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活著卻被“網絡祭奠”6年 記者調查:隨意填“逝者”信息即可創建“紀念館”
央廣網北京11月23日消息(記者郭佳麗(li) )近日,福建廈門市思明區法院發布的一則“活人在網絡平台被‘祭奠’6年”的案件引來網友熱議。
22日,記者調查發現,在一個(ge) 提供網絡祭奠服務的微信公眾(zhong) 號平台點擊“創建紀念館”,上傳(chuan) 表情包、寵物、風景等照片後,“逝者”姓名、生日等信息可隨意填寫(xie) ,填寫(xie) 完成後即完成創建。該平台客服告訴記者,用戶創建的“紀念館”會(hui) 經機器審核,機器審核不通過後,才會(hui) 進入人工審核。專(zhuan) 家表示,對於(yu) 提供網絡祭奠服務的平台,對用戶真實身份的認證和對被祭奠者身份的審核至關(guan) 重要。
案件:人活著卻遭網絡“祭奠”6年
近日,廈門市思明區法院發布了這樣一起案件。市民璐璐(化名)的朋友偶然間發現,某網絡祭祀平台內(nei) 設有“廈門美麗(li) 女孩璐璐紀念館”,該館建立於(yu) 2016年1月,6年來訪問量達4.3萬(wan) 餘(yu) 人次。網頁上詳細記載了璐璐的“生平”,包括出生日期、籍貫、悼詞。館內(nei) 設有靈堂、網上墓園等動畫背景,都放著璐璐的頭像,另外還設有“音容笑貌”模塊,發布了10張璐璐的生活照。
璐璐表示,網頁中記載的個(ge) 人信息均與(yu) 其本人信息一致,且所有照片都是她發布在個(ge) 人社交平台的生活照。她認為(wei) 安息網絡祭祀平台侵害其肖像權、名譽權,要求平台承擔侵權責任。
該網絡平台也確認這些情況屬實,但因這個(ge) 紀念館設立於(yu) 多年前,當時還未實行實名製登記,所以目前隻能找到設立用戶的IP地址及昵稱、登錄名,無法提供其真實姓名、地址、電話等信息。
法院審理認為(wei) ,安息網絡祭祀平台應嚴(yan) 格審核被紀念人的相關(guan) 信息,特別是對設立者與(yu) 被紀念人的身份關(guan) 係,以及被紀念人的死亡信息進行嚴(yan) 格的形式審查(如相關(guan) 部門出具的死亡證明等),防止別有用心的人利用平台對他人人格權益進行侵害。
本案中,平台並未嚴(yan) 格審查被紀念者璐璐的信息、未嚴(yan) 格落實注冊(ce) 用戶實名認證,導致實際侵權人認定難,依法應承擔侵權責任。
調查:未經審核便可創建“網上紀念館”
近年來,隨著移動互聯網的發展,網絡祭奠作為(wei) 一種信息、便捷、綠色的新型祭祀方式獲得推廣。除了專(zhuan) 門提供網上紀念館的祭祀網站,一些微信公眾(zhong) 號、小程序、客戶端也可以提供網上祭奠服務。
記者調查發現,不少平台的“網上紀念館”可以隨意創建,“逝者”的各項信息在未詳細審核的情況下,便可以被發布。
創建網上紀念館頁麵(記者截圖)
11月22日,記者關(guan) 注了幾個(ge) 提供祭奠服務的微信公眾(zhong) 號平台,點擊“快速創建”“創建紀念館”等字樣,不需注冊(ce) 就可以很快創建一個(ge) “網上紀念館”。
隨後,記者在某個(ge) 微信公眾(zhong) 平台點擊“創建紀念館”,上傳(chuan) 表情包、寵物、風景的照片後,隨意填寫(xie) 了“逝者”姓名、生日等信息,填寫(xie) 完成後便可完成創建。某微信公眾(zhong) 號客服告訴記者,用戶創建的紀念館會(hui) 經機器審核,機器審核不通過後,才會(hui) 進入人工審核。
記者發現,用戶免費創建“網上紀念館”後,可以在紀念館進行“祭拜、祈福、獻花、供奉”等虛擬活動。而在推出的這些虛擬服務中,有些是免費的,有些則要收取費用。比如,在某平台送出一個(ge) “生日快樂(le) ”蛋糕,需要微信支付2元,送一疊“忌日紙錢”需要支付1元,一份“米飯”1元。
可向“逝者”供奉虛擬祭品(記者截圖)
對此,北京浩天律師事務所律師王鑫月表示,在網絡上購買(mai) 虛擬祭品並不違法,但虛擬祭品的買(mai) 賣也應該納入價(jia) 格監管係統,並杜絕封建迷信因素的傳(chuan) 播。
專(zhuan) 家:警惕“活人被網絡祭奠”成為(wei) 新型網暴
針對“活人在網絡平台被‘祭奠’6年”的案件,中國傳(chuan) 媒大學文化產(chan) 業(ye) 管理學院文化法治研究中心主任鄭寧分析稱,該案件中,正是由於(yu) 平台未進行實名認證,導致女孩的人格權益被侵害,而又無法查明實施侵害的網絡用戶,判決(jue) 由網絡平台來承擔相應的侵權責任是合理的。
王鑫月表示,將活人當作被祭祀者,上傳(chuan) 其個(ge) 人照片,侵犯了被祭祀者的肖像權。此外,捏造他人死亡的虛假信息,在網絡上進行祭奠,從(cong) 通俗層麵理解,像是對活人的詛咒,侵犯了被祭祀者的名譽權。這種含有侮辱誹謗性質的侵權行為(wei) ,情節輕微的,侵權行為(wei) 人應承擔民事賠償(chang) 責任。情節嚴(yan) 重影響惡劣的,甚至可能涉嫌刑法中的侮辱罪、誹謗罪,被祭祀者可保存證據,向法院提起刑事自訴,行為(wei) 人將承擔刑事責任。
就在今年4月2日,國家網信辦下發通知,部署開展清明期間網絡祭掃規範管理工作,其中就提到要嚴(yan) 防活人被祭拜、隨意立網碑建網墓等情況。
鄭寧告訴記者,活人被祭奠是對個(ge) 人的人格權益侵犯,要警惕這種形式發展成為(wei) 一種新型的網絡暴力。近幾年,隨著新媒體(ti) 的發展,網絡暴力形式花樣頻出。比如,“P遺照”、惡意剪輯的“鬼畜”視頻等都會(hui) 對網暴受害者造成很大傷(shang) 害。
在中國政法大學傳(chuan) 播法研究中心副主任朱巍看來,平台用戶的真實身份認證和對網絡被祭奠者身份的審核至關(guan) 重要。網絡祭祀平台作為(wei) 網絡服務提供者,要嚴(yan) 格履行審查義(yi) 務,實行實名製登記,登記使用者的真實姓名、地址和電話等信息,防止用戶利用平台實施侵權行為(wei) 。此外,平台也要嚴(yan) 格審核逝者的死亡證明、身份證明等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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