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監管擬出台新規 養老險公司回歸“養老”定位

發布時間:2023-01-06 16:40:00來源: 證券時報

  證券時報記者 劉敬元

  曾經被稱為(wei) 保險業(ye) “超級牌照”的養(yang) 老保險公司,即將迎來屬於(yu) 自己的首個(ge) 專(zhuan) 門監管辦法,發展方向也得以明晰。

  證券時報記者昨日核實獲悉,《養(yang) 老保險公司監督管理暫行辦法(征求意見稿)》(下稱“《暫行辦法》”)正在業(ye) 內(nei) 征求意見。《暫行辦法》意見稿進一步明確,養(yang) 老險公司要聚焦養(yang) 老主業(ye) 。

  重塑養(yang) 老險公司定位

  國內(nei) 現有10家養(yang) 老險公司,雖然家數不多,但卻很有“故事”,也很有自己的獨特性。

  從(cong) 成立時間來說,養(yang) 老險公司群體(ti) 形成的時間跨度較大。最早成立的平安養(yang) 老、太平養(yang) 老,均成立於(yu) 2004年,而最新成立的國民養(yang) 老“開門”還不到一年。因此,雖然都名為(wei) 養(yang) 老險公司,但各養(yang) 老險公司成立的時代背景不同,業(ye) 務機遇不同,也形成了不同的業(ye) 務模式。

  特別是前幾年,隨著加快發展商業(ye) 養(yang) 老保險政策推進,養(yang) 老保險公司陸續迎來一些政策紅利和業(ye) 務機遇。一些養(yang) 老保險公司既能做保險業(ye) 務,也能做年金管理類業(ye) 務,還能做保險資管業(ye) 務,更有近於(yu) 短期理財特性的養(yang) 老保障管理產(chan) 品業(ye) 務,堪稱具有了“超級牌照”。不過,這也給養(yang) 老保險公司這類機構的定位帶來了一定的模糊性,難免有跑偏質疑。

  自2021年開始,銀保監會(hui) 開始“重塑”養(yang) 老險公司業(ye) 務,發布的《關(guan) 於(yu) 規範和促進養(yang) 老保險機構發展的通知》要求養(yang) 老保險機構應定位為(wei) 專(zhuan) 業(ye) 化養(yang) 老金融機構,進一步突出養(yang) 老特點,清理壓降養(yang) 老特點不明顯的業(ye) 務,終止或剝離與(yu) 養(yang) 老無關(guan) 的保險資管業(ye) 務。

  銀保監會(hui) 最新出台的《養(yang) 老保險公司監督管理暫行辦法(征求意見稿)》再度明確,養(yang) 老保險公司應當走專(zhuan) 業(ye) 化發展道路,積極參與(yu) 多層次、多支柱養(yang) 老保險體(ti) 係建設,聚焦養(yang) 老主業(ye) ,創新養(yang) 老金融產(chan) 品和服務,滿足人民群眾(zhong) 多樣化養(yang) 老需求。

  《暫行辦法》規定,養(yang) 老保險公司應當主要經營與(yu) 養(yang) 老相關(guan) 的業(ye) 務,包括養(yang) 老年金保險、商業(ye) 養(yang) 老金、養(yang) 老基金管理等,原則上不得經營保險資產(chan) 管理業(ye) 務。

  考核養(yang) 老業(ye) 務權重

  具體(ti) 來說,《暫行辦法》意見稿規定,養(yang) 老保險公司可以申請經營以下部分或全部類型業(ye) 務:(一)年金保險、人壽保險、健康保險、意外傷(shang) 害保險;(二)商業(ye) 養(yang) 老金;(三)養(yang) 老基金管理;(四)保險資金運用;(五)銀保監會(hui) 批準的與(yu) 養(yang) 老保險相關(guan) 的其他業(ye) 務。

  同時,業(ye) 務有資本分級要求。即養(yang) 老險公司經營前三項業(ye) 務中兩(liang) 項的,注冊(ce) 資本不得低於(yu) 10億(yi) 元;同時經營前三項業(ye) 務的,注冊(ce) 資本不得低於(yu) 30億(yi) 元。

  據證券時報記者梳理,目前10家養(yang) 老險公司中,除恒安標準養(yang) 老注冊(ce) 資本為(wei) 2億(yi) 元,其他9家的注冊(ce) 資本都達到了30億(yi) 元以上。

  另外,養(yang) 老保險公司經營保險業(ye) 務、商業(ye) 養(yang) 老金業(ye) 務等,應當符合相關(guan) 監管規定,計提相應的責任準備金,並進行償(chang) 付能力評估。

  養(yang) 老險公司可以經營的上述業(ye) 務中,年金業(ye) 務、人壽保險等業(ye) 務與(yu) 壽險公司的業(ye) 務有一定重合,如何突出養(yang) 老險公司的特性?《暫行辦法》意見稿從(cong) 業(ye) 務結構和考核機製上做了考慮。比如,養(yang) 老保險公司應當建立健全以服務養(yang) 老主業(ye) 為(wei) 導向的長期績效考核機製。養(yang) 老年金保險、商業(ye) 養(yang) 老金、養(yang) 老基金管理等業(ye) 務在績效考核中的權重合計占比不得低於(yu) 70%,上述業(ye) 務的投資管理考核期限不得短於(yu) 3年。

  與(yu) 此同時,養(yang) 老保險公司經營的意外傷(shang) 害保險、醫療保險、疾病保險等不具有明顯養(yang) 老屬性的保險業(ye) 務,其合計保費規模不得超過開展保險業(ye) 務總保費規模的40%。

  國壽養(yang) 老某資深人士向證券時報記者表示,養(yang) 老保險公司牌照中帶有“養(yang) 老”,理應服務於(yu) 社會(hui) 養(yang) 老需求。監管部門引導養(yang) 老險公司開展養(yang) 老特性業(ye) 務,強調不同於(yu) 壽險公司風險保障的差異化定位,實現由專(zhuan) 業(ye) 養(yang) 老機構做養(yang) 老這一市場,思路很清晰,很有現實必要性。

  養(yang) 老基金管理風險隔離

  此次意見稿規定的養(yang) 老保險公司可以開展的業(ye) 務中,有一類是國壽養(yang) 老、長江養(yang) 老、平安養(yang) 老、人保養(yang) 老、新華養(yang) 老、泰康養(yang) 老等多家養(yang) 老險公司已不同程度開展的業(ye) 務,即養(yang) 老基金管理業(ye) 務。

  所謂養(yang) 老基金,是指養(yang) 老保險公司接受委托管理的基本養(yang) 老保險基金、企業(ye) (職業(ye) )年金基金等養(yang) 老資金。據某養(yang) 老險公司人士表示,目前的養(yang) 老基金管理,即第一支柱基本養(yang) 老、第二支柱企業(ye) 和職業(ye) 年金基金管理業(ye) 務,需要人社部批複資質。

  《暫行辦法》意見稿規定,養(yang) 老保險公司申請養(yang) 老基金管理業(ye) 務相關(guan) 資格,應事先取得銀保監會(hui) 及其派出機構書(shu) 麵同意,並滿足一定條件,包括注冊(ce) 資本、業(ye) 務結構等符合要求;經營穩健,內(nei) 部控製和風險隔離製度健全;近3年內(nei) 沒有受到金融監管部門重大行政處罰;沒有因存在重大違法違規行為(wei) 處於(yu) 整改期間,或者因存在涉嫌重大違法違規行為(wei) 正在接受金融監管部門調查。

  同時,《暫行辦法》意見稿還對風險隔離作出規定。養(yang) 老保險公司負責養(yang) 老基金管理業(ye) 務的銷售、投資、風險管理、法律合規等人員原則上不得與(yu) 其他類型業(ye) 務的相關(guan) 人員相互兼任。養(yang) 老保險公司可以通過設立事業(ye) 部等方式,將養(yang) 老基金管理業(ye) 務的機構、人員、經營管理等與(yu) 其他類型業(ye) 務有效隔離。除總經理外,負責養(yang) 老基金管理業(ye) 務投資管理的高級管理人員不得同時負責保險資金投資管理。

(責編:陳濛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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