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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工做助孕手術請假遭開除 法院認定單位違法

發布時間:2023-03-02 10:10:00來源: 工人日報

  【說案】女工做助孕手術請假遭開除 法院認定單位違法

  女工因患不孕症需做輔助生殖助孕手術,向公司申請病假未獲批準,並被公司以連續曠工為(wei) 由解除勞動合同。2月27日,重慶市南岸區人民法院審理了這樣一起勞動爭(zheng) 議糾紛,判決(jue) 公司繼續履行勞動合同,並支付女工停工期間工資。

  【案情回顧】

  劉女士於(yu) 2020年結婚,並於(yu) 2021年12月入職重慶某建築標準設計有限公司,勞動合同期限一年,約定工作地點為(wei) 重慶。因劉女士患有不孕症,2022年5月23日起,劉女士陸續向公司請假到醫院做人工助孕手術檢查、住院治療,連續請假3天獲批準。5月26日,劉女士在醫院通過輔助生殖助孕手術采取卵子,因術後腹脹、進食差、頭昏等狀況被診斷為(wei) 卵巢過度刺激綜合征。醫院於(yu) 5月27日出具《診斷證明書(shu) 》,建議劉女士休假14天。

  在此期間,劉女士向公司請病假均未被批準,公司與(yu) 其協商解除勞動合同,遭劉女士拒絕。後該公司分別於(yu) 5月30日、6月1日兩(liang) 次催促劉女士返崗並發出《返崗通知書(shu) 》,劉女士於(yu) 6月13日醫囑休息期滿後返回崗位。6月16日,公司以劉女士連續曠工為(wei) 由向其發出《解除勞動合同通知書(shu) 》,劉女士將公司訴至法院,要求公司繼續履行勞動合同,並支付其停工期間工資。

  【庭審過程】

  庭審中,公司認為(wei) ,不孕症不是疾病、人工輔助生殖不屬於(yu) 女性職工的特別保護。用人單位依法享有自主用工的權利,有權根據經營管理的需要和勞動者各方麵的表現情況,自主地決(jue) 定用工形式、用工辦法。劉女士請假未被批準,連續曠工嚴(yan) 重違反了公司的規章製度,故做出開除決(jue) 定。

  劉女士則認為(wei) ,自己作為(wei) 一名勞動者,應該享有平等就業(ye) 、選擇職業(ye) 和休息休假的權利。且她已經明確告知公司自己患有不孕症在進行人工輔助生殖。公司的做法剝奪了她作為(wei) 一名女性勞動者應該享有的特殊勞動保護權益。

  【審判結果】

  法院審理後認為(wei) ,生育權是女性的一項基本人權,是與(yu) 生俱來不能被剝奪的權利。生育權包括公民有自由而負責的決(jue) 定是否生育、生育時間、生育數量、生育方式等生育決(jue) 定權,以及保障自己的健康和保持生育能力的生育保障權以及獲得特定生活保障的生活保障權。因此,患不孕症的勞動者有獲得谘詢和治療不孕症的權利。

  最終法院判決(jue) 該公司繼續履行勞動合同,並支付王女士停工期間工資。

  【以案說法】

  勞動法第二十九條規定,女職工在孕期、產(chan) 期、哺乳期內(nei) 的,用人單位不得依據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二十七條的規定解除勞動合同,這裏的孕期既包括自然受孕也包括進行人工輔助生殖受孕,人工輔助生殖受孕必然需要一定期間的治療和康複期。

  女性生育權的保障,不僅(jin) 關(guan) 係女性權利與(yu) 自由,同樣關(guan) 係國家和民族的可持續發展,全社會(hui) 都有義(yi) 務鼓勵、保障女性生育權的行使,這也是社會(hui) 主義(yi) 核心價(jia) 值觀的應有之義(yi) 。作為(wei) 企業(ye) ,應當積極構建生育友好的就業(ye) 環境,提供相應的工作條件來保障女性生育權的行使。

  “具體(ti) 到本案,該公司認為(wei) 不孕症不是疾病、人工輔助生殖不屬於(yu) 女性職工的特別保護的認知是狹隘且錯誤的,應當依法予以糾正。”北京德恒重慶律師事務所李建律師表示。(工人日報記者 李國)

(責編:陳濛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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