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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論:網售處方藥不能讓處方規矩“打折”

發布時間:2022-09-20 10:50:00來源: 北京青年報

  時本

  醫院開具處方藥一次不超過7日用量,網購卻能一次買(mai) 10盒;醫院處方有效期最長不得超過3天,網購卻可以用幾個(ge) 月前的處方;有的網購平台還能隨買(mai) 隨開方。近年來,網購平台為(wei) 患者購買(mai) 藥品提供了諸多便利。為(wei) 規範藥品網售,近期,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發布了《藥品網絡銷售監督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將於(yu) 12月1日施行,對藥品網絡銷售管理、平台責任履行、監督檢查措施及法律責任等作出明確規定。(9月19日《工人日報》)

  《辦法》施行之後,常見的網售處方藥亂(luan) 象有望得到根治。比如,過去不核實人姓名就開藥,將來網售處方藥實行實名製;過去無資質銷售,將來從(cong) 事藥品網絡銷售企業(ye) 必須符合資質要求;過去事後補方、無處方銷售,將來要確保處方來源真實、可靠;過去搞“買(mai) 十送一”等商業(ye) 促銷活動,將來不得以買(mai) 藥品贈藥品、買(mai) 商品贈藥品等方式向個(ge) 人贈送處方藥……針對主要亂(luan) 象出台針對性舉(ju) 措,網售處方藥勢必由亂(luan) 轉治。

  也要看到,有些不太明顯的亂(luan) 象,容易在《辦法》施行之後仍然殘存下來。比如,一些醫院規定處方“三日有效”,過期需重新簽字確認,處方上的藥品數量也有嚴(yan) 格限製,無理由超量開藥的處方會(hui) 被藥房“打回”。但網售處方藥能做到有處方已屬不易,至於(yu) 數量和時間限製,容易被當作小節問題,得不到重視。更重要的是,實體(ti) 醫院有嚴(yan) 密的組織機構進行管理,但網售處方藥涉及多個(ge) 主體(ti) ,管理相對鬆散,實體(ti) 醫院針對藥品的內(nei) 部管理製度很難搬到線上。如此一來,處方規矩尤其一些具體(ti) 的規矩,在線上落實起來容易被“打折”。

  此外,一些經營者可能對處方管理規則從(cong) 無到有、從(cong) 少到多感到難以適應,甚至產(chan) 生鬆懈心理——認為(wei) 事已至此,不會(hui) 出現大紕漏。甚至會(hui) 有人認為(wei) ,新事物的完善要經曆一個(ge) 過程,所以在網售處方藥上線之初不嚴(yan) 格執行各種規矩,或能獲得一定程度的理解與(yu) 容忍。不過,考慮到處方管理的絲(si) 毫漏洞均會(hui) 給生命與(yu) 健康埋下重大隱患,處方規矩在線上不能被“打折”,也不能被當成走向成熟的一個(ge) 過程。從(cong) 最初就不折不扣地執行相應規則,才是正確選擇。

  若想處方規矩不在線上 “打折”,就應該將實體(ti) 醫療機構的處方管理模式(包括一些細節管理)搬到線上。比如處方的限時限量規定、多人審核機製、處方點評、問題處方複核、醫師與(yu) 藥師就處方合理性展開討論、對同一患者的多個(ge) 處方進行用藥合理性評估和藥品刪減等,這些在實體(ti) 醫療機構已得到廣泛運用的成熟規則,都值得網售處方藥借鑒。

  網售處方藥確定了大方向、劃出了粗線條,但更加具體(ti) 的操作、更為(wei) 細致的監督仍有待完善。允許互聯網銷售處方藥,絕不僅(jin) 僅(jin) 是為(wei) 了開辟一個(ge) 便捷的藥品銷售渠道,而是經由互聯網為(wei) 患者提供優(you) 質診療服務。完善網售處方藥的操作和監督規則仍任重道遠,目前最應該守住的基本底線,是不讓實體(ti) 醫療機構管理處方藥的一些好做法被“打折”執行。

(責編:陳濛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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