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收費APP進校園紮好籬笆
為(wei) 收費APP進校園紮好籬笆
夏熊飛
近日有網民反映,重慶某中學高一某班班主任要求學生購買(mai) 一款付費學習(xi) APP。當地教委通報稱,該款APP中課程資源、誌願填報等服務均免費使用。老師要求學生利用假期在平台學習(xi) 相關(guan) 課程資源並推送作業(ye) ,也是平台免費為(wei) 學生提供的服務。平台還有部分個(ge) 性化服務,使用費用為(wei) 三年580元,采取自願原則,學校不存在強製學生和家長購買(mai) 的情形。
根據當地教委的回應,是否花錢購買(mai) APP上的個(ge) 性化服務,家長與(yu) 學生有充分的自主選擇權,學校不存在強製購買(mai) 的情況。可從(cong) 學校老師在班級群中安排購買(mai) 事宜的情況來看,學生與(yu) 家長的“自願”權益似乎並沒有得到充分保障。
如有家長詢問老師此舉(ju) 是否為(wei) 自願,班主任回答:“你認為(wei) 呢?我們(men) 這是學校行為(wei) 。”老師的強硬態度,難免會(hui) 讓部分學生及家長對該APP在校園內(nei) 的推廣使用產(chan) 生疑惑。學生真有自願選擇使用個(ge) 性化服務的自由嗎?
對使用APP開展輔助教學行為(wei) 大可不必一棍子打死,某些資源豐(feng) 富的學習(xi) 類APP也能為(wei) 老師教學、學生學習(xi) 提供不小幫助。但是,不能向學生收費是一條底線。早在2019年8月,教育部等八部門就聯合發布了《關(guan) 於(yu) 引導規範教育移動互聯網應用有序健康發展的意見》。其中明確要求,作為(wei) 教學、管理工具要求統一使用的教育移動應用,不得向學生及家長收取任何費用。推薦使用的教育移動應用應當遵循自願原則,不得與(yu) 教學管理行為(wei) 綁定,不得與(yu) 學分、成績和評優(you) 掛鉤。對於(yu) 承擔招生錄取、考試報名、成績查詢等重要業(ye) 務的教育移動應用,原則上應當由教育行政部門和學校自行運行管理。確需選用第三方應用的,不得簽訂排他協議,或實際由單一應用壟斷業(ye) 務。
學校主動引進APP等收費項目來開展輔助教學,那成本原則上應由學校承擔,而不是把成本轉嫁到學生身上,因為(wei) 提升教學效果本就是學校的職責與(yu) 義(yi) 務。
麵對學生及家長的質疑,當地教委及時介入調查,責令學校聯係APP運營方,根據學生意願積極開展費用清退,同時還將開展進一步的調查。不過,管理部門在積極回應關(guan) 切、處置個(ge) 案問題之外,還要同步開展全麵清查,看看是否還有類似的收費學習(xi) 類APP在當地校園出沒,並從(cong) 製度層麵為(wei) APP進校園立好規矩,在源頭處把好關(guan) 。避免收費學習(xi) 類APP進校園,在滋生腐敗的同時,加大學生與(yu) 家長的經濟負擔,並幹擾學校正常教學工作。
(作者係媒體(ti) 評論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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