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利平台 > 即時新聞 > 時政

規範人力資源服務活動 保障勞動者權益

發布時間:2023-07-19 10:10:00來源: 工人日報

  作者:王天玉(中國社會(hui) 科學院法學研究所社會(hui) 法室副主任)

  觀 點

  通過製度規範人力資源服務活動,能夠為(wei) 行業(ye) 發展劃定規範運行框架,從(cong) 根本上指明行業(ye) 發展的方向與(yu) 要點,提高人力資源流動配置效率,保護勞動者權益。

  經營性人力資源服務機構是人力資源服務市場體(ti) 係的基本組成要素,對於(yu) 促進高質量就業(ye) 和優(you) 化人力資源流動配置具有重要作用。在經濟結構深入調整和人口流動加快的趨勢下,人力資源服務機構在職業(ye) 介紹、就業(ye) 創業(ye) 指導、人員培訓、服務外包等業(ye) 務領域實現了長足發展,提升了勞動供需匹配效率,為(wei) 勞動者和用人單位提供了便捷服務,為(wei) 經濟社會(hui) 發展創造了顯著價(jia) 值。據統計,截至2022年底,全國共有各類人力資源服務機構6.3萬(wan) 家,從(cong) 業(ye) 人員104.2萬(wan) 人。2022年,全行業(ye) 為(wei) 3.1億(yi) 人次勞動者提供各類就業(ye) 服務,為(wei) 5268萬(wan) 家次用人單位提供專(zhuan) 業(ye) 支持。

  同時,行業(ye) 的快速發展也引發了諸多經營亂(luan) 象,虛假招聘、就業(ye) 歧視、違規收費、倒賣個(ge) 人信息、規避用工責任等問題,嚴(yan) 重損害了勞動者的合法權益,擾亂(luan) 了勞動用工的正常秩序,破壞了人力資源服務市場的持續健康發展。對此,有關(guan) 部門定期開展清理整頓人力資源市場秩序專(zhuan) 項行動,保持對違法違規行為(wei) 的打擊力度,積累了充分的經驗和有效對策。

  為(wei) 進一步規範人力資源服務活動,近日,人社部發布《人力資源服務機構管理規定》(以下簡稱《規定》),全麵規定了人力資源服務機構的業(ye) 務類型、市場準入、服務合規、市場監管等內(nei) 容,切中行業(ye) 亂(luan) 象,總結提煉既有治理措施並予以製度化、體(ti) 係化,為(wei) 人力資源服務行業(ye) 劃定規範運行框架,從(cong) 根本上指明了行業(ye) 發展的方向與(yu) 要點。

  《規定》劃定的框架可概括為(wei) “一條主線、兩(liang) 類業(ye) 務、三種關(guan) 係、四項準則”。“一條主線”是堅持以維護勞動者合法權益為(wei) 主線,將勞動者的權益訴求與(yu) 保障要點轉化為(wei) 人力資源服務機構的責任要求與(yu) 監管重點,明確人力資源服務要以保障和提升勞動者權益為(wei) 依歸,嚴(yan) 禁以損害勞動者權益的方式實現非正當的市場發展或經濟效益。

  “兩(liang) 類業(ye) 務”是將經營性人力資源服務劃分為(wei) 職業(ye) 中介活動與(yu) 人力資源服務業(ye) 務,並確立了相應的市場準入程序,奠定了分業(ye) 經營的製度基礎。

  其中,職業(ye) 中介活動具有向不特定對象發布信息的屬性,主要包括為(wei) 用人單位推薦勞動者、為(wei) 勞動者介紹用人單位、組織開展招聘會(hui) 、開展網絡招聘服務、開展高級人才尋訪服務等;人力資源服務業(ye) 務是服務機構與(yu) 特定主體(ti) 之間的合同關(guan) 係,主要服務於(yu) 用工單位,包括人力資源供求信息的收集和發布、就業(ye) 和創業(ye) 指導、人力資源管理谘詢、測評、培訓、服務外包等,兩(liang) 類業(ye) 務須明確分離。兩(liang) 類業(ye) 務塑造了人力資源服務的基本格局,能夠有效防止服務機構混淆不同性質的業(ye) 務類型,並將誠實信用作為(wei) 行業(ye) 治理和市場監管的基本抓手,強化服務機構的自律義(yi) 務。

  “三種關(guan) 係”是規範了人力資源服務機構與(yu) 勞動者、用人單位、行政部門之間的關(guan) 係,劃清了人力資源服務市場各參與(yu) 方的權利義(yi) 務邊界。

  服務機構與(yu) 勞動者之間的服務關(guan) 係凸顯了合規要求,例如,服務機構不得為(wei) 未滿16周歲的未成年人、無合法身份證件的勞動者提供職業(ye) 中介服務,不得介紹勞動者從(cong) 事法律、法規禁止從(cong) 事的職業(ye) 等。服務機構與(yu) 用人單位之間在合作關(guan) 係的基礎上增加了審查與(yu) 監督關(guan) 係,例如,在職業(ye) 中介活動中服務機構有義(yi) 務審查用人單位招聘信息和相關(guan) 材料的真實性、合法性,在人力資源服務業(ye) 務中服務機構不得幫助用人單位規避用工主體(ti) 責任。服務機構與(yu) 行政部門之間進一步明確了監管與(yu) 服務的方式及限度,既減輕服務機構的合規報告負擔,又保證監管的覆蓋麵與(yu) 有效性,例如,規定了許可證辦理時限及便利化措施,同時,對服務機構實行“寬準入”,貫徹事中事後監管,為(wei) 良性互動的市場環境提供了保障。

  “四項準則”是信息真實性準則、經營自律性準則、競爭(zheng) 公平性準則、監管常態化準則,構成了人力資源服務市場有序運行的規則框架,便於(yu) 服務機構設立合理預期,提升服務質量和效率。

  信息真實性準則體(ti) 現了數字時代治理人力資源服務市場的內(nei) 在邏輯,服務機構作為(wei) 信息匯集與(yu) 傳(chuan) 播的節點須承擔“守門者”義(yi) 務。信息真實是人力資源服務市場的“基礎設施”,隻有維護市場信息的整體(ti) 真實,才能構造後續的經營規則和監管製度。

  經營自律性準則是基於(yu) 服務機構信用評價(jia) 的新型治理機製,將經營合規性與(yu) 機構信用、市場準入和法律責任掛鉤,促使服務機構主動實施全流程風險自查。為(wei) 此,行政部門要積極製定服務機構信用評價(jia) 製度,建立健全誠信典型樹立和失信行為(wei) 曝光機製,從(cong) 正反兩(liang) 方麵實施守信激勵和失信懲戒。

  競爭(zheng) 公平性準則是矯正人力資源服務行業(ye) 惡性競爭(zheng) 的有力措施,將推動各服務機構建立正當競爭(zheng) 理念。不能唯價(jia) 格競爭(zheng) ,更不能將低價(jia) 甚至零服務費作為(wei) 吸引客戶的競爭(zheng) 手段,而應將服務能力和專(zhuan) 業(ye) 水平作為(wei) 核心競爭(zheng) 力,提升全行業(ye) 的專(zhuan) 業(ye) 化、合規化水平。

  監管常態化準則是行政部門主動實施監管與(yu) 接受舉(ju) 報監管相結合的概括,整合“自上而下”與(yu) “自下而上”兩(liang) 種製度落實機製,確保文件落地生效。由於(yu) 服務機構對違法違規行為(wei) 有報告義(yi) 務,行政部門能夠及時發現風險點,啟動監管機製,實現立體(ti) 化網絡的監管效果。

  綜上,《規定》的發布標誌著人力資源服務行業(ye) 進入規範發展的新階段,以損害勞動者權益、惡性競爭(zheng) 等違法違規方式獲取不正當利益的經營行為(wei) 將被整頓和清理,專(zhuan) 業(ye) 性、規範性的人力資源服務機構將獲得廣闊發展空間,人力資源流動配置效率與(yu) 勞動者權益保護將在人力資源服務市場的健康發展中實現同步提升,共同助力實現高質量充分就業(ye) 。

(責編:李雅妮)

版權聲明:凡注明“來源:新利平台”或“新利平台文”的所有作品,版權歸高原(北京)文化傳(chuan) 播有限公司。任何媒體(ti) 轉載、摘編、引用,須注明來源新利平台和署著作者名,否則將追究相關(guan) 法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