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航局印發《非經營性通用航空備案管理辦法》
中國經濟網北京7月19日訊 據民航局網站消息,近日,按照國務院深化“放管服”改革工作部署和民航局關(guan) 於(yu) 通用航空分類管理的工作要求,民航局印發《非經營性通用航空備案管理辦法》(以下簡稱《管理辦法》),自2022年10月1日起施行。此次《管理辦法》進一步簡化了非經營性通用航空事前備案手續,同時,加強對上述活動的事中事後監管,以確保安全運行。
《管理辦法》規定,非經營性通用航空備案分為(wei) 主體(ti) 備案和活動備案,全程均網上辦理。活動主體(ti) 可通過通用航空管理係統線上完成主體(ti) 備案,下載相關(guan) 證明文件,開展飛行計劃申報。活動備案則無需飛行前備案,隻需在飛行活動結束後至次月4日前備案有關(guan) 飛行活動信息即可。同時,《管理辦法》規定,取得通用航空經營許可證的企業(ye) 及以單位名義(yi) 開展非經營性通用航空活動的飛行人員無需另行主體(ti) 備案。
在備案材料方麵,《管理辦法》作了進一步簡化。主體(ti) 備案分單位備案和個(ge) 人備案,備案僅(jin) 需主體(ti) 法人資格證件、有效身份信息、無犯罪記錄聲明、駕駛員資質能力證明、航空器信息和有效聯係方式等材料或信息。其中對於(yu) 個(ge) 人備案的,無需提交航空器信息,以便非經營性通用航空活動個(ge) 人通過租借航空器開展個(ge) 人娛樂(le) 飛行。
此外,《管理辦法》還明確了非經營性通用航空活動主體(ti) 的法律義(yi) 務、退出機製、未依法備案的具體(ti) 情形及處理措施等內(nei) 容,對於(yu) 提供虛假信息、嚴(yan) 重失信、違法違規等行為(wei) ,除依照法律法規和信用管理等有關(guan) 規定予以處理外,還將向民航飛行計劃審批管理部門通報相關(guan) 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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