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明時評】對超長預售霸王條款說“不”
【光明時評】
作者:盤和林(浙江大學國際聯合商學院數字經濟與(yu) 金融創新研究中心聯席主任、研究員)
作為(wei) 一種銷售“新玩法”,電商預售製越來越普遍。早期,預售主要針對商品定製生產(chan) ,預付金具有合同保證金性質,商家以預付金約束消費者,防止違約。之後,隨著一些購物節被製造出來,流量衝(chong) 擊下服務器宕機等問題凸顯,不少電商平台開始支持商家通過預售的方式緩解服務器壓力,預售模式也由此延伸至批量的標準商品銷售領域。
通過預售,商家可以試探市場的實際需求,備貨時間也更加充足。尤其是當前,很多電商的物流依賴本地前置倉(cang) 配送,商家可以在預售期將商品提前放在本地前置倉(cang) ,等用戶交付尾款後,本地前置倉(cang) 在數小時內(nei) 就可送貨上門,不僅(jin) 可以提升用戶體(ti) 驗,也有利於(yu) 積累一些好評口碑。
不過隨著預售行為(wei) 的普及,預售不合理的一麵逐漸顯露。預售期最早是7天,但現在預售時間越來越長,甚至最長要45天。超長預售期的存在,讓商家占用用戶預付金並以此進行生產(chan) 成為(wei) 可能,節約了商家的倉(cang) 儲(chu) 和備貨成本,實則是將成本和風險轉嫁給了消費者。
此外,預售合同中霸王條款越來越多,比如不退預付金、不退換、不接受中差評等。尤其是在預付金方麵,商家經常使用“不支持七天無理由退換貨”條款來避免消費者“反悔”。在漫長預售等待期中,如果消費者“反悔”,要麽(me) 損失預付金,要麽(me) 被強製購買(mai) 不需要的商品。但與(yu) 此同時,超長預售的商家對自己的要求卻很寬鬆,以各種理由來延遲發貨甚至隨意取消訂單。
預售作為(wei) 一種銷售方式,確有存在的必要和合理的一麵,但其不斷侵蝕消費者合法權益的問題需要給予重視。不合理的超長預售,損害了消費者的合法權益,也不利於(yu) 電商零售的穩定發展。治理超長預售中存在的諸多亂(luan) 象,法治依然是最優(you) 解。
電商平台有必要對預售合同進行審查。評估預售時間的合理性,將“不支持七天無理由退換貨”等霸王條款從(cong) 預售合同中剔除,讓參與(yu) 預售的消費者和購買(mai) 現貨的消費者享受同等消費者待遇。
此外,商家隨意取消和延遲發貨等問題,顯然屬於(yu) 違約行為(wei) ,相關(guan) 法律已給出明確答案,有違約金罰則可以參照。消費者可以選擇違約金罰則或者定金罰則來獲得賠償(chang) 。對於(yu) 此類問題,有關(guan) 方麵要進一步暢通消費者投訴渠道,以簡易仲裁的方式,用最小的成本幫助消費者討回公道。而對於(yu) 那些暫時存在法律空白的問題,比如預售時間長短和霸王條款,既需要法律條款補位,也有必要對明顯違規的企業(ye) 亮出警示,比如通過黑名單和信用檔案等方式,引導電商商家合規經營、誠信經營。又一個(ge) 人造消費節將至,這些保護措施當提上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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