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財稅政策助力實現“雙碳”目標
作者:曲哲涵
實現碳達峰碳中和,是以習(xi) 近平同誌為(wei) 核心的黨(dang) 中央統籌國內(nei) 國際兩(liang) 個(ge) 大局作出的重大戰略決(jue) 策。作為(wei) 構建碳達峰碳中和“1+N”政策體(ti) 係的重要一項,財政部前段時間印發了《財政支持做好碳達峰碳中和工作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明確了財政支持碳達峰碳中和的工作原則、主要目標、支持重點方向和領域。這有利於(yu) 讓財稅政策進一步體(ti) 現綠色發展要求,為(wei) 我國如期實現碳達峰碳中和提供有力保障。
習(xi) 近平總書(shu) 記強調:“要堅持兩(liang) 手發力,推動有為(wei) 政府和有效市場更好結合,建立健全‘雙碳’工作激勵約束機製。”“十三五”以來,我國加快完善支持綠色低碳發展的財稅製度體(ti) 係,推動“兩(liang) 隻手”更好協同發力扶綠、促綠。比如,中央財政持續強化對相關(guan) 領域的資金保障,支持綠色低碳發展相關(guan) 科研活動和清潔能源發展;通過設立國家綠色發展基金、推動生態環保領域開展PPP(政府和社會(hui) 資本合作)融資等方式,加大財政資金對社會(hui) 資本的撬動作用,激發市場主體(ti) 開展綠色投融資的熱情;不斷完善政府綠色采購政策,有效促進節能環保等產(chan) 業(ye) 的發展,積極引領全社會(hui) 形成綠色消費趨勢。
尤其值得一提的是,“十三五”以來,我國以環境保護稅、資源稅、耕地占用稅“多稅共治”,以增值稅、企業(ye) 所得稅等係統性稅收優(you) 惠政策“多策組合”的綠色稅收體(ti) 係框架構建形成,在有效抑製企業(ye) 高汙染高耗能行為(wei) 的同時,鼓勵企業(ye) 節能減排,雙向調節助力綠色低碳發展。這些財稅政策的製定實施,既注重對生態保護、創新發展的激勵,又強化對破壞生態、粗放發展的約束,為(wei) 高質量發展注入了強勁動力。
推動市場主體(ti) 和社會(hui) 各方主動護綠、增綠、謀綠,需更進一步發揮財稅政策“指揮棒”“牽引機”作用。此次《意見》立足當前發展階段,以支持實現碳達峰工作為(wei) 側(ce) 重點,明確財政政策將通過強化財政資金支持引導作用、健全市場化多元化投入機製、發揮稅收政策激勵約束作用、完善政府綠色采購政策、加強應對氣候變化國際合作等五類政策手段,重點支持構建清潔低碳安全高效的能源體(ti) 係、重點行業(ye) 領域綠色低碳轉型、綠色低碳科技創新和基礎能力建設、綠色低碳生活和資源節約利用、碳匯能力鞏固提升、完善綠色低碳市場體(ti) 係等六大方麵工作,並清晰勾勒出政策實施藍圖。這份文件,為(wei) 有關(guan) 方麵強化財稅支持綠色低碳發展工作提供了有力的抓手,也為(wei) 市場主體(ti) 投身綠色低碳產(chan) 業(ye) 釋放了強烈的穩預期政策信號、做出了明確的政策指引。
把財稅扶綠、促綠的工作落到實處、抓出成效,要在提高政策效能上下功夫。一方麵,要堅持因地製宜、統籌推進。各地財政部門要統籌考慮當地工作基礎和實際,製定和實施既符合自身實際又滿足總體(ti) 要求的財政支持措施,推動財政、稅收、政府采購等政策協同發力。與(yu) 此同時,要堅持結果導向、獎優(you) 罰劣。強化預算約束和績效管理,中央財政對推進相關(guan) 工作成效突出的地區給予獎勵支持,對推進相關(guan) 工作不積極或成效不明顯地區適當扣減相關(guan) 轉移支付資金,形成激勵約束機製。此外,還要加強交流、內(nei) 外暢通。強化多邊、雙邊國際財經對話交流合作,統籌國內(nei) 國際資源,推廣國內(nei) 外先進綠色低碳技術和經驗,深度參與(yu) 全球氣候治理,積極爭(zheng) 取國際資源支持。
行而不輟,則未來可期。隻要我們(men) 一步一個(ge) 腳印,把構建碳達峰碳中和“1+N”政策一項項落實落細,就一定能推動“雙碳”工作不斷邁上新台階,我們(men) 生活的家園也必將越來越美麗(li) 宜人。(曲哲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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