) 違反土地管理法律、法規、規章規定行為(wei) 的行政處罰權;建立土地督察製度,省人民政府授權的機構對設區的市、縣(市)人民政府土地利用和土地管理情況進行督察等。
“土地是人類社會(hui) 賴以生存發展的基礎。近年來,我省先後組織開展了國土空間規劃編製、耕地占補平衡和進出平衡、農(nong) 村土地製度改革試點等工作,取得了豐(feng) 碩的實踐經驗和成果。對舊《實施辦法》相關(guan) 製度進行修訂完善,是適應新時代新形勢新任務的必然要求。”省自然資源廳副廳長方成表示,將以新《實施辦法》實施為(wei) 契機,進一步健全完善配套製度,堅決(jue) 落實最嚴(yan) 格的耕地保護製度和最嚴(yan) 格的節約用地製度,全麵推進全省自然資源法治建設。(記者 夏勝為(wei)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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