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利平台 > 即時新聞 > 時政

含有驅蚊成分卻無農藥證號 驅蚊產品你選對了嗎

發布時間:2022-09-08 09:34:00來源: 中國消費者報

  一些進口產(chan) 品無中文標簽無農(nong) 藥管理信息

  《中國消費者報》記者在各大電商平台搜索看到,如今網售的驅蚊劑品種非常豐(feng) 富,產(chan) 品除強調專(zhuan) 業(ye) 性、有效性外,還更多強調安全性。比如一款澳洲品牌驅蚊劑,不僅(jin) 標稱“50年專(zhuan) 業(ye) 防護全家”,還重點介紹了其極簡低敏配方,驅蚊成分安全低毒;一款德國進口品牌產(chan) 品強調其植物驅蚊,不含避蚊胺;還有的國產(chan) 品牌驅蚊劑在銷售網頁上特別介紹了“植物防護3.0時代”和農(nong) 藥配方的1.0和2.0時代的區別,並強調“本產(chan) 品均由草本植物萃取,不含化學成分”。

  “寓福堂”無農(nong) 藥登記證 “蕉下”網頁標稱“防蚊”產(chan) 品

  《中國消費者報》記者在網上隨機購買(mai) 了7種驅蚊噴霧產(chan) 品,發現部分產(chan) 品並未按照相關(guan) 規定的要求進行農(nong) 藥信息標注。比如在銷售網頁上特別強調“植物驅蚊溫和舒適”的“寓福堂牌雲(yun) 南本草蚊不叮噴劑”,該產(chan) 品由江西眾(zhong) 騰藥業(ye) 有限公司生產(chan) 。記者在其外包裝上未找到農(nong) 藥登記證、農(nong) 藥生產(chan) 批準文號和農(nong) 藥標準等信息,其生產(chan) 企業(ye) 衛生許可證號為(wei) 贛衛消字(2017)第C005號。

  驅蚊產(chan) 品需安全性評估消費者謹慎選擇

  “驅蚊產(chan) 品在登記時,根據有效成分的來源不同、劑型不同、使用方法不同,需提交的資料也有差異。對於(yu) 新成分、新劑型和新的使用方法,除提交驅蚊效果檢測報告外,一般都要提交毒理學、健康風險評估、環境安全風險評估等安全性評估資料,確保登記的產(chan) 品對人和環境的安全性。”劉起勇表示,進口產(chan) 品也應在我國農(nong) 藥檢定部門登記才能在我國銷售。那些沒有進行相應登記的產(chan) 品,因為(wei) 沒有向相關(guan) 管理部門提交產(chan) 品的安全性和有效性報告,是存在安全風險的,不應在市場銷售。消費者購買(mai) 和使用這類產(chan) 品也存在很大的風險和驅蚊效果不確定性。

  消費提示驅蚊產(chan) 品售價(jia) 較低可能為(wei) 化學合成精油

  今年6月,安徽省消費者權益保護委員發布消費提示,提醒消費者科學選購和使用驅蚊產(chan) 品。

  秋蚊子更加凶猛,近日驅蚊產(chan) 品又迎來了一波銷售高峰。根據2021年9月發布的《農(nong) 業(ye) 農(nong) 村部辦公廳關(guan) 於(yu) 防蚊驅蚊類產(chan) 品認定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如果產(chan) 品的標簽、說明書(shu) 標明該產(chan) 品具有防蚊驅蚊功能,無論有效成分是化學成分還是植物源性成分,該類產(chan) 品都屬於(yu) 農(nong) 藥範疇,按照農(nong) 藥管理,必須在標簽上注明農(nong) 藥登記證號和農(nong) 藥生產(chan) 批準證書(shu) 號。但《中國消費者報》記者調查發現,部分網售驅蚊噴霧產(chan) 品標簽上缺少相應的信息。

  農(nong) 業(ye) 農(nong) 村部農(nong) 藥管理司工作人員告訴《中國消費者報》記者,之所以在《意見》中再次強調驅蚊產(chan) 品都屬於(yu) 農(nong) 藥範疇,依法應當按農(nong) 藥進行管理,是因為(wei) 近幾年一些產(chan) 品以純天然、生物提取等為(wei) 噱頭,一些進口產(chan) 品更是連中文標簽都沒有,更別提農(nong) 藥管理信息了。這些產(chan) 品往往沒有經過毒理實驗、代謝實驗等,卻常常被消費者買(mai) 來用在孩子或者孕婦身上,存在安全和健康風險。

  2022年修訂的《農(nong) 藥管理條例》中第二條明確規定:農(nong) 藥,是指用於(yu) 預防、控製危害農(nong) 業(ye) 、林業(ye) 的病、蟲、草、鼠和其他有害生物以及有目的地調節植物、昆蟲生長的化學合成或者來源於(yu) 生物、其他天然物質的一種物質或者幾種物質的混合物及其製劑。其中,預防、控製蚊、蠅、蜚蠊、蜱、蟎等衛生害蟲的物質,也屬於(yu) 農(nong) 藥的範疇。

  “衛生殺蟲劑是針對衛生害蟲的一個(ge) 農(nong) 藥類群,對其毒力等安全性有更高要求。”中國疾控中心病媒生物首席專(zhuan) 家劉起勇向《中國消費者報》記者解釋道,通俗地說,隻要是殺滅、驅避蚊蟲的物質,無論這個(ge) 物質是合成的還是天然的,都屬於(yu) 農(nong) 藥範疇,需要經過效果和安全性等檢驗、評價(jia) 論證後,在農(nong) 藥檢定部門登記後,才能在市場上銷售。

  記者在代購網店購買(mai) 的“德國DM驅蚊水”,其銷售網頁上同樣特別強調了“植物提取不含避蚊胺”,主要成分標注為(wei) “檸檬香草/香茅精華(植物萃取)”,但這一產(chan) 品外包裝上沒有中文標識。

  此外,記者還購買(mai) 了網紅品牌“蕉下”生產(chan) 的多功能防護噴霧“小手雷”。這款售價(jia) 近百元的產(chan) 品在外包裝上回避了驅蚊字樣,不僅(jin) 是產(chan) 品名稱中沒有,產(chan) 品說明也含糊其辭,隻是注明“給予肌膚戶外安全防護”,而未具體(ti) 標注是驅蚊驅蟲還是防曬。不過,這款產(chan) 品的銷售網頁名稱標注為(wei) “防蚊蟲止癢花露水小手雷”,同時在其官方統一銷售網頁介紹中注明了“防叮、止癢、消包”“一瓶多效不止於(yu) 蚊”,並在問答頁麵中特別解釋稱“本品同時具備驅蚊、止癢和消包三重功效”。

  北京市律師協會(hui) 消費者權益法律專(zhuan) 業(ye) 委員會(hui) 主任蘆雲(yun) 認為(wei) ,這款產(chan) 品雖然在產(chan) 品名稱和說明中回避了驅蚊字樣,但是從(cong) 產(chan) 品的其他宣傳(chuan) 和問答環節來看,的確表達了產(chan) 品具有防蚊和驅蚊的功效。

  “驅蚊產(chan) 品標簽上須有農(nong) 藥登記證號,這是在我國登記的合法產(chan) 品的標誌,是經過實驗室藥效試驗認證和安全測評的產(chan) 品,產(chan) 品效果和安全性有保證。”劉起勇提醒消費者,選購驅蚊產(chan) 品時,應選用在我國相關(guan) 管理部門登記注冊(ce) 的產(chan) 品。

  在選購過程中,除了看標簽認許可外,還應注意有效驅蚊成分的濃度應在10%以下,同時嬰幼兒(er) 在使用時還應注意控製使用頻率和噴霧覆蓋範圍;在選購帶有芳香氣味的外用驅蚊產(chan) 品時,消費者要看清其成分和含量。雖然檸檬草、驅蚊草、香茅草、丁香、薄荷等天然植物及其精油確實具有一定的驅避昆蟲的功效,但是因其具有易揮發的特點,因此建議這類驅蚊產(chan) 品僅(jin) 在蚊蟲不多的環境中短時間(2小時以內(nei) )防蚊時使用。

  天然精油通常價(jia) 格較高,如售價(jia) 較低,大概率使用了劣質化學合成精油,會(hui) 對人體(ti) 產(chan) 生危害甚至引起過敏,安徽省消保委建議消費者謹慎購買(mai) 。(記者 桑雪騏)

(責編:李雨潼)

版權聲明:凡注明“來源:新利平台”或“新利平台文”的所有作品,版權歸高原(北京)文化傳(chuan) 播有限公司。任何媒體(ti) 轉載、摘編、引用,須注明來源新利平台和署著作者名,否則將追究相關(guan) 法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