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高質量就業,從消除就業歧視做起
作者:李長安
消除就業(ye) 歧視、促進就業(ye) 公平,是推動實現更加充分更高質量就業(ye) 的重要內(nei) 容,也是建設全國統一勞動力大市場的必要舉(ju) 措。改革開放以來,特別是黨(dang) 的十八大以來,我國在促進就業(ye) 公平方麵取得了舉(ju) 世矚目的成績,勞動者就業(ye) 質量有了明顯提高。但不可否認的是,就業(ye) 歧視現象一直存在。在當前經濟下行壓力不斷增大、就業(ye) 形勢日益嚴(yan) 峻的時期,就業(ye) 歧視問題開始凸顯出來。因此,必須采取多種措施消除就業(ye) 歧視現象,為(wei) 勞動者營造一個(ge) 公平競爭(zheng) 、合理有序的就業(ye) 環境,努力實現勞動者體(ti) 麵就業(ye) 。
消除各種就業(ye) 歧視、促進就業(ye) 公平,是我國憲法及勞動法律法規的重要內(nei) 容之一。憲法規定,公民有勞動的權利和義(yi) 務。國家通過各種途徑,創造勞動就業(ye) 條件,加強勞動保護,改善勞動條件,並在發展生產(chan) 的基礎上,提高勞動報酬和福利待遇。國家保護婦女的權利和利益,實行男女同工同酬。勞動法規定,勞動者享有平等就業(ye) 和選擇職業(ye) 的權利、取得勞動報酬的權利、休息休假的權利、獲得勞動安全衛生保護的權利、接受職業(ye) 技能培訓的權利、享受社會(hui) 保險和福利的權利、提請勞動爭(zheng) 議處理的權利以及法律規定的其他勞動權利。勞動者就業(ye) ,不因民族、種族、性別、宗教信仰不同而受歧視。婦女享有與(yu) 男子平等的就業(ye) 權利。就業(ye) 促進法在第三章“公平就業(ye) ”中規定,各級人民政府創造公平就業(ye) 的環境,消除就業(ye) 歧視。
黨(dang) 的十八大以來,我國在推動就業(ye) 公平方麵取得了很大的成績。目前,中國女性勞動參與(yu) 率超過60%,在世界主要經濟體(ti) 中位列前茅;大量農(nong) 村勞動力進入城市就業(ye) ,規模達到近3億(yi) 人。城鄉(xiang) 收入差距明顯縮小,城鄉(xiang) 居民收入倍差從(cong) 2008年起連續下降,2021年縮小到2.5;在實施脫貧攻堅戰與(yu) 鄉(xiang) 村振興(xing) 戰略過程中,大量農(nong) 村貧困勞動力通過就業(ye) 扶貧獲得非農(nong) 收入,走上了脫貧致富的道路;殘疾人就業(ye) 取得重大進展,僅(jin) 在“十三五”期間,我國城鄉(xiang) 殘疾人實現新增就業(ye) 180餘(yu) 萬(wan) 人。
不過,需要注意的是,在經濟下行壓力持續增大的情況下,勞動力市場中的就業(ye) 歧視現象又有所抬頭,正成為(wei) 侵害勞動者基本權益、妨礙更加充分更高質量就業(ye) 目標實現和全國統一勞動力市場建設的一大障礙。就業(ye) 歧視的類型有多種多樣,概括起來,主要有以下幾種:一是性別歧視。性別歧視是最典型的就業(ye) 歧視之一。許多調查研究發現,女性在勞動力市場中與(yu) 男性相比通常處於(yu) 不利的地位,她們(men) 不僅(jin) 工資相對較低,而且被解雇的概率更大,晉升的機會(hui) 更少。近些年來,隨著女大學生數量超過男大學生,女大學生就業(ye) 難的問題更為(wei) 突出。一些用人單位采用各種借口,拒絕招錄女大學生,或者在錄用合同中提出不合理要求。隨著生育政策的放寬,部分企業(ye) 對招用女性就業(ye) 的意願出現了下降。二是身份歧視。這是一種因戶籍製度分割導致的製度性歧視,農(nong) 民工群體(ti) 則是其中最大的受害者。目前,農(nong) 民工已成為(wei) 我國產(chan) 業(ye) 隊伍的主力軍(jun) ,但和城鎮職工相比,他們(men) 普遍工資水平較低,而且勞動時間長、強度大。身份歧視還帶來了社會(hui) 保障的不公平,城鄉(xiang) 之間、戶籍人口與(yu) 非戶籍人口之間,在教育、醫療、養(yang) 老、住房等方麵均存在著差距。更令人擔憂的是,身份歧視還具有“代際傳(chuan) 遞性”。新生代農(nong) 民工雖然和他們(men) 的父輩有一定差異,但他們(men) 流動人口的身份和本質並未發生根本變化。三是年齡歧視。一些用人單位對求職者的年齡提出不合理要求,還有些勞動者在職場上遭遇“35歲門檻”,一些“4050”人員求職困難。四是身體(ti) 健康歧視。在勞動力市場中,還存在不少勞動者因身高、相貌、疾病等身體(ti) 健康因素而受歧視的現象,損害了勞動者平等就業(ye) 的權益。新冠肺炎疫情暴發後,一些用人單位打著防疫的名義(yi) ,聲稱“陽過的不要”,人為(wei) 地將部分陽性康複者、曾被隔離管控人員排除在招聘範圍外。此外,就業(ye) 歧視還有地域歧視、婚姻狀況歧視、經驗資曆歧視等。
就業(ye) 歧視帶來的危害是明顯的。就業(ye) 歧視不但會(hui) 對被歧視者產(chan) 生負麵影響,還會(hui) 引發一係列的社會(hui) 矛盾和衝(chong) 突,從(cong) 而對國民經濟的可持續發展製造障礙。當前,大學生特別是女大學生就業(ye) 困難是導致青年失業(ye) 率居高不下的重要原因之一,而對農(nong) 民工的就業(ye) 歧視則是加劇城鄉(xiang) 融合困難、引發各種勞動糾紛的主要根源。一般認為(wei) ,產(chan) 生就業(ye) 歧視的原因有兩(liang) 種,一種是源於(yu) 個(ge) 人的偏見,另一種則是源於(yu) 製度缺陷,特別是戶籍製度改革落後於(yu) 經濟社會(hui) 發展的步伐。另外,相關(guan) 法律法規製度尚不健全,有法不依、執法不嚴(yan) 問題突出,也在一定程度上助長了就業(ye) 歧視現象。
為(wei) 此,要努力消除就業(ye) 歧視現象,就必須做好以下幾項工作。
首先,不斷完善勞動法律法規。目前,我國雖然已經形成了較為(wei) 完善的勞動法律法規,對消除就業(ye) 歧視、促進就業(ye) 公平也作出了相應的規定,但仍存在著一定的不足和缺陷。從(cong) 反就業(ye) 歧視的領域看,現行法律中禁止就業(ye) 歧視的範圍太窄,以致很多歧視行為(wei) 難以消除。對於(yu) 違反就業(ye) 公平法律法規的行為(wei) ,也缺乏強有力的執法手段。因此,應加快專(zhuan) 門的“公平就業(ye) 法”的立法工作,擴大反就業(ye) 歧視的範圍以遏製任何形式的歧視行為(wei) 。加大執法力度,讓就業(ye) 歧視行為(wei) 付出應有的法律代價(jia) 。
其次,精準執法遏製各種形式的就業(ye) 歧視行為(wei) 。積極消除性別歧視,擴大和暢通女性就業(ye) 渠道。當前應將女大學生就業(ye) 公平作為(wei) 主要工作來抓,切實保障女性公平就業(ye) 的權益;大力推進戶籍製度改革,拆除引發身份歧視的藩籬,盡快彌合勞動力市場的二元分割帶來的不公平缺口。高度重視農(nong) 民工的市民化和公共服務均等化,堅決(jue) 打擊社保缺失、拖欠工資甚至人為(wei) 壓低工資的現象。重視對農(nong) 民工的職業(ye) 技能培訓,從(cong) 根本上提高農(nong) 民工的就業(ye) 適應能力;針對年齡歧視、身體(ti) 健康歧視等現象,強化市場監管,暢通投訴舉(ju) 報渠道,對各種違規違法行為(wei) “零容忍”。隻有在一個(ge) 公平、公開、公正的勞動力市場製度下,勞動者的就業(ye) 權益才能得到充分保障,各種就業(ye) 歧視現象才會(hui) 得到有效遏製並最終消失。
最後,加大反就業(ye) 歧視的宣傳(chuan) 力度。利用各種媒體(ti) 加大對反就業(ye) 歧視、促進公平就業(ye) 的宣傳(chuan) 力度,盡快糾正由某些習(xi) 俗和觀念帶來的歧視性偏差。增強企業(ye) 家的社會(hui) 責任感和道義(yi) 感,自覺抵製就業(ye) 歧視行為(wei) 。當然,對於(yu) 勞動者來說,如果遇到就業(ye) 歧視問題,應該大膽舉(ju) 起法律武器維護自身權益。隻有多方共同努力,才能徹底消除就業(ye) 歧視現象,實現就業(ye) 領域的真正公平。(李長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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