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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破並舉 加快建設全國統一大市場

發布時間:2022-04-19 10:33:00來源: 光明網-理論頻道

  建設全國統一大市場,是黨(dang) 中央著眼於(yu) 國內(nei) 國外發展大勢,作出的全局性、戰略性、前瞻性的重大戰略決(jue) 策。近日,《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guan) 於(yu) 加快建設全國統一大市場的意見》(以下簡稱為(wei) 《意見》)發布。《意見》指出,建設全國統一大市場是構建新發展格局的基礎支撐和內(nei) 在要求。那麽(me) ,該如何理解全國統一大市場?建設全國統一大市場有哪些有力抓手?對此,光明網專(zhuan) 訪了對外經濟貿易大學國家對外開放研究院李長安教授

  經過改革開放以來四十多年的發展建設,我國經濟已由高速增長階段轉向高質量發展階段,當前中國的國內(nei) 市場規模總體(ti) 上已位居世界前列,商品市場規模優(you) 勢明顯,資本、技術、數據等要素市場規模迅速擴大,國內(nei) 大流通、大循環的格局初步形成。但值得注意的是,目前全國統一大市場的建設仍存在著諸多的問題和困難,而市場在城鄉(xiang) 和地區之間發展的不平衡不充分是其中的主要矛盾。除此之外,部分地方政府過分看重GDP和地方稅收,以致“地方保護主義(yi) ”傾(qing) 向明顯,也嚴(yan) 重影響了資源配置效率。製度缺陷導致的市場分割現象嚴(yan) 重,比如人力資源流動受到現行戶籍製度、社會(hui) 保障製度等方麵的製約,也是阻礙要素自由流動、形成全國統一大市場的一大障礙。特別是在當下疫情對經濟運行有巨大衝(chong) 擊的情況下,由於(yu) 一些地方防疫過度、防疫不規範等,阻礙商品要素流通的現象愈加嚴(yan) 重。

  實際上,此次《意見》有針對性地提出了很多有助於(yu) 解決(jue) 這些問題的亮點和創新點,比如強調“立破並舉(ju) ”,既有建設的方麵,也有需要進一步改革的方麵。在“破”的方麵,提出要著力強化反壟斷,以及破除地方保護和區域壁壘。當前我們(men) 已經從(cong) 過去反對實體(ti) 經濟中的一些自然壟斷企業(ye) 、部門的方向,擴展到對平台、互聯網企業(ye) 等的反壟斷,這對於(yu) 破除平台企業(ye) 的數據壟斷,防止利用數據算法、技術手段等對市場造成破壞來說,具有非常重要的現實意義(yi) 。在“立”的方麵,《意見》提出全麵推動國內(nei) 市場由“大”向“強”轉變,這既明確了“大”不等於(yu) “強”的事實,也說明了“大”與(yu) “強”的市場關(guan) 係,是對當前我國市場的客觀看待,也指出了在複雜的國內(nei) 國際形勢下我國經濟和市場的發展方向。

  那麽(me) ,這是不是就是要把全國市場不分地區差別、不顧客觀條件地建成一個(ge) 模式、要素平均分配、發展水平一樣的市場?李長安著重指出,全國統一大市場,不是平均主義(yi) 的大市場,不是把高了拉低的大市場。從(cong) 定義(yi) 上看,全國統一大市場至少應該包括幾個(ge) “統一”,第一,政策統一,也就是說在商品要素的流通循環過程當中,有一個(ge) 統一的政策規範;第二,規則統一,就是說在商品要素流通的過程當中,有統一的要求,統一的規定;第三,待遇統一,建設全國統一大市場,應該是一種全國性的大循環,不存在地區分割,各種商品要素都必須平等,競爭(zheng) 公平。

  從(cong) 特點上來看,全國統一大市場有三個(ge) 關(guan) 鍵詞可以概括:即“高效規範”“公平競爭(zheng) ”“充分開放”,這也是全國統一大市場的三個(ge) 重要特征。也就是說,全國統一大市場將充分激發市場潛力,更加規範、更加高效、更有活力。通過全國統一大市場的建設,破除阻礙市場發展和要素流動的各種障礙,構築更加有效的市場競爭(zheng) 格局,形成能夠充分發揮各地區的比較優(you) 勢,實現全國一盤棋,要素自由流動並能夠獲得最優(you) 配置的大市場。這是打通國內(nei) 大循環、構建新發展格局以及促進高質量發展的基礎和前提,也是此次《意見》出台的主要目的。

  那麽(me) 應該如何推動建設全國統一大市場落到實處、見到實效?李長安表示,建設全國統一大市場我國有較為(wei) 良好的基礎,當下來說“立破並舉(ju) ”是關(guan) 鍵。

  首先,著力強化反壟斷,打破關(guan) 鍵“堵點”。市場化程度越高,對反壟斷的要求就必然越高。當下,在數據和算法新時代,壟斷出現了新特點,平台企業(ye) 憑借數據、技術和資本優(you) 勢,在不斷優(you) 化的算法和不斷提升的算力加持下,頻頻侵害消費者權益,遏製市場公平和競爭(zheng) ,“二選一”的爭(zheng) 議、“大數據殺熟”的質疑等等連綿不絕,很大程度上影響了市場經濟的持續健康發展,阻礙了全國統一大市場的建設。因此,要推動全國統一大市場的盡快形成,就必須堅決(jue) 掃除這一障礙。對於(yu) 如何破除,《意見》所列舉(ju) 的內(nei) 容則十分詳細,比如提出主要目標之一是“發揮市場的規模效應和集聚效應,加強和改進反壟斷反不正當競爭(zheng) 執法司法,破除妨礙各種生產(chan) 要素市場化配置和商品服務流通的體(ti) 製機製障礙,降低製度性交易成本”;製度保障上要“健全反壟斷法律規則體(ti) 係,加快推動修改反壟斷法、反不正當競爭(zheng) 法,完善公平競爭(zheng) 審查製度”;具體(ti) 行動上“著力強化反壟斷”,重點關(guan) 注平台企業(ye) 數據壟斷,各領域和行業(ye) 的經營者集中審查,自然壟斷行業(ye) 改革,網絡型自然壟斷環節監管,創新型中小企業(ye) 原始創新和知識產(chan) 權保護等方麵,這些都為(wei) 反經濟性壟斷問題提供了基本遵循。

  其次,地方保護和區域壁壘也是另一個(ge) 非常典型的“堵點”。事實上,從(cong) 實踐來看的話,越是開放的地方,越是要素和商品可以自由流通的地方,它的經濟發展程度就越高,就越容易在大循環中把握商機,實現高質量發展,《意見》也提出“指導各地區綜合比較優(you) 勢、資源環境承載能力、產(chan) 業(ye) 基礎、防災避險能力等因素,找準自身功能定位,力戒貪大求洋、低層次重複建設和過度同質競爭(zheng) ”。因此,破除地方保護和市場分割,重在促進地方政府轉換觀念,發揮各地比較優(you) 勢,找到發展的突破口,並進一步強化地方政府主體(ti) 責任,把建設全國統一大市場和政績評價(jia) 掛鉤,激發地方政府的積極性。同時,可結合京津冀、長三角、粵港澳大灣區等區域重大戰略的實施,優(you) 先推進區域協作,並可以適當采取促進地區發展的補償(chang) 機製,通過政府轉移支付或傾(qing) 斜性投資等機製,實現地區間的平衡發展。

  最後,從(cong) “立”的角度,則是需要加快建立全國統一的市場製度規則,促進商品要素資源在更大範圍內(nei) 暢通流動,加快建設高效規範、公平競爭(zheng) 、充分開放的全國統一大市場,全麵推動我國市場由大到強轉變。意見明確要抓好“五統一”。一是強化市場基礎製度規則統一,二是推進市場設施高標準聯通,三是打造統一的要素和資源市場,四是推進商品和服務市場高水平統一,五是推進市場監管公平統一。這將是今後一個(ge) 時期建設全國統一大市場的核心指向。(光明網劉夢甜采訪整理)

(責編: 李雨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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