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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明時評】破除就業歧視,提升就業質量

發布時間:2023-04-18 14:52:00來源: 光明網-《光明日報》

  【光明時評】

  作者:蘇麗(li) 鋒 侯楠楠(分別係對外經濟貿易大學國家對外開放研究院研究員、對外經濟貿易大學政府管理學院碩士研究生)

  人社部近日下發通知,部署開展2023年高校畢業(ye) 生等青年就業(ye) 創業(ye) 推進計劃,推動青年高質量充分就業(ye) ,其他部委亦有相關(guan) 聯動政策,為(wei) 促進高質量就業(ye) 提供國家層麵的機製與(yu) 政策支持。促進高質量就業(ye) ,事關(guan) 民生,事關(guan) 我國經濟社會(hui) 高質量發展,是必須重視的重要問題。

  黨(dang) 的二十大報告強調,破除妨礙勞動力、人才流動的體(ti) 製和政策弊端,消除影響平等就業(ye) 的不合理限製和就業(ye) 歧視,使人人都有通過勤奮勞動實現自身發展的機會(hui) 。在當前高校畢業(ye) 生就業(ye) 的關(guan) 鍵時期,更應調動多種機製綜合作用、及時製止就業(ye) 歧視現象,促進就業(ye) 機會(hui) 平等,為(wei) 畢業(ye) 生營造良好的就業(ye) 環境。

  引導社會(hui) 形成科學理性認知,鼓勵多元化人才來源。實踐中,很多地方與(yu) 用人單位總結、改進了一係列舉(ju) 措,特別是政府與(yu) 國有企事業(ye) 單位帶頭,有效消除用人招聘中的歧視性條款。比如,今年多地將公務員招錄考試年齡限製放寬至40歲,這一舉(ju) 措就釋放出了破除年齡歧視的積極信號,有利於(yu) 引導社會(hui) 各方形成科學的選人用人意識。

  加大對就業(ye) 歧視行為(wei) 的監管和處罰力度,完善就業(ye) 成本分擔機製。推動反就業(ye) 歧視立法是保障求職者權益的重要方式,應加快立法進程,對就業(ye) 歧視的法律責任、糾紛處理機製、司法救助等作出明確規定。為(wei) 防止“政府請客,企業(ye) 買(mai) 單”等現象導致歧視現象在實踐層麵越來越隱蔽地發生,要在立法保障的前提下,為(wei) 企業(ye) 分攤相關(guan) 政策帶來的成本。

  從(cong) 勞動力供需兩(liang) 側(ce) 發力,破解結構性矛盾。在人社部下發的開展2023年高校畢業(ye) 生等青年就業(ye) 創業(ye) 推進計劃的通知中,首要一條就是推進中小微企業(ye) 吸納畢業(ye) 生就業(ye) 政策落實行動。民營經濟解決(jue) 了80%以上的城鎮勞動就業(ye) ,一方麵有利於(yu) 促進民營經濟高質量發展,另一方麵能挖掘出更多崗位需求。高校應改革培養(yang) 機製和評價(jia) 體(ti) 係,廣泛開展校企合作,為(wei) 學生提供更多實習(xi) 與(yu) 就業(ye) 機會(hui) ,尤其要加強高職畢業(ye) 生技能培訓,使學生掌握適應市場需求的知識技能,以畢業(ye) 生實力的提升推動其在勞動力市場上主動性的增強。

  建立健全就業(ye) 服務體(ti) 係,構建服務終身學習(xi) 的教育體(ti) 係。信息不暢通、不對稱是造成高校畢業(ye) 生在就業(ye) 市場上處於(yu) 劣勢地位的重要因素。高校應通過與(yu) 勞動力市場建立持續性溝通機製來促進畢業(ye) 生與(yu) 企業(ye) 之間的信息匹配,充分展示畢業(ye) 生就業(ye) 能力,減少因信息不對稱造成的就業(ye) 歧視現象。另外,從(cong) 決(jue) 策層麵看,高校畢業(ye) 生擇業(ye) 涉及在特定時間窗口內(nei) 、存在最低期望、含有優(you) 先級的一係列問題,應設計更加合理的時間結構。如政府公務員、事業(ye) 單位人員招錄要盡可能提前開展,高校也應盡早對學生進行職業(ye) 生涯規劃教育。

  技術進步尤其是人工智能的迅速發展,極大縮短了勞動者技能折舊的周期,這也是年齡歧視現象產(chan) 生的原因之一。因此,在“終身學習(xi) ”浪潮之下,應通過在職教育培訓不斷更新勞動者知識體(ti) 係。隻有在職業(ye) 安全感得到保障時,才能培養(yang) 起勞動者在自己工作的領域深耕下去的信心,並激發更多創新動力。

(責編:李雅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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