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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齡+身高”,兒童火車票或迎雙軌製

發布時間:2022-01-18 10:55:00來源: 法治日報

  《鐵路旅客運輸規程》擬修訂兒(er) 童未滿十四周歲可買(mai) 半價(jia) 票“年齡+身高”,兒(er) 童火車票或迎雙軌製

  “明明還是一個(ge) 孩子,為(wei) 啥需要買(mai) 全價(jia) 票?”1月14日,家住北京市豐(feng) 台區定安裏小區的李梅向《法治日報》記者訴說她的疑惑。去年6月,她給時年12歲的兒(er) 子買(mai) 了半價(jia) 火車票,但乘務員認為(wei) 孩子身高已經超過1.5米,須買(mai) 全價(jia) 票。

  針對這種情況,國家鐵路局正在修訂《鐵路旅客運輸規程》,最新的《鐵路旅客運輸規程(征求意見稿)》(以下簡稱征求意見稿)提出,實行車票實名製的,年滿6周歲且未滿14周歲的兒(er) 童可以購買(mai) 兒(er) 童優(you) 惠票;年滿14周歲的兒(er) 童,應購買(mai) 全價(jia) 票。

  接受記者采訪的專(zhuan) 家認為(wei) ,征求意見稿將創設未成年人購買(mai) 火車票的雙軌製,在原有的“身高標準”基礎上增加了“年齡標準”,會(hui) 更好保護兒(er) 童權益,使兒(er) 童在購買(mai) 火車票時能夠享受到更多的優(you) 惠。

  專(zhuan) 家建議,我國正在起草鐵路運輸條例,可以考慮借鑒《鐵路旅客運輸規程》的相關(guan) 規則,依法規定兒(er) 童票的具體(ti) 標準。

  票價(jia) 優(you) 惠僅(jin) 看身高線 家長困惑兒(er) 童票標準

  雖然時間過去了半年,但李梅提起去年的一次出行經曆時仍是耿耿於(yu) 懷,“我怎麽(me) 會(hui) 為(wei) 了一百多塊錢逃票呀”。

  時間撥回至2021年6月,李梅打算趕在暑假前帶兒(er) 子去山東(dong) 省青島市旅遊,由於(yu) 事情多,她把買(mai) 火車票的事情委托給一位朋友。她的朋友覺得,一個(ge) 12歲的孩子,買(mai) 半價(jia) 票就行。

  乘車當天,李梅和兒(er) 子趕到車站。然而,檢票上車時,工作人員卻把他們(men) 攔住了,理由是她兒(er) 子身高超過1.5米,須購買(mai) 全價(jia) 票。

  退票再買(mai) 票已經來不及了,李梅希望帶孩子先上車。但工作人員堅持孩子持半價(jia) 票不能上車。著急的李梅跟乘務員吵了起來,雖然孩子身高確實超1.5米了,不過也還是12歲的孩子,“為(wei) 什麽(me) 不能買(mai) 半價(jia) 票”?

  眼看要開車了,工作人員同意李梅上車補票。在列車上,李梅找到乘務員給孩子補了票,加上手續費,實際支付的票價(jia) 超過了一張成人票的價(jia) 格。據李梅回憶,補票是小事兒(er) ,但乘務員的表情讓她覺得自己要逃票似的。

  回程的時候,為(wei) 了避免麻煩,李梅直接給兒(er) 子買(mai) 了全價(jia) 票。但在她看來,一個(ge) 12歲的孩子因為(wei) 身高超過1.5米而買(mai) 全價(jia) 票,實在是不合理。

  家住北京市朝陽區方舟苑小區的張月告訴記者,她女兒(er) 去年10歲時身高超過1.5米,坐火車出去旅行時已經需要購買(mai) 全價(jia) 票了。

  發布於(yu) 1997年的現行《鐵路旅客運輸規程》規定:“隨同成年人旅行身高1.2米至1.5米的兒(er) 童,享受半價(jia) 客票、加快票和空調票(以下簡稱兒(er) 童票)。超過1.5米時應買(mai) 全價(jia) 票。每一名成人旅客可免費攜帶一名身高不足1.2米的兒(er) 童,超過一名時,超過的人數應買(mai) 兒(er) 童票。”

  這意味著,近25年來,我國兒(er) 童購買(mai) 火車票的優(you) 惠“身高線”一直停在1.5米,而且是唯一標準。

  擬創設兒(er) 童票雙軌製 保護未成年人的權益

  這種情況或將改變。

  目前,國家鐵路局正在修訂《鐵路旅客運輸規程》。

  根據此前發布的征求意見稿,實行車票實名製的,年滿6周歲且未滿14周歲的兒(er) 童可以購買(mai) 兒(er) 童優(you) 惠票;年滿14周歲的兒(er) 童,應購買(mai) 全價(jia) 票。

  征求意見稿還保留了“身高標準”,即未實行車票實名製的,身高達到1.2米且不足1.5米的兒(er) 童可以購買(mai) 兒(er) 童優(you) 惠票;身高達到1.5米的兒(er) 童,應當購買(mai) 全價(jia) 票。

  北京交通大學法學院教授、北京市交通運輸法學研究會(hui) 副會(hui) 長鄭翔告訴記者,征求意見稿的相關(guan) 表述,意味著將創設未成年人購買(mai) 火車票的雙軌製,在原有的“身高標準”基礎上增加了“年齡標準”,擴大了未成年人購買(mai) 火車票的優(you) 惠範圍,能夠更好地保護未成年人的權益。

  鄭翔說,相對於(yu) 其他國家普遍以12周歲作為(wei) 享受兒(er) 童優(you) 惠票的標準,這種製度設計覆蓋了更多的未成年人。

  北京市人民檢察院第一分院檢察官車明珠多年從(cong) 事未成年人檢察工作。在她看來,征求意見稿的相關(guan) 表述體(ti) 現了國家對未成年人的關(guan) 愛和保護。

  未成年人保護法第四十五條規定:“城市公共交通以及公路、鐵路、水路、航空客運等應當按照有關(guan) 規定對未成年人實施免費或者優(you) 惠票價(jia) 。”

  車明珠表示,規定交通係統應當對未成年人實施免費或者優(you) 惠票價(jia) ,標準和依據的核心是“未成年人”這一特殊群體(ti) 。既然服務的對象是“人”,公共交通係統在確定未成年人票價(jia) 時,就應當體(ti) 現公共政策的統一取向,做到平等和公平。劃定未成年人的標準是年齡,而非身高,因此要達到對人平等且公平的服務標準,當然也應該以年齡作為(wei) 確定票價(jia) 的標準。

  “未成年人依法享有鐵路購票優(you) 惠福利,征求意見稿對兒(er) 童優(you) 惠購票標準的調整,有利於(yu) 未成年人權益保障法律規則體(ti) 係的進一步完備統一。”車明珠說。

  在車明珠看來,隨著我國營養(yang) 、衛生和養(yang) 育水平等方麵的提升,我國兒(er) 童平均身高一直在逐年提升,但購票的“身高”標準是相對穩定的,相對“滯後”於(yu) 我國兒(er) 童的身高發展水平。同時,隨著我國鐵路列車購票實名製、身份證管理製度等製度的完備,在當今技術條件下,公共交通運輸係統以年齡作為(wei) 執行未成年人福利票價(jia) 的標準,已沒有障礙。

  提高兒(er) 童票身高標準 增設多樣化票價(jia) 體(ti) 係

  根據國家衛健委2018年6月發布的《7歲~18歲兒(er) 童青少年身高發育等級評價(jia) 》,我國14歲男童身高中位數是165.63厘米、14歲女童身高中位數是157.78厘米。

  鄭翔分析認為(wei) ,這意味著如果按照1.5米的標準,實踐中可能會(hui) 有大量未滿14歲但身高超過1.5米的兒(er) 童,在購買(mai) 非實名製車票時,享受不到兒(er) 童票優(you) 惠。

  張月說,她女兒(er) 今年上小學5年級,身高接近1.6米,還不是班裏最高的學生,班裏一半的同學身高超過1.5米。

  在鄭翔看來,以年齡為(wei) 標準,有利於(yu) 準確判斷兒(er) 童的身份。以身高為(wei) 標準,在購買(mai) 車票時,則比較顯而易見,讓沒有辦理身份證件的兒(er) 童也能較好地享受優(you) 惠。

  她認為(wei) ,需要考慮鐵路客流量大,服務範圍廣泛的特點,在一定範圍內(nei) 采用比較簡單明確的身高標準還是具有現實意義(yi) 的。“考慮到現在兒(er) 童身高普遍較高的情況,建議提高兒(er) 童購票身高標準。”

  車明珠則認為(wei) ,以年齡作為(wei) 兒(er) 童購票優(you) 惠標準,在操作上隻需要購票時一步驗證,省去了現場查驗身高的繁瑣和不確定性,對於(yu) 購票家長來說更為(wei) 簡單、便捷。同時建議相關(guan) 部門能夠出台更便捷的驗票措施和流程,避免兒(er) 童無身份證等可能帶來的不便捷。

  除此之外,鄭翔還建議增設火車青年票、家庭票等優(you) 惠票種。“很多國家在火車票購買(mai) 中都會(hui) 設定青少年票(通常是對22歲以下的青年,給予70%的折扣)和家庭票(對父母同時和多個(ge) 兒(er) 童一起出行,可以購買(mai) 套票)的選擇,多樣化的票價(jia) 體(ti) 係更人性化,也可以減少兒(er) 童養(yang) 育成本。”

  2019年7月,國家鐵路局根據全國人大常委會(hui) 立法規劃,起草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鐵路法(修訂草案)》(征求意見稿),向社會(hui) 公開征求意見。

  2021年3月,交通運輸部發布消息稱,其當年研究起草、適時報審的立法項目包括“鐵路運輸條例”,由國家鐵路局負責起草。

  鄭翔告訴記者,從(cong) 現在的情況來看,《中華人民共和國鐵路法(修訂草案)》的征求意見稿中沒有對具體(ti) 的車票優(you) 惠條件作出明確規定。《鐵路旅客運輸規程》修訂完成並試行一段時間後,通過觀察實踐中有沒有新問題出現,可以考慮將相關(guan) 規則寫(xie) 入正在起草中的“鐵路運輸條例”,上升到更高層級的立法中。(文中李梅張月均為(wei) 化名)(記者 陳磊 見習(xi) 記者 孫天驕)

(責編: 李雨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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