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數字政府建設推進職能轉變
作者:王益民(中央黨(dang) 校(國家行政學院)信息技術部主任、電子政務研究中心主任,國家電子政務專(zhuan) 家委員會(hui) 副主任)
加強數字政府建設是建設網絡強國、數字中國的基礎性和先導性工程,是推進國家治理體(ti) 係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的重要舉(ju) 措。近期,《國務院關(guan) 於(yu) 加強數字政府建設的指導意見》(以下簡稱《指導意見》)印發,就主動順應經濟社會(hui) 數字化轉型趨勢,充分釋放數字化發展紅利,全麵開創數字政府建設新局麵作出部署。加強數字政府建設,對加快轉變政府職能,全麵提升政府治理能力,具有重要意義(yi) 。
科學擘畫數字政府建設藍圖
《指導意見》明確了數字政府建設的指導思想、基本原則、主要目標、重點任務,描繪了數字政府建設藍圖,指明了工作方向。
注重戰略性,係統謀劃事關(guan) 數字政府建設長遠發展的重大問題。將堅持黨(dang) 的全麵領導作為(wei) 數字政府建設的基本原則,確保了數字政府建設的正確方向。提出數字政府建設的工作思路和重點舉(ju) 措,明確數字政府建設從(cong) 願景藍圖到實施路徑的“任務書(shu) ”與(yu) “施工圖”,為(wei) 形成數字化、智能化政府運行新形態提供了有力保障。
注重改革性,著力破解數字政府建設難點堵點問題。針對長期製約數字政府健康發展的問題,強化改革思維,以數字化改革助力政府職能轉變,促進政府治理各方麵改革創新,推動破解在體(ti) 製機製、數據共享、運營保障等方麵存在的堵點問題。
注重實效性,滿足各地區各部門推進數字政府建設的迫切需要。準確把握數字政府發展新特征、新趨勢,注重頂層設計和基層探索有機結合,深刻闡釋數字政府為(wei) 什麽(me) 建、怎樣建、建什麽(me) 的理論和實踐問題,指導和規範各地區各部門數字政府建設。
以數字化治理提升宏觀調控科學性
數字技術不僅(jin) 是數字經濟發展的基礎,也是助力經濟治理和決(jue) 策的重要支撐。《指導意見》提出要強化經濟運行大數據監測分析,提升經濟調節能力。在經濟監測、預測、決(jue) 策過程中,充分發揮大數據在創新和完善調控方式、提高經濟運行信息及時性和準確性等方麵的重要作用。
在經濟監測方麵,通過全麵構建經濟治理基礎數據庫,加強政府與(yu) 互聯網企業(ye) 等數據載體(ti) 相關(guan) 數據資源的關(guan) 聯分析和融合利用,精準發現宏觀經濟運行中的微觀聯係,實現對經濟運行狀態的實時跟蹤和精準研判,確保宏觀經濟平穩運行。
在經濟預測方麵,運用數字技術搭建經濟運行多維分析模型,對數據深度挖掘和智能分析,解決(jue) 宏觀數據複雜化、繁多化、冗餘(yu) 化問題,及時發現苗頭性、傾(qing) 向性、潛在性問題,提高經濟預測的科學性、可靠性、有效性。
在經濟政策方麵,充分利用大數據分析平台,對政策實施成效和影響進行分析和量化測算,找準宏觀經濟政策的支持方向和切入點,推動數據分析與(yu) 經驗判斷緊密結合,提升經濟政策製定的科學性。
以數字化監管推進監管現代化
數字化監管是推動市場監管現代化、推進國家治理體(ti) 係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的有效途徑。創新監管方式、完善監管體(ti) 係、提升數字化監管能力,是推進市場監管現代化、強化監管有效性的關(guan) 鍵舉(ju) 措。構建高效、完善、智能的數字化監管體(ti) 係,有助於(yu) 增強政府公信力和執行力,激發各類市場主體(ti) 活力。
加快構建數字化監管體(ti) 係。依托全國一體(ti) 化在線監管平台,加強各地區各部門“互聯網+監管”係統互聯互通,推進數字化監管平台建設,全麵落實監管責任,完善分級分類監管政策,健全跨部門綜合監管製度,建立規範的監管標準和規則體(ti) 係,不斷增強數字化監管能力。通過智慧監管等手段,增強監測預警能力,提升事中事後監管水平,實現精準化、規範化監管。
持續推進監管數據創新應用。積極利用大數據加強對市場主體(ti) 的服務和監管,充分調配各地、各領域、各行業(ye) 監管數據資源,提升數據匯聚能力。建立持續、動態的監管數據形成機製,推動監管數據與(yu) 行政執法數據的歸集共享與(yu) 有效協同,建設市場監管大數據中心。推進重要監管數據全覆蓋,逐步實現係統通、數據通、業(ye) 務通。健全風險預警、非現場監管、大數據分析等應用功能,著力滿足監管業(ye) 務需要。
注重提升協同聯動監管能力。以數字化監管體(ti) 係構建、係統平台互聯互通、監管數據匯聚為(wei) 契機,建立監管協同聯動工作機製,促進從(cong) 職能部門“單打獨鬥”向綜合監管、智慧監管轉變,提升聯合執法、跨域執法效率與(yu) 效能,破解監管力量不足與(yu) 監管手段滯後問題。綜合運用數字技術等手段感知監管態勢,及時主動發現潛在風險和線索,實現“一處發現、多方聯動、聯合監管”,全麵提升數字監管精準化、協同化、智能化水平。
以數字化服務優(you) 化發展環境
當今世界,科技革命和產(chan) 業(ye) 變革日新月異,全球數字經濟蓬勃發展。在此背景下,如何以數字化服務優(you) 化發展環境,成為(wei) 推動高質量發展的重要議題。
推動營商環境優(you) 化。一方麵,充分發揮數據作用,打造“數智化”營商環境。著力實現營商環境標準互聯、信息暢通、便捷高效,推動數據共享運用,以數據支撐業(ye) 務運行和組織決(jue) 策。融合政務數據、行業(ye) 數據和社會(hui) 數據,激發數據要素價(jia) 值。整合線上線下政務服務渠道和資源,推進簡政放權,提升服務效能,規範市場秩序,加快推廣“一體(ti) 化審批”,優(you) 化審批流程,壓縮審批周期,不斷創新行政審批方式,實現審批服務“就近辦”“馬上辦”,推動各級政府部門服務水平快速提升。另一方麵,全麵升級政務服務,推動營商環境優(you) 化取得實質性進展。營造透明、公平、高效的政務服務體(ti) 係,充分運用大數據技術,刻畫市場主體(ti) 信用畫像,預測分析風險狀況,為(wei) 企業(ye) 提供市場指導。通過數字技術促進生產(chan) 要素跨領域、跨層級、跨區域流動,提高要素配置效率,拓展經濟發展空間、提升經濟發展質量。
推動服務模式轉變。一方麵,深化數字化轉型,推進協同共治。圍繞業(ye) 務場景,消除數據孤島,打破部門壁壘,構建全國統一的“大平台、大數據、大係統”,形成跨部門、跨地區、跨層級的政務信息共享應用平台。另一方麵,聚焦群眾(zhong) 實際需求,實現公共服務精準化。推進基本公共服務數字化,提升普惠性、基礎性、兜底性服務能力,鼓勵各地區在建設管理、服務模式、流程優(you) 化等方麵積極探索,推動頂層設計和地方實踐良性互動。深入了解多元化、複雜化服務需求,圍繞辦事難、辦事慢、辦事繁等問題,變被動服務為(wei) 主動服務,最大限度滿足個(ge) 性化、定製化服務需求。
以數字化協同提升政府運行效率
數字政府建設需要政府在各方麵全方位深化數字技術應用,提高政府數字化和協同辦公水平,實現跨層級、跨地域、跨係統、跨部門、跨業(ye) 務協同聯動,進而形成整體(ti) 型數字政府,提升政府運行效率。
通過數字化協同提高機關(guan) 運行效能。在政府組織內(nei) 部和政府機構之間推動審批、服務和辦事數字化。構建政務數據資源體(ti) 係,強化政務數據資源的有效供給,促進部門間數據驅動的業(ye) 務協同,建設數據融通、業(ye) 務協同、能力共享的一體(ti) 化協同辦公體(ti) 係,全麵提升政府共性辦公應用水平,推動機關(guan) 內(nei) 部服務事項線上集成化辦理,不斷提升機關(guan) 運行效能。統籌推進各行業(ye) 各領域政務應用係統集約建設、互聯互通、協同聯動,提升協作效率,構建上下耦合、協同互促的治理體(ti) 係。
通過數字化協同優(you) 化內(nei) 部業(ye) 務流程。充分發揮數字技術優(you) 勢,創新協同方式,推動政府履職效能持續優(you) 化。通過數字化協同完善政府組織的內(nei) 部流程、結構,實現數字技術和政務業(ye) 務的連接與(yu) 協同,助力實現“一網通辦”“一網統管”“跨省通辦”。
以數字化轉型深化行政體(ti) 製改革
黨(dang) 中央高度重視深化行政體(ti) 製改革。加強數字政府建設是創新政府治理理念和方式的重要舉(ju) 措。以數字化轉型推動深化行政體(ti) 製改革,是數字時代政府治理方式變革和治理能力提升的重要手段。
一是組織機構改革。數字政府建設需形成與(yu) 數字化時代發展相適應的組織架構。一方麵要依法依規進行數字化改革,另一方麵還要通過組織機構改革推動數字化轉型發展。例如,廣東(dong) 省在數字政府建設中從(cong) 體(ti) 製機製改革入手,構建“管運分離”的數字政府改革管理體(ti) 製,組建政務服務數據管理局,探索製度創新與(yu) 技術創新相結合的新模式;上海市成立推進“一網通辦”“一網統管”工作和政務公開領導小組,由市政府辦公廳牽頭,各區各相關(guan) 部門配合,市大數據中心負責實施。
二是職責體(ti) 係優(you) 化。數字政府建設有助於(yu) 加快破除體(ti) 製機製障礙,推動政府職能轉變。堅持以優(you) 化政府職責體(ti) 係引領政府數字化轉型,以數字政府建設支撐加快轉變政府職能,推進體(ti) 製機製改革與(yu) 數字技術應用深度融合,健全完善與(yu) 數字化發展相適應的政府職責體(ti) 係。通過數字化改革,實現數據共享、協同辦公。例如,浙江省推進行政審批製度改革,建立健全效能評估和監督考核製度,顯著提高政府部門辦事效率,提升政府公共服務質量。
三是管理機製創新。數字化改革將進一步推動修訂和清理現行法律法規中與(yu) 數字化發展不相適應的條款,依法依規推進技術應用、流程優(you) 化和製度創新,鼓勵和規範政產(chan) 學研用等多方力量參與(yu) 數字政府建設。在數字化改革進程中,創新各級政府與(yu) 其他參與(yu) 主體(ti) 的合作模式,探索購買(mai) 服務、合同外包、特許經營等方式,推動形成高效可持續的數字化機製。數字政府建設要以數字化改革促進製度創新,保障數字政府建設和運行整體(ti) 協同、智能高效、平穩有序,實現政府職能轉變、治理方式變革和治理能力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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