駕駛證“買分賣分”須嚴管(來論)
今年4月1日起,新製定的《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wei) 記分管理辦法》正式施行。新規對買(mai) 分賣分以及組織他人實施買(mai) 分賣分牟取經濟利益的行為(wei) 明確了相應責任。這是對記分管理辦法的完善和優(you) 化,也意味著組織、介紹買(mai) 分賣分將被依法打擊。
記分製度是提升機動車駕駛人交通安全意識、減少道路交通事故的重要手段。“雇人代責”的行為(wei) ,使本應受罰的人免於(yu) 或減輕受罰,使應有的懲戒措施沒有落到實處,弱化了記分製度的教育引導功能。同時,買(mai) 分賣分催生灰色產(chan) 業(ye) 鏈,容易滋生腐敗行為(wei) 。新規對買(mai) 分賣分行為(wei) 的買(mai) 方、賣方和組織方的處罰措施,均作出明確規定,壓縮了相關(guan) 違法行為(wei) 的生存空間,有利於(yu) 維護法律權威、保障交通安全。
法立如山,貴在必行。從(cong) 源頭減少買(mai) 分賣分行為(wei) ,需要交通管理部門加強監管、嚴(yan) 格執法,真正斬斷相關(guan) 利益鏈條;還需要廣大群眾(zhong) 意識到相關(guan) 行為(wei) 的危害性,從(cong) 自己做起,嚴(yan) 格遵法守規,安全駕駛、文明駕駛。不斷提高法律素養(yang) 和交通安全意識,並將之內(nei) 化於(yu) 心、外化於(yu) 行,我們(men) 就能守護交通安全、涵養(yang) 出行文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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