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版江蘇省行政許可事項清單發布 舉辦高危險性體育賽事活動須經審批
人民網南京6月7日電 近日,《江蘇省行政許可事項清單(2023年版)》(以下簡稱《清單》)公布。《清單》包含722個(ge) 行政許可事項,其中省級部門主管的行政許可事項688項,江蘇省地方性法規設定的行政許可事項34項。
2022年,國務院辦公廳要求,依法設定的行政許可事項全部納入清單管理,確保“清單之外無審批”。2022年底,江蘇省、市、縣三級行政許可事項清單全部公布,形成全省統籌、分級負責、事項統一、權責清晰的行政許可事項清單體(ti) 係。2023年,國務院辦公廳調整“2022年版國家清單”中的部分行政許可事項,印發新版清單。根據國家清單調整及江蘇省地方性法規“立改廢釋”情況,江蘇省政務辦牽頭編製“2023年版江蘇清單”。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體(ti) 育法》修訂情況,《清單》中新增行政許可事項“舉(ju) 辦高危險性體(ti) 育賽事活動許可”,並寫(xie) 明該事項由江蘇省體(ti) 育局主管,省級、設區的市級、縣級體(ti) 育部門實施。
今年1月1日起施行、新修訂的《中華人民共和國體(ti) 育法》規定,舉(ju) 辦高危險性體(ti) 育賽事活動,應當符合一定條件,並向縣級以上政府體(ti) 育行政部門提出申請。據悉,根據今年初體(ti) 育總局等七部委聯合印發的《高危險性體(ti) 育賽事活動目錄(第一批)》,潛水、航空、登山、攀岩、滑雪登山、汽車摩托車等6大類18個(ge) 小項的賽事活動屬於(yu) 高危險性體(ti) 育賽事活動。目前,江蘇省體(ti) 育局正修訂體(ti) 育賽事活動管理辦法實施細則。
《清單》中刪去江蘇省農(nong) 業(ye) 農(nong) 村廳主管的“培育新的畜禽品種、配套係中間試驗審批”、“新選育或引進蠶品種中間試驗審批”;取消江蘇省生態環境廳主管的“防治汙染設施拆除或閑置審批”中的“防治噪聲汙染設施拆除或閑置審批”,修改為(wei) “拆除或閑置海洋工程環境保護設施審批”;將“應建防空地下室的民用建築項目報建審批”、“拆除人民防空工程審批”、“改造、報廢人民防空工程審批”的主管部門由江蘇省人防辦調整為(wei) 江蘇省國防動員辦;將“互聯網新聞信息服務許可”的主管部門由江蘇省委網信辦調整為(wei) 江蘇省委網信辦(省互聯網信息辦公室),並對實施機關(guan) 作出相應調整;將“在內(nei) 河通航水域載運、拖帶超重、超長、超高、超寬、半潛物體(ti) 或者拖放竹、木等物體(ti) 許可”的主管部門由江蘇省交通運輸廳、江蘇海事局、連雲(yun) 港海事局調整為(wei) 江蘇省交通運輸廳、江蘇海事局。
此外,根據《江蘇省野生動物保護條例》,《清單》中新增地方性法規設定的行政許可事項“出售、購買(mai) 、利用省重點保護野生動物及其製品審批”、“省重點保護野生動物人工繁育許可證核發”、“外國人對省重點保護野生動物和國務院野生動物保護行政主管部門公布的有重要生態、科學、社會(hui) 價(jia) 值的陸生野生動物進行野外考察、標本采集或者在野外拍攝電影、錄像審批”,由江蘇省林業(ye) 局、省農(nong) 業(ye) 農(nong) 村廳主管,省林業(ye) 局、省農(nong) 業(ye) 農(nong) 村廳和設區的市級、縣級林業(ye) 行政主管部門、農(nong) 業(ye) 農(nong) 村部門按規定分別實施。新增地方性法規設定的行政許可事項“房屋樓麵結構變動許可”,由南通市住房和城鄉(xiang) 建設局主管,南通市所轄縣級住房和城鄉(xiang) 建設部門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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