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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能化時代,如何讓老年人出行不掉隊?

發布時間:2023-04-26 10:10:00來源: 工人日報

  日前,北京市交管局再次明確,自2024年1月1日起,違規電動三、四輪車不得上路行駛,不得在道路、廣場、停車場等公共場所停放。

  違規“老年代步車”禁行禁停進入倒計時,這些車輛的使用者是否做好準備?老年人的代步需求又該如何滿足?智能化時代,如何讓老年人出行不掉隊?

  路上仍有部分“老年代步車”

  北京市交管局強調,目前道路上行駛的絕大多數“老年代步車”屬於(yu) 違規電動三、四輪車。這些未經工信部許可生產(chan) ,未列入《道路機動車車輛生產(chan) 企業(ye) 及產(chan) 品公告》,車輛性能不符合機動車安全技術標準、使用電力驅動用於(yu) 載客或載貨的三、四輪機動車,均屬於(yu) 清退範圍。

  記者近日走訪發現,北京的社區小路、城市主幹道上,依舊能看到“老年代步車”飛馳而過。4月20日上午,記者在東(dong) 城區一家菜市場門口看到,十幾輛“老年代步車”停放在菜市場入口附近。這些電動三、四輪車均未上牌照,一些車輛在後車窗張貼著“接送孩子專(zhuan) 用”“醫院接送專(zhuan) 用”等字樣。

  采訪中,不少老年人表示,已知曉違規“老年代步車”將被禁止上路行駛的消息。“這輛車我主要在家附近代步使用,如果出遠門還是會(hui) 乘坐公交地鐵。”家住東(dong) 城區的林大爺今年65歲,他在兩(liang) 年前購入一輛“老年代步車”,花費8000元左右。他表示,將更換一輛合規的電動自行車。

  另一位車主武大爺則表示,他的車主要用於(yu) 接送孫女上學,“從(cong) 家到學校兩(liang) 三公裏,這個(ge) 距離用‘老年代步車’比汽車方便多了。”

  記者走訪發現,在很多電動車銷售門店內(nei) ,已不再銷售違規的電動三、四輪車。但記者撥打部分“老年代步車”上附帶的銷售電話谘詢,仍有商家表示,這類代步車還可以購買(mai) 。一家車行的銷售人員告訴記者:“目前聲稱可以上牌照的都是套牌。大部分購買(mai) ‘老年代步車’的消費者也知道違規,但他們(men) 更考慮當下的實際需求。”

  此外,記者在多個(ge) 電商平台上看到,以“老年代步車”為(wei) 標題的電動三、四輪車仍在大量售賣。記者谘詢時,客服人員表示,多個(ge) 品牌的電動三、四輪車,北京地區仍可以發貨,並可以“帶牌銷售”。

  安全隱患多、難監管

  北京交管部門表示,違規“老年代步車”普遍缺乏基本的安全技術和配置,性能無法保障,上路行駛存在很大風險。由於(yu) 購車不需要審核,老年司機居多且不需要駕駛證,這些車輛在馬路上行駛,交規也很難約束。

  據統計,2022年,北京市共發生違規電動三、四輪車交通事故131起,死亡逾百人。交管部門梳理近年來的交通事故發現,電動三、四輪車存在車輛安全係數低、駕駛人違法亂(luan) 行、嚴(yan) 重影響通行秩序等情況,發生事故往往後果嚴(yan) 重。

  “‘老年代步車’亂(luan) 停亂(luan) 放、占道行駛、逆向行駛、非法營運、非法改裝、超員超載、酒後駕駛及無牌無證駕駛等行為(wei) ,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等交通法規。”河北厚諾律師事務所律師雷家茂告訴記者。

  中國法院網近日發布的典型案例顯示,有銷售商為(wei) 了利益,隱瞞此類車實為(wei) 機動車的事實,引誘一些消費者在不了解情況下購入。“‘老年代步車’生產(chan) 及銷售市場較為(wei) 混亂(luan) ,市場上充斥著不少的劣質車,更易引發交通事故。”雷家茂說。

  事實上,早在2021年7月,北京已有多部門聯合發布通告,明確規定禁止在本市範圍內(nei) 生產(chan) 、銷售違規電動三、四輪車,並對通告發布前購買(mai) 的違規電動三、四輪車設置過渡期,過渡期截至2023年12月31日。目前,該過渡期已接近尾聲。

  讓老年人的出行更便捷、更安全

  在清退違規老年代步車的同時,如何讓老年人的出行更便捷、更安全?

  通過查詢北京交管局發布的全市電動自行車銷售門店名錄,記者致電一家位於(yu) 海澱區的車行,店員告訴記者,目前違規電動三、四輪車均可回收或置換合規車輛。“具體(ti) 回收金額要視車況而定,大約1000元。門店銷售的正規電動自行車,65歲以下的老年人攜帶身份證就可直接購買(mai) 上牌。”

  “更換合規三輪摩托車並上牌上保險,合規電動四輪車屬於(yu) 新能源汽車中的純電動汽車,上牌、購買(mai) 、上路行駛要求需參照新能源汽車。”該車行負責人表示。

  在北京市公安局等5部門發布的《關(guan) 於(yu) 加強違規電動三四輪車管理的通告》中,明確了對違規電動三、四輪車銷售、騎行的處理辦法。出廠時取得機動車整車出廠合格證明,同時納入《道路機動車輛生產(chan) 企業(ye) 及產(chan) 品公告》的合規車輛依舊可以辦理牌照保險後上路行駛。

  除個(ge) 人使用電動三、四輪車需要注意外,郵政寄遞、園林綠化、環衛等工作使用的電動三、四輪車也在《通告》的管理範圍中,即相關(guan) 主管部門要製定各自行業(ye) 的使用管理辦法,過渡期內(nei) 加強日常管理,過渡期後全部更換為(wei) 合法車輛。

  雷家茂建議:“增加適合老年人出行的公共交通設施及工具,方便老年人出行;規範電動自行車的生產(chan) 及銷售市場,保證老年群體(ti) 代步車輛的安全及品質;此外,加大對老年人的宣傳(chuan) 普法工作,增強老年人的交通安全意識、安全文明出行意識。”(周子元)

(責編:李雅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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