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稅務總局公布5起未按規定辦理個稅匯算案例
今年3月1日,第四次個(ge) 人所得稅綜合所得匯算清繳啟動,這項工作運行兩(liang) 個(ge) 多月以來,整體(ti) 平穩有序。但在匯算清繳中,也存在一些涉稅違法情況。國家稅務總局公開通報了5起未按規定辦理個(ge) 稅匯算案例。其中就包括有虛假宣傳(chuan) 誤導退稅、虛假填報繼續教育專(zhuan) 項附加扣除、虛假填報捐贈扣除和大病醫療專(zhuan) 項附加扣除以及虛報免稅收入。
辦理匯算時要依法納稅 切勿輕信網絡傳(chuan) 言
稅務部門也提示廣大納稅人,在辦理個(ge) 稅匯算時,一定依法納稅,切勿輕信網絡虛假傳(chuan) 言。
國家稅務總局所得稅司司長王世宇:這批公開曝光的警示案例,既有納稅人主動購買(mai) 所謂匯算退稅“服務”的,也有自行虛報收入、扣除的,還有納稅人身份信息被不法企業(ye) 冒用的,更有一些自媒體(ti) 傳(chuan) 播所謂“退稅秘籍”,教唆納稅人虛假申報騙取退稅,成為(wei) 網絡“黑嘴”。這些行為(wei) 嚴(yan) 重擾亂(luan) 了個(ge) 稅匯算正常秩序,稅務部門將會(hui) 同有關(guan) 部門依法打擊、嚴(yan) 肅查處。請大家切勿輕信謠言,否則不僅(jin) 會(hui) 因虛假申報影響自己的納稅信用,還可能會(hui) 被網絡詐騙不法分子套取個(ge) 人隱私信息造成損失。(記者王瑄)
【稅務部門公布5起未按規定辦理個(ge) 人所得稅匯算案例】
5月17日,稅務部門公布5起未按規定辦理個(ge) 人所得稅匯算案例,具體(ti) 如下:
案例1:虛假宣傳(chuan) 誤導退稅
深圳市稅務部門在2022年度個(ge) 稅匯算退稅審核時發現,納稅人薑某某存在虛假填報大病醫療專(zhuan) 項附加扣除的情況。經查,該納稅人通過網絡購物平台購買(mai) 了“所謂”的個(ge) 人所得稅年度匯算退稅申請服務,並應用平台店家提供的虛假“國家醫保服務平台”APP查詢結果作為(wei) 證據材料申請退稅。在稅務部門開展輔導後,納稅人認識到錯誤並補繳了稅款。稅務部門通過平台對外公示信息延伸調查發現位於(yu) 海南的兜售虛假服務店家。目前,涉事網店已被強製關(guan) 停,稅務部門將進一步依法查處。
案例2:冒用納稅人身份信息
湖北納稅人王某在辦理2022年度個(ge) 稅匯算時發現,有一家從(cong) 未任職的單位在2022年累計給自己辦理了金額較大的工資薪金扣繳申報,懷疑該單位冒用自己身份,並在個(ge) 人所得稅APP發起了異議申訴。襄陽市稅務部門收到申訴信息後,立即聯係被申訴單位,要求該單位提供納稅人王某的勞動合同及向其發放工資薪金的銀行賬戶流水等相關(guan) 資料,該單位無法提供。稅務部門認定該單位存在冒用納稅人身份信息辦理個(ge) 稅扣繳申報的行為(wei) ,對企業(ye) 財務及辦稅人員進行了批評教育,並要求其及時更正申報。目前,該企業(ye) 已更正申報,納稅人也依法辦理了年度匯算。
案例3:虛假填報繼續教育專(zhuan) 項附加扣除
甘肅省白銀市稅務部門在2022年度個(ge) 稅匯算退稅審核時發現,某中學王某某、杜某等多名教師在辦理匯算時錯誤填報了繼續教育專(zhuan) 項附加扣除。根據《個(ge) 人所得稅專(zhuan) 項附加扣除暫行辦法》規定,納稅人接受職業(ye) 資格繼續教育的,在取得該證書(shu) 的當年可以享受個(ge) 稅繼續教育專(zhuan) 項附加扣除。經進一步調查,該中學共有多名老師誤信網上虛假退稅秘笈填報了繼續教育專(zhuan) 項附加扣除,稅務部門迅速與(yu) 學校取得聯係,確認納稅人取得的“繼續教育培訓學分證書(shu) ”,屬於(yu) 在取得教師資格證書(shu) 後續年度發生的進修、學習(xi) 、年審等培訓證書(shu) ,並非當年度取得教師資格證書(shu) 的情況,不符合繼續教育專(zhuan) 項附加扣除條件。白銀市稅務部門對錯誤填報的納稅人逐一糾正補征稅款。
案例4:虛假填報捐贈扣除和大病醫療專(zhuan) 項附加扣除
江蘇省蘇州市稅務部門在2022年度個(ge) 稅匯算退稅數據分析時發現,納稅人吳某存在虛假填報捐贈扣除和大病醫療專(zhuan) 項附加扣除的情況。經查,吳某先後就職於(yu) 蘇州某人力資源有限公司、蘇州某房地產(chan) 經紀有限公司,在辦理2022年度個(ge) 稅匯算時,填報了大額的公益性捐贈扣除和大病醫療專(zhuan) 項附加扣除,並提供了偽(wei) 造的“國家醫保服務平台”相關(guan) 扣除截圖和捐贈支出憑證截圖。稅務部門進一步對該納稅人以前年度的個(ge) 稅匯算情況進行了核查,發現該納稅人在辦理2019-2021年度個(ge) 稅匯算時,均存在以上類似情況。吳某在個(ge) 稅年度匯算時存在偽(wei) 造證據騙取國家稅款的情況,性質較為(wei) 惡劣,稅務部門已對其立案稽查,並在後續三年納入稅收監管重點人員名單。
案例5:虛報免稅收入
廣西壯族自治區稅務部門在2022年度個(ge) 稅匯算退稅審核時發現,納稅人甘某某存在虛假填報免稅收入的情況。經查,該納稅人實際僅(jin) 在一處單位任職,屬於(yu) 無需個(ge) 稅匯算補退稅人員,但甘某某在辦理個(ge) 稅匯算時,兩(liang) 次作廢匯算申報並虛增了科技成果轉化免稅收入,試圖申請個(ge) 稅匯算退稅。稅務人員立即與(yu) 納稅人電話聯係輔導,但納稅人遲遲未更正申報,稅務部門依法作出不予退稅決(jue) 定,並納入稅收監管重點人員名單。
稅務部門鄭重提示廣大納稅人,依法辦理個(ge) 稅匯算是每個(ge) 納稅人的法定義(yi) 務,輕信所謂退稅秘笈或虛假傳(chuan) 言,不僅(jin) 會(hui) 因虛假填報影響自己的納稅信用,而且可能將個(ge) 人隱私信息泄露給網絡詐騙不法份子。希望納稅人在辦理匯算時,通過個(ge) 人所得稅APP認真查看自己的收入、扣除、扣繳稅款等信息,依法誠信辦理匯算。對於(yu) 存在虛假填報收入或扣除項目、篡改證明材料等惡劣情節的,稅務部門將依法嚴(yan) 肅處理,追繳稅款和滯納金;對拒不整改的,將依法依規立案稽查。在此,稅務機關(guan) 也提醒廣大扣繳單位,冒用他人身份,為(wei) 未支付所得的納稅人辦理虛假扣繳申報是違法行為(wei) ,扣繳單位要嚴(yan) 格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個(ge) 人所得稅法》規定,依法履行全員全額明細申報義(yi) 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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