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傷學生頭骨的教師被刑拘,還不是事件處置的句號
作者:重舟
9月6日,湖南長沙博才梅溪湖小學一名男性教師宋某明用三角板打傷(shang) 學生。事發後,受傷(shang) 學生家屬在社交媒體(ti) 中介紹了事發過程,並對宋某明和學校的後續處理表達強烈不滿後引發關(guan) 注。9月7日下午,長沙市嶽麓區教育局發布通告表示,據初步調查,博才梅溪湖小學四年級教師宋某明在組織課後服務時致該學生額部受傷(shang) 。通報中稱,該局已對該校黨(dang) 總支書(shu) 記和涉事教師宋某明作出停職處理,宋某明正在接受公安部門調查。隨後,長沙市嶽麓公安分局發布警情通報稱,涉事教師已被刑拘。
剛開學不久,又馬上迎來教師節,這個(ge) 當口發生“教師打傷(shang) 學生頭骨”的惡性事件,真是尤為(wei) 讓人震驚和痛心。目前,涉事學校的負責人被停職,涉事教師也被刑拘,但此事中還有諸多疑點需要盡快厘清。
根據警方通報,涉事教師是因涉嫌故意傷(shang) 害罪而被刑拘。這與(yu) 此前學校所說的“意外”,以及部分網友猜想的“過失”,顯然存在明顯出入,甚至已不僅(jin) 是師德師風問題,更涉及違法犯罪。那麽(me) ,一名信息技術教師,何以會(hui) 在課後服務時拿著鋼化玻璃材質的三角板故意傷(shang) 害學生?家長表示,目前孩子經過開顱手術後,被老師打碎的頭骨和插入腦骨中的異物已被取出,但仍處於(yu) 危險期。不憚於(yu) 對學生如此下狠手的教師,此前學校就沒發現苗頭?
事實上,事發後關(guan) 於(yu) 該教師個(ge) 人的師德師風表現,在網絡上也出現了種種說法。比如,據媒體(ti) 援引一位自稱是涉事教師宋某明同學的知情者的說法稱,今年40歲的宋某曾在當地另一所小學任語文教師兼班主任,“但因學生成績不理想,遭到學生家長投訴後,經過統一考試調入博才梅溪湖小學”。並且,宋某明後疑似改名為(wei) “宋某亮”,並從(cong) 語文教師應聘上崗後改任信息技術教師。
那麽(me) 問題也就來了,之前就遭遇家長投訴的宋某明,應聘調入現在的學校,在程序上是否符合規範?其緣何要改名,是否在回避和掩蓋什麽(me) ?而從(cong) 語文教師改任為(wei) 信息技術教師,是否與(yu) 師德師風有關(guan) ?值得注意的是,該校公眾(zhong) 號推文曾評價(jia) 宋某明是一位“特別好學的青年教師”。如此評價(jia) 與(yu) 其改名、調任崗位,以及如今發生的違法行為(wei) 之間明顯存在反差,這背後的真相到底如何,還需要學校方麵給予正麵回應。因為(wei) 這直接關(guan) 係到學校的聘用公平以及師德師風管理上的責任落實情況。
事發後,學校方麵的處置應對是否得當,也是當前家長和輿論關(guan) 注的焦點。根據家長的說法,學校是在孩子被打傷(shang) 2小時後才通知家長,並還一度在沒做任何檢查的情況下就要求縫合傷(shang) 口。對此,學校表示家長所說與(yu) 實際情況不符。但真相究竟是什麽(me) ?學校的處置是否得當,乃至是否耽誤孩子的及時治療,當地的調查應該及時給予家長和社會(hui) 公眾(zhong) 一個(ge) 準確的說法。值得注意的是,關(guan) 於(yu) 學生在學校發生安全事件後,校方未能第一時間通知家屬,幾乎是所有公開案例中的一個(ge) “通病”,這背後到底存在怎樣的考量,是否符合相關(guan) 規定,也需要相關(guan) 部門給出一個(ge) 權威的解答。
當然,發生這樣的惡性事件,是沒有人願意看到的。我們(men) 也不必因為(wei) 如此個(ge) 案就影響對整個(ge) 教師群體(ti) 的評價(jia) 。但是,嚴(yan) 肅處理好個(ge) 案,把那些真正存在問題的,不合格的教師及時清理出教師隊伍,是維護師道尊嚴(yan) ,也是保障好學生權益和安全感的內(nei) 在要求。此案在諸多方麵帶來的警示,應該讓更多教師和學校有所觸動。(重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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