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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揮基層立法聯係點吸納民意作用

發布時間:2023-04-13 10:09:00來源: 學習時報

  作者:方帥

  保障人民當家作主是全過程人民民主的重要內(nei) 容。立法工作以民意為(wei) 基石,基層立法聯係點一頭連著最高國家權力機關(guan) ,一頭係著基層群眾(zhong) ,如延伸至街巷間的觸角,是國家最高立法機關(guan)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hui) 直接聯係基層群眾(zhong) 的有效渠道。建立基層立法聯係點,是黨(dang) 的十八屆四中全會(hui) 作出的決(jue) 策部署。黨(dang) 的二十大報告進一步提出,“健全吸納民意、匯集民智工作機製,建設好基層立法聯係點”。今年3月,新修改的立法法根據黨(dang) 中央精神和實踐做法,增加全國人大常委會(hui) 工作機構根據實際需要設立基層立法聯係點,深入聽取基層群眾(zhong) 和有關(guan) 方麵對法律草案和立法工作的意見,通過國家立法形式進一步明確了基層立法聯係點的地位和作用。

  貫徹實施新修改的立法法,建設好基層立法聯係點,對於(yu) 推動基層群眾(zhong) 參與(yu) 國家立法、發展全過程人民民主具有積極意義(yi) 。一方麵,建設好基層立法聯係點是深入推進科學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提高立法質量的重要製度安排。黨(dang) 的十八屆四中全會(hui) 對“建立基層立法聯係點製度,推進立法精細化”作出明確部署。基層立法聯係點紮根基層、貼近實際、麵向群眾(zhong) ,國家立法機關(guan) 在法律草案的立項、起草、調研、審議等立法全過程、各環節,通過基層立法聯係點聽取基層群眾(zhong) 意見建議,並把群眾(zhong) 訴求“原汁原味”反饋給國家立法機關(guan) 作研究吸納的參考,有益的建議在法律中得到體(ti) 現,能夠使立法在程序上更加民主,在製度設計上更加精準,在立法內(nei) 容上更能反映人民的意誌,在立法實施上有更廣泛的群眾(zhong) 基礎,從(cong) 而能更好地發揮立法在公平分配利益、妥善化解糾紛、維護社會(hui) 和諧、促進經濟發展方麵的積極作用。另一方麵,建設好基層立法聯係點是健全民主製度體(ti) 係,發展全過程人民民主的有效形式。基層立法聯係點作為(wei) 國家立法“直通車”,是立法機製的一項重要創新,使人民當家作主在立法方麵成為(wei) 可以操作的現實,真正實現了立法由人民參與(yu) 、法律由人民製定,充分說明了我國的立法過程是實現黨(dang) 的意誌和人民意誌相統一並上升為(wei) 國家意誌的過程。基層立法聯係點的工作過程和運行機理,直接全麵展示了人民有序政治參與(yu) 、立法參與(yu) 的全過程,真實體(ti) 現了全過程人民民主的本質特征。

  新修改的立法法對基層立法聯係點建設提出了新的要求。立足新形勢,基層立法聯係點製度應在實踐中進一步創新完善。

  統籌優(you) 化聯係點布局。關(guan) 於(yu) 基層立法聯係點的設置,實踐中主要有兩(liang) 種方式。一種是將基層有關(guan) 國家機關(guan) 、街道辦事處、村(居)民委員會(hui) 、企事業(ye) 單位、社會(hui) 團體(ti) 以及其他社會(hui) 組織等都列為(wei) 立法聯係點。另一種是將基層人大常委會(hui) 和人民政府列為(wei) 立法聯係點,然後由其選擇本轄區內(nei) 的機關(guan) 、組織和企業(ye) 作為(wei) 聯絡單位。但不管采取何種設置方式,都可能存在立法聯係點的地域行業(ye) 固定性與(yu) 立法需求日漸多樣化之間的矛盾。隨著社會(hui) 分工和管理的不斷細化,立法的行業(ye) 化、專(zhuan) 業(ye) 化要求越來越高,立法聯係點的設置與(yu) 布局也需要更加靈活科學。可按照“有基礎、有特點、有意願”原則,有序拓展聯係點數量,實現各省(區、市)全覆蓋,並在此基礎上有計劃有步驟在已經設立聯係點的省(區、市)增加聯係點數量和形式,注重基層立法聯係點的基層性,區域、領域覆蓋性和代表性,不斷提高基層立法聯係點工作的質量和效率,使得聯係點布局更加科學合理,聯係形式更加豐(feng) 富。

  擴大聯係點征詢意見範圍。聚焦聯係點的立法屬性,健全聯係點工作機製,完善工作程序,通過信息化、數字化手段豐(feng) 富征集意見的途徑和形式,擴大立法信息員、聯絡員、聯係單位和信息采集點的數量,發揮人大代表作用,引導群眾(zhong) 有序參與(yu) 立法規劃、計劃編製、法律法規草案意見征集以及法規通過後實施評估等工作,提高征集意見的針對性、有效性。同時,根據新修改立法法的規定,聽取基層群眾(zhong) 對立法工作的意見也是聯係點征詢意見的重要內(nei) 容。可通過座談會(hui) 、調研走訪、書(shu) 麵征求等方式深入聽取群眾(zhong) 意見,架好立法機關(guan) 與(yu) 群眾(zhong) 的“連心橋”。

  拓展聯係點功能。基層立法聯係點的功用重在“聯係”,需要聚集各方麵的力量,並在相關(guan) 主體(ti) 之間形成有效的互動。基層立法聯係點處於(yu) 基層第一線,是發展基層民主的重要單元。要從(cong) 人民群眾(zhong) 關(guan) 心關(guan) 注的問題出發,拓展聯係點功能和輻射力,將基層立法聯係點工作與(yu) 人大代表之家、代表聯絡站等民主民意表達平台和載體(ti) 有機結合起來,與(yu) 地方黨(dang) 群服務陣地建設和創新實踐結合起來,尊重群眾(zhong) 首創精神,鼓勵各基層立法聯係點主動探索符合地方實際的工作方法,積極拓展群眾(zhong) 有序參與(yu) 治理的渠道,真實反映社情民意,推動社會(hui) 治理共商共建共治共享,助力基層民主建設。

  突出聯係點在調查研究中的地位和作用。今年3月,中共中央辦公廳印發了《關(guan) 於(yu) 在全黨(dang) 大興(xing) 調查研究的工作方案》,決(jue) 定在全黨(dang) 大興(xing) 調查研究之風。基層立法聯係點有著身處基層、密切聯係群眾(zhong) 的天然優(you) 勢,深入聯係點開展立法工作調研,掌握實情、把脈問診,問計於(yu) 群眾(zhong) 、問計於(yu) 實踐,尤其是對於(yu) 那些涉及群眾(zhong) 切身利益或者法案內(nei) 容存在重大爭(zheng) 議、需要充分了解群眾(zhong) 意見的,可以通過深入基層立法聯係點廣泛征詢意見,有利於(yu) 更好地為(wei) 立法科學決(jue) 策、民主決(jue) 策提供民意和實踐支撐,有效提高立法質量。(方帥)

(責編:李雅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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