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少年司法社工:用專業力量助迷途少年返航
“跟之前的那些朋友斷絕聯係了嗎?現在學習(xi) 情況怎麽(me) 樣?”近日,在廣西南寧市青少年活動中心的明秀“青空間”,司法社工潘花豔對17歲男生曉晨(化名)進行回訪。
曉晨是一名需要進行觀護幫教的特殊未成年人,從(cong) 2022年5月起,潘花豔每周都會(hui) 以社工的身份跟曉晨溝通,或是邀請專(zhuan) 業(ye) 心理谘詢師對他進行輔導,或是安排他到“青空間”開展誌願服務,或是跟其家長交流,了解其生活學習(xi) 及心理動態。
近年來,共青團南寧市委積極與(yu) 檢察院、法院簽訂構建未成年人司法保護支持體(ti) 係的框架協議,牽頭成立南寧市未成年人司法社會(hui) 工作服務中心,整合全市相關(guan) 領域的社工人才資源,打造了一支55人的專(zhuan) 業(ye) 未成年司法社會(hui) 工作人才隊伍。以政府購買(mai) 項目服務為(wei) 載體(ti) ,青少年司法社工隊伍不斷壯大。許多像曉晨一樣的特殊未成年人,在社工的幫教下,修正了不良的行為(wei) 模式,重塑正確的價(jia) 值觀,得以再次融入社會(hui) 。
給涉案未成年人一次改過自新的機會(hui)
2022年1月,南寧市西鄉(xiang) 塘區檢察院受理了17歲少年曉晨參與(yu) 的一起涉嫌盜竊的案件,隨後依法委托青少年司法社工對其進行社會(hui) 調查。在調查中,南寧市西鄉(xiang) 塘區友愛社會(hui) 工作服務中心的社工潘花豔找出了曉晨的“病因”:在校外奶茶店結交了社會(hui) 閑散青年,並學習(xi) 模仿抽煙喝酒等行為(wei) 。由於(yu) 父母對於(yu) 零花錢的管控比較嚴(yan) 格,為(wei) 快速獲利,他跟著不良青年走上了違法犯罪的道路。
在考慮曉晨的犯罪情節、認罪悔罪態度的基礎上,結合社工出具的社會(hui) 調查報告,南寧市西鄉(xiang) 塘區檢察院決(jue) 定對其作出附條件不起訴的決(jue) 定,考察期為(wei) 6個(ge) 月。考察期間,社工需要觀察他思想意識的轉變、親(qin) 子溝通關(guan) 係的改善以及法律知識的提升。在此期間涉案未成年人若重新犯罪,檢察院便會(hui) 撤銷觀護幫教協議並起訴。
“之前我覺得自己沒有成年,以為(wei) 做的這些事情後果不嚴(yan) 重,經過教育我才知道觸犯法律對我的影響會(hui) 這麽(me) 大。”曉晨說,在看守所裏,他了解到如果被檢察院起訴的話,他可能會(hui) 被判處實刑半年到一年左右,而附條件不起訴的方式,給了他一次改過自新的機會(hui) 。
考察期的這半年,在曉晨定期提交的思想匯報中,可以明顯看到這名迷途少年的思想轉變:
“事情雖然已經過去了半年,我印象中好像才剛發生。這時刻警醒著我,不要做觸犯法律的事情。現在每天都去學校學習(xi) 知識,也發現自己靜下心來學會(hui) 了好多東(dong) 西。臨(lin) 近期末考試,希望自己考個(ge) 好成績,對得起自己,對得起父母。”
“國慶節去了民族廣場,人山人海。瞬間一股熱血湧上心頭,能出生在這麽(me) 好的地方,我應該好好珍惜,如果不能做太大的貢獻,就做個(ge) 合法的公民。”
“這段觀察期之後,我已經習(xi) 慣了自律。我也堅信生活沒有捷徑可走,不會(hui) 想觸碰法律,以後的生活會(hui) 把自己管好。”
……
潘花豔說,按照考察協議,她每周都會(hui) 與(yu) 曉晨溝通,通過法律、心理學方麵的知識,引導其學習(xi) 法律知識,釋放壓力,並通過親(qin) 子教育修複曉晨的家庭關(guan) 係,讓他的父母認識到自身職責的缺失,使曉晨能夠重返家庭。根據曉晨的性格特點引導他參與(yu) 公益活動,豐(feng) 富社會(hui) 支持係統,並幫助他進行職業(ye) 規劃。每個(ge) 月,曉晨都會(hui) 提交兩(liang) 篇思想匯報,記錄他在學習(xi) 、生活、交友等方麵的情況,潘花豔會(hui) 與(yu) 其父母溝通印證。
如今,迷途知返的曉晨正在努力備戰幾個(ge) 月後的高考。
父母的態度會(hui) 直接影響幫教效果
社會(hui) 工作專(zhuan) 業(ye) 畢業(ye) 的潘花豔,2018年開始以社工身份參與(yu) 未成年人檢察工作。在她看來,要想打開涉案未成年人的心房,除了社工自身專(zhuan) 業(ye) 的理論、方法和技巧,更重要的還是真誠溝通,要跟他們(men) 建立像朋友一樣的平等關(guan) 係,“感受到我們(men) 的真誠和用心,他們(men) 才會(hui) 對你打開自己的心扉”。
成功消除孩子的戒備心理後,潘花豔會(hui) 因材施教地進行學習(xi) 任務的布置。比如麵對考察協議裏的生活動態記錄,部分孩子由於(yu) 文化水平較低,在文字表達和書(shu) 寫(xie) 方麵有困難,潘花豔就會(hui) 麵對麵地進行教學,或者讓他們(men) 通過口頭表述並錄音完成。
“父母的態度會(hui) 直接影響幫教效果。”潘花豔告訴記者,她遇到最難幫教的是離異家庭的孩子。孩子的親(qin) 生父母各自重建家庭後覺得負擔較大,於(yu) 是把希望都寄托在社工身上,經常以工作忙為(wei) 由推脫溝通,總說“你們(men) 看著辦”。在孩子看來,他們(men) 會(hui) 覺得自己被拋棄了,每當提到父母時就表現得很沒有安全感。
“從(cong) 我辦理的一些案件來看,不管是當事人未成年時走上犯罪道路,還是他後麵改造成功,家庭都是很重要的因素。”西鄉(xiang) 塘區檢察院第五檢察部主任劉通恒說,近幾年,他辦理的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中大多數都是外來務工人員家庭的子女,這些家長平日為(wei) 了生計奔波,對子女的教育監管缺失,孩子逃課、輟學接觸社會(hui) 後,容易參與(yu) 危害社會(hui) 秩序類的犯罪,比如幫助信息網絡犯罪活動罪,或是參與(yu) 搶劫、打架鬥毆等偏暴力性質的犯罪。
在劉通恒看來,預防未成年犯罪,一個(ge) 刑事案件辦理結束,隻是完成了一半的工作,聯合社工對涉案未成年人進行觀護幫教,加強家庭教育指導,進一步開展法治宣傳(chuan) 並針對案件反映的社會(hui) 問題參與(yu) 社會(hui) 治理,是檢察機關(guan) 在案件之外的另一半重要工作和職責。他表示,目前從(cong) 附條件不起訴對象的幫教效果來看,總體(ti) 還是很好的,這些涉案未成年人基本都能順利地通過考驗期。“但附條件不起訴的考驗期為(wei) 6個(ge) 月以上1年以下,在這些未成年人今後的人生道路上,家長還要繼續承擔好教育和引導的責任,才能幫助孩子徹底轉變思想,不再誤入歧途。”
中青報·中青網記者 謝洋 實習(xi) 生 石鮮鮮 來源:中國青年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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