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明文化周末版:說“文化”
作者:隴菲(文化學者)
早先,曾有論者雲(yun) :“傳(chuan) 統中國的文化觀,正是以‘紋花’為(wei) 本義(yi) 而擴展的文化觀。”“我們(men) 先人用‘紋花’貫穿‘文化’概念。”(顧曉明《論“象”在文化理論中的意義(yi) 》,《複旦學報》1986年第5期。)
近來,又有論者雲(yun) :“文化,是一種創造機製。文化一詞,中國學者隴菲解釋為(wei) ‘文而化之’,此正是講的一種將野蠻‘化’為(wei) 非野蠻的機製;古代先哲又進一步說‘文之以禮樂(le) ’,意思是以行為(wei) 規範和美的藝術對人進行教化,也是說的文化的機製在於(yu) 一個(ge) ‘化’字。‘文’,即是‘紋’,也就是圖案、花紋、漢字、樂(le) 舞,是固化的思維、物態的記憶、凝結的美感,是化人的手段和方式;‘化’,也即是‘花’,也就是裝飾、變化、修正、改造,是獲得‘文’的過程。”(羅藝峰《從(cong) 普遍主義(yi) 、相對主義(yi) 到文化全元論——音樂(le) 人類學發展的“正、反、合”》,《貴州大學學報·藝術版》2002年第2期)
這些說法,並沒有訓詁學根據。“文”確實是“紋”,“化”卻不是“花”。“文化”可釋作“紋化”,而不能釋作“紋花”。
“文”者,“紋”也。東(dong) 漢許慎《說文解字》說:“文:錯畫也,象交文。”“文”的甲骨文,是錯畫之“紋”的象形。“文化”之“文”,是由錯畫之“紋”引申而來的“人文”。中國古籍“人文”一語的“文”,與(yu) 通譯為(wei) “文化”“文明”之英語的Culture、Civilization相當;泛指一切人工的、異化於(yu) 人的自然屬性、加飾於(yu) 人的自然屬性之上的非生物的、超機體(ti) 的東(dong) 西。正所謂“刻鏤文采”。(《墨子·辭過》)
“化”者,《說文解字》說:“化,教行也。”清代學者朱駿聲《說文通訓定聲》說:“教成於(yu) 上,而俗易於(yu) 下,謂之化。”《荀子·正名》之《注》說:“化者,改舊形之名。”有“教行”“變化”之意的“文化”之“化”,本是一個(ge) 動詞。意思是,自然的人通過教化而一改舊形,因自己的行為(wei) ,變成一個(ge) 與(yu) 原來的自然狀態有所不同的文明的人。
《說文解字》又說:“化:從(cong) 匕,從(cong) 人。匕:變也,從(cong) 倒人。”許慎說的“倒人”,清代學者段玉裁《說文解字注》訓為(wei) “反人”;朱駿聲《說文通訓定聲》訓為(wei) “倒人”。“匕”字,古文正是一個(ge) 倒置的“人”字。《莊子·外篇·繕性》說:“喪(sang) 己於(yu) 物,失性於(yu) 俗者,謂之倒置之民。”“倒人”,正是如此的“倒置之民”。方以智《東(dong) 西均》說,“化”古字“從(cong) 倒人,人終必化”。這種由自然“人”到文化“人”的“倒置”“變化”,正是今日我們(men) 常說的“異化”。
所謂“人”,是在“正人”自然之生物人基礎上,“異化”之“倒人”,即文而化之、化而文之的文明人。
有關(guan) “文化”即“人文教化”的論述,屢見於(yu) 先人典籍。如《易·賁·象傳(chuan) 》說:“觀乎人文,以化成天下。”《說苑·指武》說:“凡武之興(xing) ,為(wei) 不服也。文化不改,然後加誅。”晉人束皙《補〈亡詩·由儀(yi) 〉》說:“文化內(nei) 輯,武功外悠。”晉人王融《〈曲水詩〉序》說:“設神理以景俗,敷文化以柔遠。”《文心雕龍·原道》說:“觀天文以極變,察人文以成化。”
凡此種種,皆是晉人束皙《補〈亡詩·由儀(yi) 〉》所謂“道之既由,化之既柔”的“文化”“人文教化”,即“文而化之”“化而文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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