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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升係統化布局能力,推動區域創新

發布時間:2022-04-19 10:33:00來源: 科技日報

  作者:劉冬梅、趙成偉(wei) (中國科學技術發展戰略研究院)

  區域創新布局是國家進行創新資源調控的重要手段,是為(wei) 提高我國創新能力,由國家相關(guan) 部門自上而下主導,與(yu) 技術創新和製度創新相關(guan) 的、具體(ti) 落實到各區域的創新資源調控行為(wei) 。為(wei) 進一步優(you) 化區域創新布局,我國要提升係統化布局能力,結合各地區自身優(you) 勢和產(chan) 業(ye) 發展需求,加快重大戰略性區域創新部署,構建協調發展新格局。

  我國區域創新布局具有鮮明時代特征

  摸清我國區域創新布局的現狀、特征,是進行各項區域創新部署的前提。目前,我國區域創新布局總體(ti) 呈現以四大板塊為(wei) 戰略基點,各創新基地(平台)互相融合的協同發展格局。

  第一,區域創新布局體(ti) 現了與(yu) 國家區域戰略相匹配的原則。20世紀80年代,中國的改革開放從(cong) 優(you) 先發展東(dong) 部沿海地區起步。進入21世紀,黨(dang) 中央又適時提出了西部大開發、振興(xing) 東(dong) 北老工業(ye) 基地和中部崛起戰略,在此基礎上,我國形成了四大板塊的區域總體(ti) 發展戰略。雖然四大板塊戰略並不是直接針對區域創新發展製定的專(zhuan) 門戰略,但它們(men) 也成為(wei) 較長時期以來國家層麵推動區域創新發展的總體(ti) 思路。從(cong) “十一五”到“十三五”科技創新規劃來看,國家對區域創新的部署基本都遵循支持東(dong) 部地區率先發展、中西部地區重點培育差異化特色的創新能力、東(dong) 北地區加快產(chan) 業(ye) 轉型升級這一思路。

  第二,“中心引領、縱橫交叉、多點支撐”的網絡化區域創新格局初步形成。我國三大國際科技創新中心布局在京津冀、長三角和粵港澳大灣區,隨著成渝地區的崛起,全國科技創新中心有了新的載體(ti) ,強強聯合的三角形逐漸向四邊形結構轉變。“3+1”科技創新中心形成了創新型國家的核心支柱和動力源,縱向的沿海創新帶和橫向的長江流域創新帶、黃河流域城市群,共同形成創新型國家的脊梁。遍布全國各地、具有區域特色的國家級高新區、自主創新示範區等各類園區和創新基地平台,共同形成創新型國家的麵上支撐。此外,科技援疆援藏援青入滇、科技支寧以及麵向革命老區、邊疆地區、民族地區的各類對口科技支援不斷推進,甘肅蘭(lan) 白與(yu) 上海張江、新疆與(yu) 深圳、貴州與(yu) 北京中關(guan) 村科技合作持續深化。

  第三,創新資源在空間分布上呈現高度集聚性。北京、上海、粵港澳大灣區集聚了我國約2/3的創新資源,各類創新平台的集聚又強化了這個(ge) 局麵。當前,創新資源布局東(dong) 西差距仍然存在、南北差距不斷拉大,東(dong) 北地區發展態勢仍不容樂(le) 觀,京津冀協同發展的體(ti) 製機製問題仍麵臨(lin) 現實挑戰。創新資源主要集聚在大城市、省會(hui) 城市,受行政區經濟影響,創新資源與(yu) 行政權力具有同向的布局方式。以地市管縣的現行行政體(ti) 製為(wei) 例,除了一些農(nong) 業(ye) 相關(guan) 的創新資源外,縣級及以下很難真正集聚創新資源,“倒三角形”的創新資源分布特征明顯。

  第四,垂直化、層級化的區域創新管理體(ti) 係基本形成。遍及全國各地的創新型省、創新型市、創新型縣、創新型鄉(xiang) 鎮村建設,基本覆蓋了所有創新資源富集的地區,形成了從(cong) 中央到地方垂直化的條狀區域創新布局體(ti) 係。通過創新型省、市、縣等的建設,形成了一縱一橫兩(liang) 大創新帶,包括13個(ge) 省份(9個(ge) 創新型省、4個(ge) 直轄市),這些省份基本沿海、沿長江流域呈“T”字形分布。其中,縱向的沿海創新帶包括北京、天津、山東(dong) 、江蘇、浙江、福建、廣東(dong) 7省份,橫向的長江創新帶包括四川、重慶、湖北、湖南、安徽、上海6省份,兩(liang) 大創新帶覆蓋了9個(ge) 創新型省、48個(ge) 創新型城市(占全國的61.5%)、27個(ge) 創新型縣(占全國的51.9%)。

  未來還須在這些方麵持續發力

  基於(yu) 對我國區域創新布局的現狀、特征分析,將來還須從(cong) 加強頂層設計、統籌區域創新資源、推動體(ti) 製機製創新等方麵,提升係統化布局能力。

  第一,加強區域創新資源的統籌協調。強化各類創新基地(平台)的歸口管理,綜合考慮各區域經濟發展水平、主導產(chan) 業(ye) 、特色定位和發展規律,配置與(yu) 不同級別、不同領域創新基地(平台)相適應的軟硬件條件,加強布局的主動性和前瞻性。

  第二,嚴(yan) 格控製各類中心、園區、基地、平台等的建設標準,加大精準支持力度。各類創新布局要真正體(ti) 現國家水準,緊密結合國家重大發展戰略和現有優(you) 勢科技領域,嚴(yan) 格控製數量,發揮市場主體(ti) 作用,積極探索中央、地方、部門、民間資金聯合資助的新模式,形成政府和社會(hui) 力量協同共治格局。

  第三,完善部省會(hui) 商工作機製。通過科技部與(yu) 省級政府圍繞重大科技事項進行的戰略性磋商、互動,發揮國家科技資源的核心支撐與(yu) 引領作用,精準、高效驅動各省市經濟社會(hui) 的跨越式發展,推動各具特色的區域創新體(ti) 係建設,使科技更好地服務於(yu) 地方經濟和社會(hui) 發展。

  第四,探索行政區與(yu) 經濟區的適度分離模式。數字經濟的快速發展,突破了傳(chuan) 統的區域經濟地緣邊界。新技術的應用,助推了創新資源跨地域、跨行政區布局,降低了管理運營成本。通過設立飛地等方式,地方的企業(ye) 、園區可以將研發中心、孵化器布局在北京,從(cong) 而有效打破地域限製,充分發揮社會(hui) 主義(yi) 市場經濟體(ti) 製下區域經濟橫向運行係統的優(you) 勢,促進區域經濟協調發展。

(責編: 李雨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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