刷App為何總“不小心”點進廣告
“廣告”兩(liang) 字特別小 和圖片融為(wei) 一體(ti) 看不清 “關(guan) 閉”按鈕找不著
刷App為(wei) 何總“不小心”點進廣告
調查動機
近日,天津塘沽的張先生來電稱,自己年邁的父母平時愛在App上瀏覽新聞資訊,但一些App上的廣告宣傳(chuan) 語很像新聞資訊,“廣告”兩(liang) 字有的很小,有的字體(ti) 很淡且混在圖片裏,很難察覺區分,導致父母經常點錯,有的廣告點進去容易退出來難,父母對此煩惱不已。希望有關(guan) 部門關(guan) 注並進行整治。
“廣告”標識不顯著、偽(wei) 裝“套路”用戶的情況是否大量存在,涉嫌違反哪些法律法規,該如何整治解決(jue) ?帶著這些問題,記者進行了調查采訪。
本報記者 韓丹東(dong)
本報實習(xi) 生 王意天
“快充6分鍾,續航200公裏,新能源汽車上市了。”
北京市民王先生最近正準備買(mai) 車,在瀏覽某App時看到這則“新聞”,立即點了進去,結果發現裏麵在賣汽車貼膜、坐墊、玻璃水等車輛周邊產(chan) 品,與(yu) 新能源汽車上市沒有半點關(guan) 係。
他退出後找到這條“新聞”一看,原來是一則廣告,廣告圖片兩(liang) 側(ce) 呈暗灰色,小小的“廣告”兩(liang) 字就在圖片左下角,呈淡灰色,不仔細看不容易發現。
“經常見到這樣的廣告,他們(men) 隱藏在新聞資訊裏,標識又不明顯,稍不留神就誤點進去了。”王先生感歎,平台、商家的套路很深。
《法治日報》記者近日調查發現,正如天津的張先生、北京的王先生等用戶所言,有的廣告似乎刻意模仿用戶所登錄App、平台上提供的主要內(nei) 容及樣式,想方設法不暴露其“廣告”身份,導致不少用戶頻繁誤點,跳轉至購物、小說、遊戲等廣告頁麵。用戶對此頗有怨言。
廣告資訊分不清楚
標識隱藏難以發現
互聯網廣告亂(luan) 象曾長期存在,如彈窗廣告、無法一鍵關(guan) 閉、打色情擦邊球等,相關(guan) 部門也一直在持續加強治理。
2022年9月30日,國家互聯網信息辦公室、工業(ye) 和信息化部、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聯合發布《互聯網彈窗信息推送服務管理規定》,規範彈窗信息推送服務。不少受訪用戶直言,此後許多App和網站確實“幹淨”了不少。但是,一些平台和廣告主似乎找到了一種藏得更深的廣告推送方式。
父母被廣告困擾後,天津塘沽的張先生認真查看了其父母經常刷的幾個(ge) App,發現“有些廣告和新聞資訊的內(nei) 容幾乎一樣,點進去才知道被騙了,有的甚至會(hui) 自動下載軟件,導致父母手機上下載了一堆亂(luan) 七八糟的App”。
張先生告訴記者,他上網時也經常遇到類似情況,“年輕人都很難辨別是廣告,更別說老年人了”,一些廣告的內(nei) 容不堪入目,有些廣告的退出鍵找半天找不到。
記者查詢了張先生所說的幾個(ge) App、網站網頁,發現有的App、網站廣告數量非常多,每隔兩(liang) 三條資訊內(nei) 容就會(hui) 插入一則廣告,刷手機、瀏覽頁麵時非常容易誤點,想要清淨的瀏覽環境得付費成為(wei) VIP才能享受“消除廣告服務”。有的App上的廣告圖片、字體(ti) 、格式與(yu) 新聞資訊非常相似,“廣告”兩(liang) 字與(yu) 圖片背景幾乎“融為(wei) 一體(ti) ”,不仔細看根本發現不了。
記者點擊了上述App中的多個(ge) 廣告,比如一則“某地一女子穿搭驚豔了路人,網友:真敢穿……”的廣告,看著像一則街拍資訊,點進去實為(wei) 一個(ge) 購物界麵。界麵最上方顯示“4秒後自動關(guan) 閉”,但4秒後又有一些廣告視頻開始自動播放,記者嚐試暫停和關(guan) 閉時,界麵突然彈出另一條廣告,App也被跳轉到購物平台上了。
多位受訪用戶告訴記者,大量的隱藏廣告,非常影響App的使用體(ti) 驗。有網友無奈地說,躲過了開屏廣告,關(guan) 掉了彈窗廣告,又陷入了頁麵內(nei) 隱蔽廣告的“魔爪”。
值得注意的是,當下一些瀏覽器的頁麵也提供資訊服務,其中同樣摻入了不少廣告,有些廣告明顯打擦邊球,存在涉黃嫌疑,一些內(nei) 容不堪入目,圖片難以直視。
北京中征律師事務所高級合夥(huo) 人孫維說,法律在廣告頻率方麵並沒有嚴(yan) 格的限製,但在內(nei) 容方麵有嚴(yan) 格限製。廣告應當真實、合法,以健康的表現形式表達廣告內(nei) 容,淫穢、色情的內(nei) 容是廣告法明確禁止的。如果發布的廣告中有性暗示、性挑逗等明顯屬於(yu) 淫穢、色情的內(nei) 容,市場監督管理部門有權責令其停止發布廣告,並處罰款,情節嚴(yan) 重的,可以吊銷營業(ye) 執照;對廣告經營者、發布者,可以沒收廣告費用,處以罰款,情節嚴(yan) 重的,可吊銷營業(ye) 執照。
廣告藏身評論區中
一鍵關(guan) 閉效果存疑
記者調查發現,還有一種廣告“藏”得更加隱蔽,它們(men) “潛伏”在App、平台的評論區或留言中,有的廣告和評論比較相似,也有用戶名、頭像,甚至還有發布時間和點讚數,用戶容易誤點。
如在某話題評論區,第三條評論便是一則遊戲廣告,有該遊戲的宣傳(chuan) 視頻,也有類似發布者的頭像和名稱,下方顯示為(wei) “2022年10月21號發布”,右下角配有轉發、評論和點讚功能,顯示已有7059個(ge) 點讚。
在這條廣告的右上角,標有“廣告”字樣,並且配有關(guan) 閉按鈕。記者嚐試點擊關(guan) 閉按鈕,彈窗提示出四個(ge) 選項,分別為(wei) “不感興(xing) 趣、投訴、屏蔽此博主以及為(wei) 何會(hui) 看到此廣告”。
廣告簡介中,設有藍色標注的“一鍵下載”鏈接,點擊後遊戲會(hui) 自動下載,如果用戶誤觸,隻能等待下載完成後安裝遊戲,再進行刪除。如果用戶拒絕安裝,則需要自行尋找安裝路徑刪除安裝包。
在有的App、平台評論區,廣告的標識為(wei) “熱推”而非“廣告”。如一條廣告寫(xie) 著“評論真的神了!”隨後出現藍色的跳轉鏈接,隻要用戶觸碰到,就會(hui) 自動跳轉到某購物平台。
中國政法大學傳(chuan) 播法研究中心副主任朱巍說,當前對於(yu) 評論區廣告這一形式,廣告法和有關(guan) 法律法規並未作出特別規定,鑒於(yu) 當下各平台在評論區添加廣告的行為(wei) ,可以考慮將其納入重點監管行列。“廣告一旦出現在評論區中,也應當符合網信辦跟帖評論服務管理規定的相關(guan) 要求。”
此外,多位受訪用戶告訴記者,一些App、平台設置了關(guan) 閉廣告功能,但他們(men) 對這一功能是否有效存疑。
記者嚐試後發現確實如受訪用戶所言。如一款資訊類App設置了廣告一鍵關(guan) 閉按鈕,界麵提示“將減少此類推薦”,但記者相繼關(guan) 閉“蟲草”“茶葉”“升學”等七類廣告後多次刷新瀏覽頁麵,這些廣告仍原封不動地出現在頁麵上。在某貼吧,廣告關(guan) 閉時會(hui) 彈窗提醒,其中有“已經看過”“內(nei) 容質量差”“開通VIP免廣告”“不感興(xing) 趣”四種選項,除開通VIP外,其餘(yu) 選項選擇後該廣告都會(hui) 關(guan) 閉,但用戶在瀏覽其他內(nei) 容時仍會(hui) 推送相關(guan) 廣告。
廣告當有可識別性
誤導用戶危害不淺
我國廣告法規定,利用互聯網發布、發送廣告,不得影響用戶正常使用網絡。在互聯網頁麵以彈出等形式發布的廣告,應當顯著標明關(guan) 閉標誌,確保一鍵關(guan) 閉。
同時還規定,廣告應當具有可識別性,能夠使消費者辨明其為(wei) 廣告。大眾(zhong) 傳(chuan) 播媒介不得以新聞報道形式變相發布廣告。通過大眾(zhong) 傳(chuan) 播媒介發布的廣告應當顯著標明“廣告”,與(yu) 其他非廣告信息相區別,不得使消費者產(chan) 生誤解。
《互聯網廣告管理暫行辦法》也規定,利用互聯網發布、發送廣告,不得影響用戶正常使用網絡。在互聯網頁麵以彈出等形式發布的廣告,應當顯著標明關(guan) 閉標誌,確保一鍵關(guan) 閉。不得以欺騙方式誘使用戶點擊廣告內(nei) 容。
“上述App和平台內(nei) 的廣告,出現形式和平台內(nei) 容相仿,存在隱蔽性強、難以識別的特點,甚至還會(hui) 使消費者產(chan) 生誤解,違反了廣告法的有關(guan) 規定。”孫維說。
中央民族大學法學院教授、北京市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學會(hui) 常務副會(hui) 長段威說,廣告應顯著標明“廣告”,能夠使消費者辨明其為(wei) 廣告。上述App和平台內(nei) 的廣告存在誤導用戶的行為(wei) ,與(yu) 法律規定相違背,須依法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由市場監督管理部門責令改正,處以罰款。
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教授劉俊海說,平台和商家應尊重消費者的知情權和選擇權。當前一些廣告存在隱蔽性,導致消費者無法識別,本質上侵害了消費者的知情權,有關(guan) 部門需要出台相關(guan) 規則進行規製。平台和App開發商應當為(wei) 消費者站好崗,放好哨,把好關(guan) ,打造消費友好型互聯網廣告設計理念。
依法承擔主體(ti) 責任
多方合力治理亂(luan) 象
如何治理和改善當前隱藏廣告的問題呢?
劉俊海認為(wei) ,消費者要增強自我保護意識、提升分辨能力;監管部門要加強監管,依法用好行政指導、行政監管和行政處罰權限,保護消費者合法權益,特別是對於(yu) 廣告的識別權、甄別權、知情權和選擇權,營造共享、包容、普惠的互聯網廣告市場生態環境。
孫維說,廣告經營者、發布者應當增強法律意識,嚴(yan) 格按照廣告法的要求規範發布廣告,承擔起主體(ti) 責任;監督部門應當嚴(yan) 格依法處理違法彈窗廣告以及其他不符合廣告法規範的廣告,追究廣告主、廣告發布者以及經營者的法律責任。
“消費者在瀏覽網頁或者使用App時應當提高辨識力和注意力,發現違法廣告的,及時向有關(guan) 部門舉(ju) 報。”孫維說。
有業(ye) 內(nei) 人士告訴記者,當下App、平台多提供免費服務,廣告是支撐其盈利的主要方式之一,用戶一邊抱怨廣告太多,一邊又要享受免費的服務,這本身就存在一定的矛盾,如何平衡和解決(jue) 這一矛盾是一大課題。
段威認為(wei) ,在互聯網時代,對各種日新月異的互聯網廣告行為(wei) 宜疏不宜堵,應加強規範全麵引導,一方麵應緊跟發展趨勢,適時修改完善製度規則,讓相關(guan) 主體(ti) 的廣告行為(wei) 能夠有章可循;另一方麵應全員參與(yu) 各盡其職,廣告主、廣告經營者、廣告發布者等經營主體(ti) 加強守法誠信經營意識,廣告行業(ye) 組織加強行業(ye) 自律規範。
“消費者理性消費,依法維權;消費者組織積極作為(wei) ;監管部門主動擔當履責,提升打擊整治力度,共同淨化網絡空間。”段威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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