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明時評】職場年齡歧視緣何難解
【光明時評】
作者:王淑娟(中國勞動關(guan) 係學院勞動關(guan) 係與(yu) 人力資源學院高級經濟師)
眼下正值春招時間,據媒體(ti) 報道,一些企業(ye) 將30歲作為(wei) 招聘年齡上限,將一些求職者擋在這一年齡門檻之外。不少求職者感歎“35歲職場危機提前了”,引發社會(hui) 討論。
可以明確的是,與(yu) 崗位要求無關(guan) 的年齡限製背後是年齡歧視,侵犯了勞動者的平等就業(ye) 權。對此,媒體(ti) 、學者等多方呼籲遏製並消除這種歧視,但效果似乎並不樂(le) 觀。如何解決(jue) 這道難題,需要我們(men) 厘清其成因,更精準對症下藥。
就業(ye) 年齡歧視是多種因素綜合作用的結果。從(cong) 企業(ye) 方來說,設置年齡限製的多集中在民營中小企業(ye) 。這類企業(ye) 普遍缺乏完善的培訓體(ti) 係和發展通道,在內(nei) 部利益最大化的驅動下,以及“順應”外在用工彈性化、短期化和年輕化的趨勢下,不免會(hui) 通過“以新換舊”來更新用工群體(ti) 。
從(cong) 崗位角度來看,存在年齡限製的崗位多集中在以下幾類。第一類是基層崗位,如行政助理、出納等。這類崗位主要按照工作標準要求從(cong) 事事務性工作,要求執行力強,並不需要太多的經驗積累,可替代性強。第二類是服務性崗位,如銷售客服、餐飲服務等。這種崗位主要和客戶打交道。第三類是創意創新企業(ye) 中知識和技能更新特別快的崗位。
近年來,我國外部發展環境更趨複雜,尤其是在疫情的衝(chong) 擊下,餐飲、旅遊等行業(ye) 發展受到抑製,企業(ye) 用工需求減少。而從(cong) 供給側(ce) 來看,每年都有刷新曆史紀錄的高校畢業(ye) 生群體(ti) 加入就業(ye) 大軍(jun) ,供需矛盾進一步凸顯。其中,受影響最大的,當屬基層崗位中年齡較大的勞動者。
一方麵,由於(yu) 當前我國關(guan) 於(yu) 年齡歧視的立法和政策並不明確,這導致在實踐中很難區分“年齡歧視”與(yu) “任職條件不符”,監督成本也較高。人們(men) 默認這種現象的存在,而且基本處於(yu) “民不舉(ju) 官不究”的狀態,企業(ye) 違法成本較低。另一方麵,毋庸諱言,我國職場年齡門檻更低,是之前長期人口紅利背景下用工內(nei) 卷惡性循環的一種慣性表現。
“30+”的年齡,正是個(ge) 人事業(ye) 發展的黃金階段,且承擔著多重角色。按照我國未來人口年齡結構的變化趨勢,勞動者供求力量對比也將發生一定改變,從(cong) 長期來看,用工年輕化趨勢也將遭到相應瓦解。對此,政策要先行引導。在一些發達國家,勞動者的求職簡曆中不放照片、不顯示性別和年齡,雇主有任何這方麵要求和暗示都屬違法。由於(yu) 法律對此有明確規定,且執法非常嚴(yan) 格,企業(ye) 違法成本很高,避免年齡歧視由此成為(wei) 共識。
在我國,如何遏製就業(ye) 年齡歧視?首先,要在法律層麵有所深化和細化,更好保障企業(ye) 用工自主權和勞動者平等擇業(ye) 權。進一步明確有關(guan) 年齡歧視的法律法規,禁止企業(ye) 設置與(yu) 崗位要求無關(guan) 的年齡門檻,加強懲戒力度,提高企業(ye) 違法成本,倒逼企業(ye) 提升管理水平。其次,個(ge) 體(ti) 要建立終身學習(xi) 的理念,不斷提升自身勞動技能和適應力,做好職業(ye) 發展規劃,打造核心競爭(zheng) 力,以積極的心態麵對未來的不確定。
黨(dang) 的二十大報告提出,消除影響平等就業(ye) 的不合理限製和就業(ye) 歧視。照此,消除就業(ye) 歧視,實現高質量就業(ye) ,有賴於(yu) 各方完善就業(ye) 支持項目和基於(yu) 終身學習(xi) 的職業(ye) 培訓體(ti) 係,通過社保補貼、稅費減免等舉(ju) 措引導企業(ye) 逐步建立能力為(wei) 本的用人觀念,推動建立員工發展立體(ti) 通道,最終實現企業(ye) 、員工和社會(hui) 多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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