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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文化市場綜合執法總隊發布旅遊防範須知

發布時間:2023-04-04 14:19:00來源: 人民網-北京頻道

  日前,北京市文化市場綜合執法總隊發布旅遊防範須知,提醒廣大市民假日出行需謹慎,警惕九大“雷”與(yu) “坑”。

  旅遊出行擦亮眼,非法組團套路深

  遊客須警惕社會(hui) 上一些沒有旅行社資質的公司、組織、個(ge) 人,打著低價(jia) 、觀看演出、非營利的幌子,以開展旅遊為(wei) 名,實質上是通過“洗腦式”宣傳(chuan) ,誘導遊客購買(mai) 商品、會(hui) 銷推介、推銷產(chan) 品、誘導消費,自身權益遭受損害的可能性極大。

  選擇正規旅行社,旅途安全方可行

  遊客報名參團時應選擇證照齊全、優(you) 質誠信的旅行社,一定要簽訂正規的旅遊合同,確定行程景點、交通工具、餐飲住宿等內(nei) 容,保存好消費票據與(yu) 購物憑證,拒絕“黑社”“黑車”“黑店”“黑導”。

  網絡招徠套路深,輕信權益定受損

  隨著互聯網、直播平台、網絡社交媒體(ti) 推銷旅遊產(chan) 品日益增長,遊客報名參團應選擇合法旅遊網站,切勿輕信非旅遊企業(ye) 發布的旅遊劄記、跟帖感言、評論區留言信息,不要聯係網絡上的非正規旅遊企業(ye) 聯係方式及電話號碼。

  進店購物須警惕,往往買(mai) 完就後悔

  遊客在遊覽過程中,要拒絕未經同意的行程以外的購物安排,不要輕易相信導遊與(yu) 商家的花式勸導,利用種種借口壓縮遊覽時長空出更多時間去購物店,購買(mai) 貨不對板、價(jia) 高質次的商品後,導致旅行體(ti) 驗極差。

  不簽合同就出行,自身權益難保證

  遊客要擦亮眼睛,既要與(yu) 旅行社規範簽訂與(yu) 妥善保管合同,更要防範合同“暗藏玄機”,避免旅行社未經旅遊者同意擅自轉拚團,導致合同約定的服務內(nei) 容及標準無法保障。

  低價(jia) 旅遊是幌子,誘導消費才是真

  遊客報名前須合理估價(jia) ,與(yu) 同線路產(chan) 品作價(jia) 比對,切莫貪圖便宜,謹記不衝(chong) 動不盲從(cong) 不跟風,不要被個(ge) 別旅行社推出的所謂“超低價(jia) ”“0元參與(yu) ”廣告宣傳(chuan) 營銷話術所迷惑心動。

  提防報名送景點,別讓套路壞心情

  遊客須提防“報名即送景點”招徠套路,避免落入“團費不含景區門票卻安排付費項目”的牟利圈套,遊覽中要求導遊嚴(yan) 格按照合同約定安排遊覽線路,避免行程大幅“縮水”。

  乘坐車輛要當心,拉店話術勿輕信

  遊客抵京後不要隨便透露旅遊行程和目的地,不要輕信虛假宣傳(chuan) 、誘導消費的話術圈套,避免落入進店購物、增加另行消費觀光景點等違法牟利的陷阱。

  出境旅遊需細致,謹慎遊購重安全

  遊客應選擇合法的具有出境資質的旅行社,簽訂規範的旅遊合同,購買(mai) 旅遊意外保險,選擇正規購物場所,遵守當地法律法規,尊重宗教民族習(xi) 慣,冷靜應對突發事件,牢記我駐該國使領館地址聯係電話,用言行舉(ju) 止彰顯“每個(ge) 行走在外的國人都是一張中國名片”。

(責編:李文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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