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加強醫療監督跨部門執法聯動工作的意見》政策解讀
一、出台的背景和意義(yi) 是什麽(me) ?
2023年,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關(guan) 於(yu) 深入推進跨部門綜合監管的指導意見》(國辦發〔2023〕1號),提出深入推進跨部門綜合監管要求,相關(guan) 各部門要主動履職、密切配合,防止出現監管空白,提升監管的精準性和有效性。
在醫療監督執法過程中,加強執法聯動、形成執法合力,是醫療監督執法工作順利開展的重要保障,與(yu) 維護人民群眾(zhong) 健康權益密切相關(guan) 。國家層麵已多次多部門協同開展醫療亂(luan) 象等專(zhuan) 項治理工作,積累了醫療監督領域的執法聯動實踐經驗,地方各部門在聯合執法過程中取得了良好的工作效果,在社會(hui) 層麵也形成了有力震懾。在前期工作基礎上,為(wei) 鞏固醫療監督執法部門協作,形成跨部門聯合監督執法長效機製,嚴(yan) 厲打擊醫療執業(ye) 活動中的違法違規行為(wei) ,規範醫療服務行業(ye) 秩序,保障醫療服務行業(ye) 健康發展,維護人民健康權益,國家衛生健康委聯合中央網信辦等9部門製定了《關(guan) 於(yu) 加強醫療監督跨部門執法聯動工作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
二、《意見》的框架內(nei) 容和特點有哪些?
《意見》圍繞醫療監督跨部門執法聯動的關(guan) 鍵工作,從(cong) 建立工作機製、突出重點執法、創新執法手段等三個(ge) 方麵,作出了具體(ti) 要求。共分三部分十六條:
第一部分是明確執法聯動工作機製。《意見》明確要加強醫療監督執法隊伍建設,建立健全定期會(hui) 商工作機製,建立聯合監督執法工作清單,推進問題線索跨部門聯合處置,建立重大案件督辦機製,加強行政執法與(yu) 刑事司法銜接,建立健全監督執法結果協同運用機製。形成行政-行政、行政-刑事、上下級部門之間的充分聯動。
第二部分是明確執法聯動工作方向。《意見》要求圍繞醫療領域突出問題,聯合開展隨機抽查、專(zhuan) 項整治。明確涉及主要問題的監管部門為(wei) 牽頭部門,牽頭部門和參與(yu) 部門各司其職。明確要規範民營醫院發展,嚴(yan) 厲打擊非法行醫,嚴(yan) 肅查處發布違法醫藥等廣告和有害信息的行為(wei) ,嚴(yan) 厲打擊破壞公平就醫秩序的行為(wei) 。
第三部分是明確執法聯動工作手段。《意見》鼓勵創新賦能推進監督執法信息共享,建設監督執法平台,通過借助大數據、雲(yun) 計算、互聯網、人工智能等新興(xing) 技術,提高醫療執業(ye) 活動監督執法效能及水平,探索應用數據模型建立風險預警機製,強化信用管理和結果應用。
三、如何落實好《意見》提出的任務要求?
各地各部門要將醫療監督跨部門執法聯動工作統籌推進,完善各司其職、各負其責、相互配合、齊抓共管的協同監督執法機製。各部門要增強大局意識,全麵梳理本部門涉及醫療服務監督事項清單,明晰部門監督責任,確保部門間職責的有效銜接,避免出現監督空白和多頭執法,切實提升監督執法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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