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好保障勝訴當事人合法權益(人民時評)
努力讓人民群眾(zhong) 在每一個(ge) 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義(yi) ,不僅(jin) 體(ti) 現在作出公正的判決(jue) ,也體(ti) 現在讓判決(jue) 得到切實執行
自稱失業(ye) 在家、無力償(chang) 還貸款,法院通過大數據智能係統分析,發現其同期網絡消費支出近4萬(wan) 元,其中“直播打賞”超1萬(wan) 元,係統評定其具備履行能力;以無償(chang) 還能力為(wei) 由拒不履行還款義(yi) 務,但大數據分析顯示,被執行人近一年內(nei) 通過互聯網金融理財等支出超20萬(wan) 元,法院發出協助執行通知,切斷其移動支付路徑,令其履行義(yi) 務……近年來,人民法院探索建立大數據智能分析係統,整合被執行人移動支付、網絡購物等動態數據,讓逃避執行行為(wei) 無處遁形,更好地保障了勝訴當事人合法權益。
法院判決(jue) 執行難曾是困擾司法的老大難問題。有些失信被執行人明明有錢,卻通過假離婚、關(guan) 聯交易等方式提前轉移財產(chan) ,導致“無錢”可執行;有些被限製消費的被執行人利用漏洞,找“黃牛”買(mai) 票乘坐飛機、高鐵,規避執行。這不僅(jin) 侵害勝訴當事人的合法權益,也嚴(yan) 重損害司法公信和社會(hui) 誠信。
努力讓人民群眾(zhong) 在每一個(ge) 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義(yi) ,不僅(jin) 體(ti) 現在作出公正的判決(jue) ,也體(ti) 現在讓判決(jue) 得到切實執行。麵對人民群眾(zhong) 期待,人民法院持續推進執行信息化建設,提升執行規範化水平,不斷深化執行體(ti) 製機製改革,執行工作取得明顯成效。數據顯示,2022年,全國法院執結917萬(wan) 多件執行案件,執行到位金額首次突破2萬(wan) 億(yi) 元,有力保障了經濟社會(hui) 發展和群眾(zhong) 合法權益。
執行難主要難在查物找人,需要加強社會(hui) 信用體(ti) 係建設。切實解決(jue) 執行難,要進一步提升執行工作能力,尤其是執行查控能力。2019年,中央全麵依法治國委員會(hui) 印發《關(guan) 於(yu) 加強綜合治理從(cong) 源頭切實解決(jue) 執行難問題的意見》,要求強化執行難源頭治理製度建設,建立覆蓋全社會(hui) 的信用交易、出資置產(chan) 、繳費納稅、違法犯罪等方麵信息的信用體(ti) 係。目前,我國已建成以最高法“總對總”為(wei) 主、以地方法院“點對點”為(wei) 輔的網絡查控係統,該係統已與(yu) 公安部、自然資源部等16家單位和3900多家銀行業(ye) 金融機構聯網,基本實現對被執行人主要財產(chan) 形式和相關(guan) 信息的有效覆蓋,極大提升了執行效率,實現了執行查控方式的根本變革。在著力解決(jue) “被執行人難找、被執行財產(chan) 難查”問題的基礎上,深入開展“一處失信、處處受限”的聯合信用懲戒,會(hui) 對失信被執行人產(chan) 生很強的震懾作用。截至今年4月初,有1144萬(wan) 餘(yu) 人次迫於(yu) 信用懲戒壓力履行了義(yi) 務。
民事強製執行應當公平、合理、適當,不得超過實現執行目的所需的必要限度。因此,做到依法規範、善意文明執行,尤為(wei) 重要。司法實踐中,有的法院在不影響債(zhai) 權實現、不構成財產(chan) 價(jia) 值明顯貶損前提下,對能“活封”的財產(chan) 不進行“死封”,使查封財產(chan) 物盡其用,社會(hui) 流通不因執行受阻,兼顧了各方當事人和利害關(guan) 係人的合法權益,取得了良好的政治效果、法律效果與(yu) 社會(hui) 效果。
公正司法是維護社會(hui) 公平正義(yi) 的最後一道防線,執行是保障生效法律文書(shu) 落實的“最後一公裏”。在基本解決(jue) 執行難的基礎上,進一步健全完善綜合治理執行難工作大格局,推進執行難綜合治理、源頭治理,踐行善意文明執行理念,提高公正規範文明執行水平,定能依法保障勝訴當事人及時實現權益,進一步增強人民群眾(zhong) 對執行工作的滿意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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