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微法院”隔空審結 助力涉藏州縣民眾調解化糾紛
“感謝法院的領導、法官、書(shu) 記員,能這麽(me) 快就處理我們(men) 的事情,真是太感謝了”兩(liang) 位滿臉喜悅和滿足的當事人同時在視頻兩(liang) 端用樸素的語言對青海省果洛藏族自治州甘德縣人民法院辦案人員說。
圖為(wei) 甘德縣人民法院辦案人員與(yu) 當事人進行隔空審結。甘德縣委宣傳(chuan) 部供圖
甘德縣人民法院副院長賽毛措30日向記者介紹,日前,原告窮某與(yu) 被告龔某某因買(mai) 賣蟲草產(chan) 生糾紛後,窮某通過“青海移動微法院”向甘德縣人民法院提交了立案申請及起訴材料。
甘德法院經審查後於(yu) 2020年3月23日立案,立案後法官經向原、被告了解相關(guan) 情況後得知,原告經常居住地雖在甘德縣,但近期因病一直在果洛州瑪沁縣某醫院住院治療,不便到法院參加訴訟。被告龔某某長期居住在西藏拉薩市,到甘德法院參與(yu) 訴訟勢必會(hui) 增加其訴訟的時間、金錢等訴累。針對上述情況,法官在征得原被告同意的情況下確定使用“青海移動微法院”調解該案,並指導雙方注冊(ce) 、完善青海移動微法院相關(guan) 信息。
開庭當日,“雙方當事人信號接收是否正常?”“聲音、圖像是否清晰?”……經確認各項工作正常、無誤後,法官隨即通過“青海移動微法院多方視頻功能”開始調解,在法官辦公桌上“調解預案”的引導下,經過雙方反複協商,當事人雙方最終達成協議,被告龔某某按月分五期向原告支付蟲草款,並由被告承擔訴訟費。雙方當事人自願通過“青海移動微法院”核對筆錄並簽收相關(guan) 法律文書(shu) 。至此本案在當事人均未到法院的情況下隔空審結。
賽毛措說,此案的成功調解是甘德縣人民法院利用互聯網信息技術審理案件的一個(ge) 縮影。長期以來,甘德縣人民法院始終踐行“努力讓人民群眾(zhong) 在每一個(ge) 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義(yi) ”的宗旨,在審判工作中積極探索新方法、新手段,讓數據多跑路,讓當事人少跑腿。甘德法院在改變以往辦案模式的同時也在積極引導當事人通過網絡信息技術“打官司”,這不僅(jin) 減輕了當事人的訴累,也節省了法院的訴訟資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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