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邏輯在中國哲學發展中的根基作用

發布時間:2022-08-29 09:38:00來源: 光明網-《光明日報》

  作者:翟錦程(南開大學哲學院院長、教授)

  世界古代三大文明體(ti) 係都有著深厚的曆史文化積澱和知識體(ti) 係演進,邏輯在各自的知識體(ti) 係中起到論證與(yu) 根基作用。中華文明綿延數千年,形成了其獨特的價(jia) 值觀念體(ti) 係。中華優(you) 秀傳(chuan) 統文化已經成為(wei) 中華民族的基因,深刻影響著中國人的思維方式和行為(wei) 方式。建構中國自主的知識體(ti) 係需要從(cong) 中華優(you) 秀傳(chuan) 統文化中尋找源頭活水,進一步推進中華優(you) 秀傳(chuan) 統文化的創造性轉化和創新性發展。

  中國傳(chuan) 統哲學的發展從(cong) 先秦一直持續到清末。與(yu) 中國傳(chuan) 統哲學的演進相伴,其背後必然有對中國哲學發展起到根基作用的邏輯論證,所以,中國邏輯也有著相應的發展進程。因此,我們(men) 需要依據中國傳(chuan) 統文化的思想生態來認識中國邏輯論證的思想特質,而不是“比附”於(yu) 外來的邏輯來挖掘中國邏輯。

  哲學的發展離不開邏輯的支撐與(yu) 論證

  邏輯是具有工具性的論證科學。古希臘邏輯、印度邏輯(因明)和中國邏輯(一般稱為(wei) “名辯學”)被譽為(wei) 世界古代邏輯的三大源流。邏輯是哲學的基礎與(yu) 根基,不同的哲學傳(chuan) 統有不同的邏輯作為(wei) 論證工具。西方哲學從(cong) 古至今的發展始終有傳(chuan) 統邏輯與(yu) 現代邏輯作為(wei) 不同形態哲學的論證工具;因明作為(wei) 印度“五明”知識體(ti) 係的組成部分,也是內(nei) 明的論證工具。中國傳(chuan) 統哲學從(cong) 先秦一直持續發展到清末,在不同曆史階段呈現出不同的思想形態,因此,與(yu) 中國傳(chuan) 統哲學演進相伴,其背後必然有對中國哲學發展起到根基作用的邏輯論證。

  近代諸多學者盡管意識到了哲學與(yu) 邏輯之間的密切關(guan) 係,但他們(men) 提出的中國哲學在不同階段受不同邏輯影響的看法似乎難以成立。他們(men) 認為(wei) ,先古至秦為(wei) 名學或辯學,是中國自有的邏輯;漢至明末為(wei) 印度因明,是從(cong) 印度傳(chuan) 入的;明末至清初則為(wei) 西方邏輯,是從(cong) 西方傳(chuan) 入的。從(cong) 曆史上看,雖然印度因明在中國有所流傳(chuan) 和發展,但對漢至明的中國哲學的發展並沒有產(chan) 生全局性的影響;西方邏輯在明末至清初第一次傳(chuan) 入中國,與(yu) 中國傳(chuan) 統哲學之間沒有產(chan) 生什麽(me) 直接的聯係,更談不上對中國傳(chuan) 統哲學的影響和論證。

  中國邏輯是在中國傳(chuan) 統學術與(yu) 文化這一特定的思想生態中發生和成長起來的,脫離開這個(ge) 思想生態我們(men) 就無從(cong) 討論中國邏輯。從(cong) 這個(ge) 意義(yi) 上說,支撐中國傳(chuan) 統哲學發展和演變的中國邏輯,並不是我們(men) 今天看到的、借助西方傳(chuan) 統邏輯教學體(ti) 係整理而得到的“名辯學”。因此,需要我們(men) 從(cong) 邏輯與(yu) 哲學關(guan) 係的角度重新認識中國文化傳(chuan) 統的邏輯。

  在以往的研究中,一般把“辯”作為(wei) 中國邏輯的對象,解為(wei) 論辯、辯學等,即使出現了“辨”,也作通假字解,基本上不作區分。按照一般的理解,邏輯主要是思維活動與(yu) 過程,而論辯則更多地表現為(wei) 語言及其他相關(guan) 的活動與(yu) 過程,所以,以論辯為(wei) 主的這部分學說還不能構成中國邏輯的主體(ti) 內(nei) 容。如果將“辯”解為(wei) “辨”,則不僅(jin) 包括了言談辯說的語言活動,也可以擴展到人的思維活動和認識活動,“辨”就與(yu) 先秦時期察實、辨物而度類的思維活動有機地結合在了一起,也與(yu) 不同階段中國哲學討論的相關(guan) 主題有機地聯係在一起了。

  作為(wei) “談說之術”的中國之“辯”

  “辯”,如果作為(wei) 具有論證的工具,應該具有普遍適用性。但是,“辯”作為(wei) 語言及其他相關(guan) 的活動與(yu) 過程,有其特殊的產(chan) 生背景。商周時期,“學在官府”,士階層還沒有獨立存在的條件。春秋時期,諸侯國養(yang) 士之風盛行,私學開始出現,其中以儒、墨兩(liang) 家最為(wei) 活躍,被譽為(wei) “顯學”。各諸侯國也爭(zheng) 相禮賢下士,為(wei) 百家爭(zheng) 鳴局麵的形成提供了人才基礎。

  諸子在闡述各自思想學說的過程中,往往引述《尚書(shu) 》《詩經》等有關(guan) 史料來佐證自己的觀點。這樣,從(cong) 同一史料出發引發出不同的主張。這就要求諸子采用言談辯說的方法去闡發和論證自己的觀點,批判和反駁他人的主張。

  諸子對“辯”的態度是不完全一樣的。孟子在“距揚、墨”的過程中,雖不願辯,但也不得不使用“辯”這種方式——“予豈好辯哉,予不得已也”。荀子認為(wei) 辯是君子的一個(ge) 基本條件,明確提出,“君子必辯”。他認為(wei) ,辯的目的不是爭(zheng) 勝,而是教化禮義(yi) 、“接人用抴”(用槳引人上船)的“兼術”。

  墨家設有“談辯”一科,主張“能談辯者談辯,能說書(shu) 者說書(shu) ,能從(cong) 事者從(cong) 事”。同時,墨家也把“辯乎言談”看作是“賢良之士”的基本條件。但與(yu) 荀子不同,墨家卻主張,“辯,爭(zheng) 彼也。辯勝,當也”,辯則爭(zheng) 勝。

  韓非子認為(wei) ,辯是不法、無法或空洞、無實際功用的言論與(yu) 談說。視之為(wei) “流行之辭”。辯說流行對建立封建君主專(zhuan) 製統治有直接的危害,具體(ti) 來說,辯說流行可以使人疑法、壞主、亂(luan) 世,甚至亡國。因此,對這些“淫辭”“辯說”必須加以鏟除。

  諸子的基本認識說明,“辯”明顯帶有各家的政治立場和思想傾(qing) 向,並不是具有一般性的邏輯論證工具,而是帶有表達和闡發各自主張的論辯術。

  作為(wei) “明同異”的中國之“辨”

  先秦時期,中國邏輯討論的核心問題是“正名”,也就是在名實關(guan) 係的基礎是察實、分物而歸類,實現對名的正確認識。在這一點上,先秦諸子體(ti) 現出了高度的一致性,雖然諸子的思想主張不盡相同,但對正名基礎問題的認識是一致的,都以“辨同異”為(wei) 出發點。韓非有“省同異”,荀子有“辨同異”,墨家有“明同異”,等等,都是以辨明同異為(wei) 基礎,來達到正名。

  如果我們(men) 以“辨”取代“辯”,那該如何來重新理解中國的邏輯呢?在此,以最為(wei) 經典的墨家之“辯”為(wei) 例:“夫辯者,將以明是非之分,審治亂(luan) 之紀,明同異之處,察名實之理,處利害,決(jue) 嫌疑。焉摹略萬(wan) 物之然,論求群言之比。以名舉(ju) 實,以辭抒意,以說出故,以類取,以類予。有諸己不非諸人,無諸己不求諸人。”對這段話理解的關(guan) 鍵是如何解釋“辯”。如果將其解為(wei) 論辯、辯說,那麽(me) ,“辯”所涉及的六項任務僅(jin) 僅(jin) 依靠“辯”是不能完全實現的。吳毓江所撰《墨子校注》中有“‘辯’,陸本、茅本作‘辨’”之說。如果將“辯”解為(wei) “辨”,則不僅(jin) 包括了言談辯說的語言活動,也可以擴展到人的思維活動和認識活動。“辨”就與(yu) 察實、辨物有機地結合在了一起。這樣,以正名為(wei) 核心,“以名舉(ju) 實,以辭抒意,以說出故”可解為(wei) :用名來模擬實,用辭來表達名的意義(yi) ,用說來解釋名具有這種意義(yi) 的根據。辨的目的是“摹略萬(wan) 物之然,論求群言之比”,探究萬(wan) 物之本然,對各家之言作出評判;辨的方法“以類取,以類予”,就是分類和歸類,是一個(ge) 完整的正名過程,而不是與(yu) 西方傳(chuan) 統邏輯的概念、判斷、推理作簡單對應。

  同樣,對荀子《正名》的解讀,也有類似的問題,荀子提出:“名也者,所以期累實也。辭也者,兼異實之名以論一意也。辨說也者,不異實名以喻動靜之道也。期命也者,辨說之用也。辨說也者,心之象道也。心也者,道之工宰也。道也者,治之經理也。心合於(yu) 道,說合於(yu) 心,辭合於(yu) 說。”過去是對應於(yu) 西方邏輯將名、辭、辨說解讀為(wei) 概念、判斷、推理,簡單地將“辨”解為(wei) 與(yu) “辯”通假,而忽略了辨說與(yu) 心、道的關(guan) 係,沒有將“心合於(yu) 道,說合於(yu) 心,辭合於(yu) 說”對辨類、正名的作用作出更深入的探討。

  中國邏輯的文化屬性

  依據中國傳(chuan) 統思想生態,中國邏輯的思想特質主要體(ti) 現在三個(ge) 方麵:

  一是作為(wei) 學術思潮的中國邏輯。中國邏輯論證作為(wei) 學術思潮是以認識方法的形態出現的。先秦諸子都無一例外地討論了與(yu) 名相關(guan) 的各種問題。諸子以“正名”為(wei) 己任,基於(yu) 類的同異關(guan) 係,提出“推類”“度類”等方法,體(ti) 現了中國邏輯論證作為(wei) 一種工具,具有普遍性的特點。

  二是作為(wei) 哲學思潮的中國邏輯。先秦諸子在探討名實關(guan) 係過程中,涉及了萬(wan) 物起源問題。中西哲學對這一問題的理解與(yu) 表達有著本質的差異,這種差異也直接影響了兩(liang) 種邏輯的發展走向。另外,先秦時期諸子討論的一些問題,如名言、指物問題等,都是與(yu) 邏輯相關(guan) 的、屬於(yu) 哲學層麵的問題;魏晉時期的“言意之辨”推進了經學向玄學的轉變,而成為(wei) 這一時期中國哲學與(yu) 邏輯的主題之一。

  三是作為(wei) 文化思潮的中國邏輯。中國傳(chuan) 統文化的重要載體(ti) 是中國古代的知識體(ti) 係,諸子對此都有各自的貢獻,折射出了各家各派的價(jia) 值觀念,體(ti) 現了各自的文化特性。盡管各家價(jia) 值觀念不同,但其取向基本一致,即以天下為(wei) 己任。這些價(jia) 值觀念在思維方式上體(ti) 現出了共同性的特點,即在天人合一的理念下,以類同類異為(wei) 基礎,以推類為(wei) 基本方法,來思考和探究天地萬(wan) 物、人間萬(wan) 事。

  由上可知,中國邏輯作為(wei) 學術思潮、哲學思潮和文化思潮,在推動哲學發展中具有根基性的作用。作為(wei) 學術思潮,體(ti) 現了中國哲學的方法內(nei) 容;作為(wei) 哲學思潮,體(ti) 現了中國傳(chuan) 統哲學的基本觀念和思維方式;作為(wei) 文化思潮,則體(ti) 現了中國傳(chuan) 統文化的價(jia) 值觀念取向。三者之間相互聯係、互補互動,構成了中國邏輯的總體(ti) 特征。

(責編:李雨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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