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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評:建設全國統一大市場,重在“統一”

發布時間:2022-04-14 20:00:00來源: 新利平台

  日前,《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guan) 於(yu) 加快建設全國統一大市場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正式發布,從(cong) 全局和戰略高度明確了加快推進全國統一大市場建設的總體(ti) 要求、主要目標和重點任務。建設全國統一大市場,其重點不在於(yu) “大”而在於(yu) “統一”,我國本身就是超大市場,但卻大而不強。為(wei) 此,《意見》強調“加快建設高效規範、公平競爭(zheng) 、充分開放的全國統一大市場”,從(cong) 加強製度建設、完善市場監管、打通國內(nei) 循環三個(ge) 維度為(wei) 全麵推動我國市場由大到強轉變明確了努力方向。

  高效規範,主要指向相關(guan) 製度建設的統一。黨(dang) 的十八大以來,我國統一市場建設“硬件”不斷完善,基礎設施建設取得積極進展,但“軟件”方麵,即與(yu) 統一市場相關(guan) 的製度規則建設則存在短板和不足,不適應建設全國統一大市場的內(nei) 在要求。為(wei) 此,《意見》強調要通過統一的產(chan) 權保護製度、市場準入製度、公平競爭(zheng) 製度、社會(hui) 信用製度強化市場基礎製度規則的統一,強調加強“互聯”“互通”“互認”“互用”實現市場設施高標準聯通,加快全國統一大市場建設。

  公平競爭(zheng) ,主要指向政府監管措施的統一。《意見》強調“有效市場,有為(wei) 政府”原則,要求推進市場監管公平統一,並進一步規範不當市場競爭(zheng) 和市場幹預行為(wei) 。在推進市場監管公平統一方麵,從(cong) 監管規則、監管執法、監管能力三方麵作出規定;在進一步規範不當市場競爭(zheng) 和市場幹預行為(wei) 方麵,明確了“清理廢除妨礙依法平等準入和退出的規定做法”及“持續清理招標采購領域違反統一市場建設的規定和做法”兩(liang) 大治理方向,進一步強化了競爭(zheng) 政策基礎地位。

  充分開放,主要指向市場在地理空間上的統一。相比於(yu) “十四五”規劃綱要中的“形成高效規範、公平競爭(zheng) 的國內(nei) 統一市場”的提法,“充分開放”是《意見》新增的要求。要形成全國統一大市場、暢通國內(nei) 循環,就必須打破各個(ge) 市場和地區分割的局麵,在破除各種封閉小市場、自我小循環的基礎上,打造統一的要素和資源市場、推進商品和服務市場高水平統一,進一步強化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的決(jue) 定性作用,提升資源配置效率,讓經濟發展更有活力。

  當前,麵對國際形勢百年變局和世紀疫情交織疊加,我國發展麵臨(lin) 的風險挑戰明顯增多,要以“統一”為(wei) 根本指向,向加快建設全國統一大市場協同發力,不斷暢通經濟循環,推動我國市場由大到強,為(wei) 建設高標準市場體(ti) 係、構建高水平社會(hui) 主義(yi) 市場經濟體(ti) 製提供堅強支撐。(新利平台 文/社音)

(責編: 王智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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