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利平台 > 即時新聞 > 國內

航班取消原因值得司法追問

發布時間:2024-01-11 14:58:00來源: 新京報

  ■ 社論

  對“天氣原因”說“不”和對“機鬧”說“不”,均值得尊重。

  2023年12月30日,北京飛往成都的航班發生的一起“機鬧”事件,曾引發廣泛討論。“機鬧”事主雖已被依法進行治安管理處罰,但受航班取消而影響行程的乘客,並未因此得到應有的道歉和補償(chang) 。

  1月10日,據報道,目前已有該航班乘客準備召集其他旅客共同起訴東(dong) 方航空,要求其賠償(chang) 1000元/人,“確保賠償(chang) 到機上每一位因非自然原因導致航班延誤至取消,從(cong) 而產(chan) 生後續損失的旅客”,並對本次航班取消事件公開說明情況並道歉。

  大概不少人都有航班“因天氣原因取消”的記憶,航司因此免責,乘客也無從(cong) 辯駁。但此次“機鬧”事件就發生在乘客眼前,有乘客不予認可航司告知的“天氣原因”而欲選擇訴訟,可以理解。對這場訴訟點讚支持者眾(zhong) 也說明,乘客苦“天氣原因”久矣,迫切需要一份法院的公正裁判,來紓緩蓄積已久對航司的不信任。

  在訴訟之外,航司有義(yi) 務向乘客說明,航班“因天氣原因取消”,具體(ti) 為(wei) 何“天氣”?近兩(liang) 小時的“機鬧”導致航班不能正常起飛,這總是客觀事實。這一延誤與(yu) 航班最終的取消,有無因果關(guan) 係?如果有,這也是“機鬧”涉案人導致的嚴(yan) 重後果之一,航司同樣是受害者,當與(yu) 乘客同聲共氣,合力向“機鬧”涉案人索賠才是正途。

  當然,這建立在航司本身無過錯的情形下。而這起“機鬧”事件之所以熱度居高不下,不僅(jin) 在鬧事者的奇葩操作,也在於(yu) 航司的處置是否拖遝,有必要接受輿論的追問。

  據首都機場公安局發布的警情通報:2023年12月30日23時41分,大興(xing) 機場某出港航班上,一行三名旅客因座位問題與(yu) 航班機組發生糾紛。接警後,民警立即到場處置。通報並未給出接警的具體(ti) 時間,以及民警抵達機艙的具體(ti) 時間,但用了“立即到場”這一措辭,自證出警無耽擱。

  因此,乘客有理由追問的是,航司在與(yu) 鬧事者交涉無果後,是否第一時間報案並請求警方介入處置?

  對“機鬧”的及時處置,不僅(jin) 是依法懲治違法行為(wei) 的需要,更是保障其他乘客正常出行權益的需要。此次航班取消後,乘客紛紛表示損失了後續的酒店、旅行團、門票、車票等費用,甚至還有乘客錯過一年一次的考試。“這些損失誰來承擔?”乘客的這一追問,不應隻停留在情緒宣泄。

  遏製“機鬧”並非無法可依。《治安管理處罰法》《民用航空法》《民用航空安全保衛條例》等,從(cong) 機場到航司、從(cong) 地麵到空中,均對處置“機鬧”行為(wei) 有具體(ti) 規範。各機場、航司也都循此製定了相應規章製度和突發事件預案,以保障航班運行安全和秩序。

  就在半年前,民航局曾啟動“依法整治機鬧行為(wei) 維護航空安全秩序”專(zhuan) 項行動,明確提到要加大整治力度,堅決(jue) 遏製“機鬧”多發態勢,機組及空中安保組要敢於(yu) 出手、及時處置。

  去年7月,民航局也曾披露了一起典型案例:首都機場公安局從(cong) 嚴(yan) 從(cong) 快查處北京至沈陽某趟航班上的一起“機鬧”事件,在機組配合下,其中現場取證環節僅(jin) 用時25分鍾。涉事旅客被帶離後航班起飛,該名旅客被依法處以行政拘留的處罰。這次“機鬧”事件的成功處置,也被認為(wei) 是民航係統深入開展整治“機鬧”專(zhuan) 項行動的有力實踐。

  而對比去年歲末的這起“機鬧”,在臨(lin) 近起飛的航班機艙內(nei) 大鬧近2小時,很難說做到了“敢於(yu) 出手、及時處置”。航司要撇清己方的責任,光有一個(ge) “天氣原因”實難以服眾(zhong) 。

  一個(ge) 航班,遇到“機鬧”仍屬於(yu) 偶發事件,但機組及空中安保組能不能“敢於(yu) 出手、及時處置”,則有賴於(yu) 健全的預案、有效的演練和過硬的素質。

  航班取消,究竟是“機鬧”還是“天氣原因”導致,值得司法追問,其中的法律責任也需厘清。

(責編:陳濛濛)

版權聲明:凡注明“來源:新利平台”或“新利平台文”的所有作品,版權歸高原(北京)文化傳(chuan) 播有限公司。任何媒體(ti) 轉載、摘編、引用,須注明來源新利平台和署著作者名,否則將追究相關(guan) 法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