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再次舉辦的省級展會活動項目預算原則上不得高於上一屆
人民網南京6月7日電 近日,江蘇省財政廳印發《江蘇省省級展會(hui) 項目支出預算標準(試行)》(以下簡稱《標準》),以經費支出標準化引領經費使用規範化。《標準》將展會(hui) 活動的所有支出內(nei) 容整合為(wei) 4個(ge) 大項,並細分為(wei) 13個(ge) 小項,原則上不允許新增其他展會(hui) 支出。《標準》還明確,再次舉(ju) 辦的展會(hui) 活動,項目預算原則上不得高於(yu) 上一屆。
《標準》明確展會(hui) 承辦單位必須深化勤儉(jian) 辦會(hui) 理念,嚴(yan) 格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和黨(dang) 政機關(guan) 堅持過緊日子要求,從(cong) 嚴(yan) 從(cong) 緊編製項目預算。按照零基預算、總量控製、厲行節約原則,做到先有預算、後有支出,把錢用在刀刃上,不違規亂(luan) 開口子、不隨意增加預算。《標準》還明確,再次舉(ju) 辦的展會(hui) 活動,項目預算原則上不得高於(yu) 上一屆;舉(ju) 辦展會(hui) 所需資產(chan) ,應按照省級公物倉(cang) 管理相關(guan) 規定,優(you) 先從(cong) 公物倉(cang) 調劑使用。
《標準》在製訂過程中采用樣本收集、專(zhuan) 家座談等形式,以現有政策製度規定為(wei) 依據,從(cong) 前期收集的多個(ge) 已完成的展會(hui) 項目中選取具有代表性的項目作為(wei) 樣本,按照“保基本、控個(ge) 性”原則,歸類合並、刪繁就簡,形成基準數據。在此基礎上邀請相關(guan) 專(zhuan) 業(ye) 人員參與(yu) 論證預算構成,同時綜合參考其他省份有關(guan) 展會(hui) 項目支出標準研究成果,確定了綜合預算定額和分項預算定額相結合的指標體(ti) 係。
在綜合考慮展會(hui) 舉(ju) 辦的實際需求和目標任務基礎上,《標準》將展會(hui) 活動的所有支出內(nei) 容整合為(wei) 組織服務費、展覽展示費、專(zhuan) 題活動費和宣傳(chuan) 推廣費4個(ge) 大項,並細分為(wei) 邀商費等13個(ge) 小項,原則上不允許新增其他展會(hui) 支出。具體(ti) 指標又分為(wei) 綜合預算指標和分項預算指標,其中綜合預算指標是整體(ti) 展會(hui) 活動的最高限額,分項預算指標則是分項活動的細化標準。二者充分結合,采用總額控製和定額標準兩(liang) 種方式將支出標準進行細化、量化和固化。
《標準》在編製之初充分考慮了指標的區間彈性,部分指標定額根據所在地域和用料規格做了區分,采用係統調整,適用性更強。指標基準期采用動態管理,將根據使用情況適時調整、更新或發布調整係數,確保支出標準相對長期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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