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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職要交畢業證原件?請果斷說“不”!

發布時間:2023-07-24 09:58:00來源: 新華網

  新華社北京7月20日電題:入職要交畢業(ye) 證原件?人力資源社會(hui) 保障部回應:請果斷說“不”!

  新華社記者薑琳

  7月正值應屆畢業(ye) 生就業(ye) 入職高峰。近日,有畢業(ye) 生反映入職時遭遇“扣證件”等問題,在網上發布後引起廣泛關(guan) 注。人力資源社會(hui) 保障部20日回應,“扣證件”為(wei) 典型的求職陷阱,遇到這種情況請果斷拒絕。

  不久前,廣東(dong) 深圳的張女士成功麵試了一家電子商務公司,在谘詢入職手續辦理細節時,被告知需上交畢業(ye) 證原件。張女士詢問上交的具體(ti) 用途,公司工作人員稱要查驗其信息,且畢業(ye) 證要一直在老板那裏保管,直到張女士離職時才予以歸還。由於(yu) 對這一要求存疑,張女士最終拒絕了該公司的職位。

  人力資源社會(hui) 保障部相關(guan) 司局負責人表示,任何單位和個(ge) 人都沒有權利扣留他人證件原件,求職者千萬(wan) 不要將證件原件交付他人。如果遇到這樣的單位,可以向勞動監察部門舉(ju) 報。

  “扣證件”是指用人單位或中介機構借保管或經辦社會(hui) 保險、申辦工資卡等業(ye) 務名義(yi) ,扣押求職者身份證、畢業(ye) 證、學位證等個(ge) 人證件原件。勞動合同法明確規定,用人單位招用勞動者,不得扣押勞動者的居民身份證和其他證件,不得要求勞動者提供擔保或者以其他名義(yi) 向勞動者收取財物。

  上述負責人表示,入職時如有需要,求職者僅(jin) 向有關(guan) 人員出示即可。如果需要提供證件複印或者影印件,一定記得在合適位置注明具體(ti) 用途。

  除了扣押證件,還有公司會(hui) 以各種名義(yi) 收取費用,包括報名費、服裝費、體(ti) 檢費、培訓費、押金、崗位穩定金、資料審核費等。人社部門提示,求職本身並不需要任何費用,對於(yu) 將先交報名費、培訓費等作為(wei) 條件的招聘和入職,都要謹慎對待。

  要特別注意的是書(shu) 麵勞動合同的訂立。勞動合同可以在求職者正式入職前簽,也可以在入職後簽,但最遲不能超過入職後1個(ge) 月。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1個(ge) 月不滿1年未與(yu) 求職者訂立書(shu) 麵勞動合同的,應向其每月支付兩(liang) 倍的工資。

  人社部門提示,在合同簽訂過程中,個(ge) 別用人單位為(wei) 降低用人成本、規避用工責任而侵犯高校畢業(ye) 生合法權益。有的僅(jin) 簽訂《就業(ye) 協議書(shu) 》,或以談話、電話等口頭形式約定工作相關(guan) 事項,沒有簽訂書(shu) 麵勞動合同。有的合同內(nei) 容簡單,缺少工作崗位、工作地點、工資、勞動條件、合同期限等具體(ti) 內(nei) 容。有的以少繳稅款為(wei) 由,同時準備兩(liang) 份不同薪資的“陰陽合同”。有的包含“霸王條款”,要求幾年內(nei) 不得結婚、無條件服從(cong) 加班、試用期離職不結算工資等。

  上述負責人表示,勞動合同一定不可草率簽訂。要注意勞動合同是否具備勞動合同法規定的必備條款(用人單位基本情況、合同期限、工作內(nei) 容和地點、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勞動報酬、社會(hui) 保險、勞動條件等),特別要高度警惕其中於(yu) 法無據、明顯不合理的條款,防止掉入陷阱,難以維權。

  “一旦遭遇侵權情況,請立即撥打12333電話或前往人社部門投訴舉(ju) 報。如果人身安全受到威脅或傷(shang) 害,請立即向公安部門報警。”上述負責人表示。

(責編:李雅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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