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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信部:對衛星互聯網設備、功能虛擬化設備納入現行進網許可管理

發布時間:2023-02-06 14:59:00來源: 中國新聞網

  中新網2月6日電 工業(ye) 和信息化部6日公布《關(guan) 於(yu) 電信設備進網許可製度若幹改革舉(ju) 措的通告》。

  《通告》提出,調整部分電信設備監管方式。對固定電話終端、無繩電話終端、集團電話、傳(chuan) 真機、調製解調器(含卡)、無線尋呼機、窄帶綜合業(ye) 務數字網絡終端(ISDN終端)、接入移動通信網絡的多媒體(ti) 終端、幀中繼交換機、異步傳(chuan) 輸模式交換機(ATM交換機)、呼叫中心設備等11種電信設備,不再受理和審批新的進網許可申請。

  對於(yu) 不再實行進網許可管理的電信設備,生產(chan) 企業(ye) 應當根據《產(chan) 品質量法》《標準化法》《電信條例》等法律法規,依法明示其產(chan) 品所采用的電信標準,不得降低產(chan) 品質量和性能。生產(chan) 企業(ye) 應在每季度的首月,通過工信部在線政務服務平台(https://jwxk.miit.gov.cn)填報上一季度本企業(ye) 新上市產(chan) 品的相關(guan) 信息。工信部將加強事中事後監管,依法查處違法違規行為(wei) 。

  對衛星互聯網設備、功能虛擬化設備,按照《電信條例》《電信設備進網管理辦法》等規定,納入現行進網許可管理。(中新財經)

(責編:陳濛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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