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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年人意定監護 如何依法又依心?

發布時間:2023-11-21 10:40:00來源: 央視新聞客戶端

  截至2022年底,我國60周歲及以上老年人已經超過2.8億(yi) ,占全國總人口的比例接近20%,而這個(ge) 比例還在不斷加大。在這個(ge) 群體(ti) 中,有一部分老年人沒有子女或者子女無法履行監護責任,當他們(men) 步入高齡或因失能、失智導致民事行為(wei) 能力減弱的時候,將會(hui) 遭遇就醫、照護以及去世後財產(chan) 處理、殯葬等諸多的問題與(yu) 麻煩,誰來監護自己的晚年生活,成為(wei) 他們(men) 最大的關(guan) 切。時空觀察,一起來關(guan) 注老年人意定監護。什麽(me) 是意定監護?能否助力破解養(yang) 老難題?被監護人的權益如何保障?如何做到依法又依心?

  誰來監護我的晚年生活

  中國人對養(yang) 老的固有觀念一般都是“養(yang) 兒(er) 防老”,但對於(yu) 沒有子女,或者子女不在身邊的老人,他們(men) 的養(yang) 老領域出現了一個(ge) 新詞:叫“意定監護”。通俗來講,意定監護是根據老年人自己的意願選擇其他個(ge) 人或組織作為(wei) 自己的監護人。

  北京市民 湯女士:病重了,這個(ge) 監護人就能給我們(men) 送醫,能給我們(men) 簽字,現在我們(men) 送醫簽字是個(ge) 大問題。我希望我不失能失智,萬(wan) 一失能失智了,我們(men) 孩子肯定是不行的呀。我會(hui) 有遺囑,你是給撒海還是給我樹葬,但是誰來給我執行。那就需要監護人,現在我沒有監護人。

  湯女士今年65歲,因為(wei) 30多歲的女兒(er) 患有智力殘疾,無法履行監護責任。這幾年一直她為(wei) 自己和女兒(er) 未來的監護問題擔憂,她把周圍的親(qin) 戚都捋了一遍,發現找不到合適的人選。

  北京市民 湯女士:我把我們(men) 家的親(qin) 戚都捋了一遍,真的沒有監護人。所以現在這個(ge) 是個(ge) 空缺,特別渴望能有社會(hui) 組織或者公益組織作為(wei) 監護人把我們(men) 這個(ge) 群體(ti) 的家長當監護人給做起來。

  跟湯女士相比,今年74歲的北京燕女士給自己找監護人的願望更為(wei) 迫切,老伴幾年前去世後,她與(yu) 唯一的女兒(er) 相依為(wei) 命。因為(wei) 擔心自己去世後,智力殘疾的女兒(er) 無法處理自己的財產(chan) ,女兒(er) 生活更是無法保障。燕女士提前賣掉了自己唯一的房產(chan) ,開始著急確定自己的監護人。

  北京市民 燕女士:我現在為(wei) 什麽(me) 急著找意定監護呢?主要就是怕我突然間一下不行了,銀行的錢就取不出來,取不出來我的孩子就沒有生活費呀。所以呢我現在著急找一個(ge) 意定監護,最起碼錢能取出來。

  燕女士告訴記者,經過慎重考慮,她口頭委托自己的侄女做意定監護人,侄女也答應今後會(hui) 替她定期探望女兒(er) 。但是因為(wei) 意定監護涉及到燕女士本人的養(yang) 老送終以及她女兒(er) 今後的托養(yang) 等一係列問題,燕女士也擔心真正簽署意定監護協議的時候,侄女會(hui) 打退堂鼓。

  北京市民 燕女士:隻是這麽(me) 一說,她是同意的,但是具體(ti) 的就沒談。因為(wei) 人家也是上班的,工作也比較忙。一切一切事都是由她管,她不管我要是失能失智了誰管呢,我也沒地兒(er) 找去,認識的人範圍比較小,所以隻有這樣。

  什麽(me) 是意定監護?

  2013年,意定監護首次進入《老年人權益保障法》,從(cong) 而賦予了老年人可以根據自己意願預先選擇監護人的權利。2017年10月1日實施的《民法總則》,又把意定監護,從(cong) 60歲以上的老人,擴展到18歲以上所有成年人。具體(ti) 法律是如何規定的,通過短片來了解一下↓

  意定監護:讓監護缺失的老人老有所依

  根據我國現行《民法典》的規定,對於(yu) 法定監護人缺失的情形,可以選擇公職監護人和意定監護。其中公職監護人由民政部門擔任,也可以由具備履行監護職責條件的被監護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員會(hui) 、村民委員會(hui) 擔任。

  具有完全民事行為(wei) 能力的成年人,可以與(yu) 其近親(qin) 屬、其他願意擔任監護人的個(ge) 人或者組織事先協商,以書(shu) 麵形式確定自己的監護人,在自己喪(sang) 失或者部分喪(sang) 失民事行為(wei) 能力時,由該監護人履行監護職責。監護人的職責是代理被監護人實施民事法律行為(wei) ,保護被監護人的人身權利、財產(chan) 權利以及其他合法權益等。監護人應當按照最有利於(yu) 被監護人的原則履行監護職責,應當最大程度地尊重被監護人的真實意願,保障並協助被監護人實施與(yu) 其智力、精神健康狀況相適應的民事法律行為(wei) 。

  中國政法大學法律碩士學院教授 劉智慧:《民法典》已經確立了成年意定監護製度,但是成年意定監護製度的切實落實還需要我們(men) 進一步給予明確的規範,比如說成年意定監護人,如何應當履行哪些職責,以及他是否履行職責,那我們(men) 如何設定成年意定監護人的監督人,這些都是對於(yu) 切實落實成年意定監護製度都是非常重要的。

  近八成老年人擔心突發狀況無人料理

  根據民政部社會(hui) 福利中心和北京市老齡協會(hui) 日前公布的一份調查報告顯示,近年來事實無人監護、處於(yu) 監護困境的老年人數量明顯上升,在被調查者中,有近80%的老年人擔心出現突發疾病或遇到意外情況時無人料理緊急醫療救治、身後事等相關(guan) 事務。那麽(me) 如何更好理解意定監護?這樣能否助力破解養(yang) 老難題?來聽中國政法大學教授元軼的解讀。

  中國政法大學教授 元軼:意定監護製度,這個(ge) 製度是區別於(yu) 法定監護中的,監護人由法律規定的這樣一種,新的監護製度。這樣一種意定監護製度,它能夠切實地幫助許多老年人解決(jue) 他們(men) 的養(yang) 老問題。得益於(yu) 這一製度,老年人可以在具備完全行為(wei) 能力的時候,根據自己的意願,委托自己信賴的人來成為(wei) 自己未來的監護人,來照顧自己的生活,包括醫療救治、財產(chan) 管理。尤其是對於(yu) 那些和子女感情不和或者沒有配偶、沒有子女的老人來說,能夠真正地實現老有所依。

  記者觀察:有待完善的意定監護

  專(zhuan) 家指出,雖然我國現行《民法典》對於(yu) 成年人意定監護有明確的規定,但是意定監護在具體(ti) 執行中還存在很多困難,導致真正能達成意定監護的案例並不多。意定監護後,被監護人的權益如何保障?

  記者在采訪中發現,老年人在尋找意定監護的時候,找不到合適的意定監護人是當下部分老年人監護領域的難點,由於(yu) 意定監護大多涉及到財產(chan) 處理,一些個(ge) 人和社會(hui) 組織由於(yu) 擔心由此引起的法律問題,不願意承擔意定監護的職責。

  2020年,上海一名老人指定水果攤主作為(wei) 自己的監護人,同時簽訂“遺贈扶養(yang) 協議”指定在其過世後將價(jia) 值約300萬(wan) 的房產(chan) 贈予水果攤攤主。但是隨後老人親(qin) 屬以老人患有阿爾茨海默病為(wei) 由,質疑意定監護協議的有效性。北京的燕女士也麵臨(lin) 同樣的問題,她雖然指定自己的侄女作為(wei) 意定監護人,但是由於(yu) 還沒有簽訂監護協議並公證,燕女士也擔心由此引發其他親(qin) 屬之間的矛盾。

  北京市民 燕女士:沒有文字沒落實,如果不落實人家說了,他不承認呢。因為(wei) 我還有侄女、侄子什麽(me) 的。人家不承認,沒有證據,所以這時候我就要把這個(ge) 事來落實了,到公證處公證一下。

  北京市朝陽區天睿智障人士康複服務中心主任 楊世茹:意定監護這塊真的是比較複雜,從(cong) 法律上來講,還是有第一順序人、第二順序人,就是親(qin) 屬這邊。但是當你家找不著合適親(qin) 屬的時候,就要去找社會(hui) 組織。什麽(me) 樣的社會(hui) 組織能值得信任?能靠得住?如果有政府牽頭做的社會(hui) 組織,我們(men) 覺得可信度就更高。

  意定監護需打通和完善配套政策

  兩(liang) 年前,北京市在全國率先啟動了老年人委托代理與(yu) 監護服務試點,通過政府采購、委托、合作的方式組織社會(hui) 服務機構與(yu) 專(zhuan) 業(ye) 人員,為(wei) 特殊困難老年人的意定監護需求提供組織保障,但是真正簽訂意定監護協議的隻占到極少數。

  北京律維銀齡研究與(yu) 服務中心主任 趙越凡:作為(wei) 社會(hui) 組織,我們(men) 在北京開展的兩(liang) 年實踐探索過程中發現,《民法典》規定了意定監護的法律的社會(hui) 地位以及司法地位,但是卻沒有明確規定意定監護協議的內(nei) 容,這就給我們(men) 社會(hui) 組織帶來了在服務過程中存在的一些隱患和風險。

  北京的湯女士雖然找到一些社會(hui) 組織願意作為(wei) 自己的意定監護人,但是由於(yu) 意定監護人的職責涉及到自己的財產(chan) 處理、養(yang) 老、就醫、殯葬以及失智孩子托養(yang) 等問題。這些問題的落實涉及到多個(ge) 部門且程序繁雜,導致意定監護協議至今無法達成。

  北京市民 湯女士:意定監護人要簽的話必須要有服務機構,另外還有一個(ge) 就醫問題。醫院你要送三個(ge) 醫院,養(yang) 老院也是要選擇好,這個(ge) 托養(yang) 機構不行你要轉到下一個(ge) 托養(yang) 機構去。如果實在不行的話誰來銜接,由民政部門把這個(ge) 事接過去,他們(men) 給我送到福利院去。這套要連起來的確是個(ge) 挺複雜的工程,但是真的需要去做這件事情。我們(men) 也特別希望各方努力把這個(ge) 環節給打通,現在還是有沒打通的地方。

  意定監護最大限度尊重老人意願

  日常照護、大病治療、臨(lin) 終關(guan) 懷等,意定監護為(wei) 不可抗力造成的鰥寡孤獨者尋求監護做兜底保障,也超越血親(qin) 範疇,最大限度地尊重了老人的意願。專(zhuan) 家提醒,為(wei) 了切實地保障老年人的合法權益,老年人在選擇意定監護的時候一定要簽訂正規協議,並且最好設立監護監督人。

  選擇意定監護要簽訂正規協議

  專(zhuan) 家提醒,意定監護要遵循“最大程度尊重被監護人的真實意願”和“最有利於(yu) 被監護人”兩(liang) 大基本原則,意定監護協議的內(nei) 容主要內(nei) 容包括生活照料、財產(chan) 管理和使用、代理特定民事活動、醫療決(jue) 定、必要的遺產(chan) 規劃內(nei) 容、必要的殯葬和遺體(ti) 處置、應急處置、維權等。

  北京老齡協會(hui) 權益保護處處長 尹政偉(wei) :老年人選意定監護人或組織,首先要考量的就是意定監護人或組織的監護能力和監護條件。例如經濟能力、民事行為(wei) 能力。其次就是要確定監護關(guan) 係時,要簽訂規範的意定監護協議,協議的內(nei) 容、要件、雙方的權利義(yi) 務關(guan) 係都是需要有專(zhuan) 業(ye) 的法律人士指導來完成整個(ge) 過程,保障它的合法性。

  另外,專(zhuan) 家建議,在意定監護中最好設立監護監督人,監護監督人可以是近親(qin) 屬、朋友、律師等自然人,也可以是法人。通過監護人製定履職報告、財產(chan) 報告等方式,對監護人在資產(chan) 保管、資金支付等進行監督。如果發現監護人無法履行監護義(yi) 務,可以履行申請撤銷意定監護人、重新指定意定監護人等職責。

  老年人選擇意定監護之後,在這個(ge) 過程裏如何平衡好法理與(yu) 情理的關(guan) 係,做到依法又依心?來聽中國政法大學教授元軼的解讀。

(責編:常邦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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