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媽媽崗”,建設生育友好型社會新思路
近期,“媽媽崗”就業(ye) 模式引發了熱議。何為(wei) “媽媽崗”?就是麵向勞動年齡內(nei) ,家中孩子在12周歲以下的媽媽們(men) ,開發靈活上班和彈性工作崗位,讓婦女帶娃、上班兩(liang) 不誤。這個(ge) 辦法出現在廣東(dong) 省人力資源和社會(hui) 保障廳發布的《關(guan) 於(yu) 推行“媽媽崗”就業(ye) 模式促進婦女就業(ye) 的實施意見(征求意見稿)》中。
盡管女性不喜歡被人問“你是怎麽(me) 平衡事業(ye) 和家庭的”,但對於(yu) 育齡婦女來說,這是一個(ge) 根本無法繞過的難題。每一個(ge) 家庭選擇什麽(me) 樣的育兒(er) 模式,都有各自的考量,無外乎經濟基礎、孩子年齡、配偶態度、個(ge) 人職業(ye) 特點和發展目標等。但如果一個(ge) 家庭考慮有一方主要負責育兒(er) ,那麽(me) ,做出犧牲和妥協的大概率是媽媽。因為(wei) 傳(chuan) 統的家庭分工理念仍然有著很強大的慣性,客觀上,哺乳期和低幼期孩子更難離開媽媽。還有一些政策原因,比如有些地方和單位隻給予女性產(chan) 假和育兒(er) 假。很明顯,選擇為(wei) 了家庭暫時退出職場的一方,必然麵對的是工作能力的退步和職業(ye) 發展的停滯。
同時,對於(yu) 用工單位來說,女職工生育帶來用工成本上升等問題,完全不在乎是不可能的,如果以抬高女性就業(ye) 門檻、拒絕育齡女性的方式應對,不僅(jin) 不合法,而且事實上也很難完全避開。因此,政府有責任協調各方利益訴求,將不同的目標整合起來,“媽媽崗”的方案就是一個(ge) 不錯的解題思路,可以說,這是一個(ge) 具有前瞻性和實用性的政策,兼顧了家庭、女性和企業(ye) 的需要。
從(cong) 宏觀層麵上說,“媽媽崗”是為(wei) 了落實國家的積極生育政策,滿足婦女就業(ye) 、滿足企業(ye) 等用人單位用工需求,由政府鼓勵引導、企業(ye) 等用工主體(ti) 開發設置。從(cong) 技術層麵上說,重點是鼓勵用人單位開發工作時間、管理模式相對靈活的崗位,吸納法定勞動年齡內(nei) 對12周歲以下兒(er) 童負有撫養(yang) 義(yi) 務的婦女就業(ye) ,方便兼顧工作和育兒(er) ,結合實際情況,科學確定勞動者工作量和勞動強度。從(cong) 法律層麵上說,勞動合同中明確雙方的責權利,包括彈性工作、不強行安排加班、工作時間因照料兒(er) 童需要可以請假等相關(guan) 內(nei) 容。從(cong) 環境層麵上說,鼓勵創造生育友好型工作環境,比如,將“媽媽崗”進行集中統一服務管理,形成規模效應,鼓勵用人單位建立“婦女之家”,為(wei) 員工提供福利性嬰幼兒(er) 照護服務。
“媽媽崗”的出現,說明我們(men) 可以為(wei) 建設生育友好型社會(hui) 創新更多的模式。有些工作其實是可以更自由靈活的,正如疫情期間有些被迫居家辦公的企業(ye) ,突然發現居家辦公的好處,便一直保持居家辦公模式。彈性工作時間,可以不止於(yu) 專(zhuan) 門的“媽媽崗”。另外,還可以鼓勵有條件的單位提供福利性照護設施,最近一家企業(ye) 就因為(wei) 允許帶娃上班而被讚譽為(wei) “別人家的公司”。幫員工解決(jue) 後顧之憂,減輕他們(men) 的負擔,可以提高員工的工作滿意度和忠誠度,減少離職率和降低用工成本,提高企業(ye) 的穩定性和可持續性,同時,良好的人文關(guan) 懷理念,還可以提升企業(ye) 的社會(hui) 形象和美譽度,進而帶來更多的商業(ye) 機會(hui) 和聲譽增值。何樂(le) 不為(wei) ?
當然,“媽媽崗”這個(ge) 名字或許還有優(you) 化空間,比如稱為(wei) “親(qin) 子崗”或“育兒(er) 崗”之類。因為(wei) ,盡管這是一份促進婦女就業(ye) 的實施意見,媽媽也的確是承擔育兒(er) 責任最重的角色,但這種稱呼不免會(hui) 產(chan) 生一些不良暗示,仿佛育兒(er) 隻是媽媽的職責,同時,也讓這個(ge) 崗位有一種“次要”“輔助”“臨(lin) 時”的味道,感覺隻是救急,而不能成為(wei) 真正的職業(ye) 發展路徑。從(cong) 某種意義(yi) 上說,名稱也是一種觀點的表達。
無論如何,社會(hui) 都需要更具體(ti) 的行動,讓女性脫離兩(liang) 難困境,為(wei) 小家庭減輕育兒(er) 壓力,讓年輕人想生又敢生。
(作者:馬青,係媒體(ti) 評論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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