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促進城鄉融合發展 增強縣域對鄉村輻射帶動能力

發布時間:2022-05-31 10:04:00來源: 中國經濟網

  原標題:增強縣域對鄉(xiang) 村輻射帶動能力

  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日前印發《關(guan) 於(yu) 推進以縣城為(wei) 重要載體(ti) 的城鎮化建設的意見》,強調以縣域為(wei) 基本單元推進城鄉(xiang) 融合發展。這一重要表述,對於(yu) 促進城鄉(xiang) 融合高質量發展,發揮縣城連接城市、服務鄉(xiang) 村作用,增強對鄉(xiang) 村的輻射帶動能力等方麵具有重要意義(yi) 。

  縣城是我國城鎮體(ti) 係的重要組成部分,是城鄉(xiang) 融合發展的關(guan) 鍵支撐,對促進新型城鎮化建設、構建新型工農(nong) 城鄉(xiang) 關(guan) 係具有重要意義(yi) 。黨(dang) 的十八大以來,我國城鄉(xiang) 融合發展的質量與(yu) 效益均有所提升,但城鄉(xiang) 發展不平衡和農(nong) 村發展不充分的問題仍然存在。一是城鄉(xiang) 居民收入仍舊存在一定差距。由於(yu) 農(nong) 村居民平均收入基數不高,使得近年來農(nong) 村居民收入結構依然需要優(you) 化,收入水平需要提升。二是城鄉(xiang) 公共服務存在一定的提升空間,在基礎設施建設、子女教育、醫療保障、居住環境、公共服務等方麵的水平參差不齊。三是我國農(nong) 村在生產(chan) 條件、要素流通等方麵仍存在短板,一二三產(chan) 業(ye) 融合有待提高。四是我國縣域勞動力、土地和資本等經濟要素利用不充分,一些在城鎮生活的新市民尚未享受到均等的城市公共服務。

  要進一步以縣域為(wei) 基本單元推進城鄉(xiang) 融合發展,就必須將城鎮化的重心置於(yu) 縣域特別是縣城的位置,統籌城鄉(xiang) 資本、資產(chan) 與(yu) 資源,不斷提升新型城鎮化發展的質量。

  其一,要充分利用好“人”這一城鎮化最寶貴的資源。進一步深化改革,著力解決(jue) 進不了“城”和回不了“鄉(xiang) ”的問題。對於(yu) 城鄉(xiang) 要素雙向自由流動的堵點障礙,應落實有利於(yu) 農(nong) 業(ye) 轉移人口市民化機製的製度安排,促進城鄉(xiang) 居民雙向流動。鼓勵和支持農(nong) 民工向技術性崗位轉移,按照市場需要開展分類與(yu) 分層的多樣化職業(ye) 技能培訓,提高在縣城就業(ye) 的便利度和穩定性。

  其二,要進一步推動城鄉(xiang) 基礎設施一體(ti) 化和公共服務均等化。善用“加減乘除”,發揮國有資本引導作用,以財政資金為(wei) 基礎,撬動更多社會(hui) 資本投入,著力解決(jue) “錢從(cong) 哪裏來”的問題。支持縣級財政統籌轉移支付,推動財政資金使用量質雙提升,堅決(jue) 落實政府過緊日子的要求,建立健全厲行節約長效機製。發揮財政引導金融作用,科學推動政府產(chan) 業(ye) 基金發展,支持促進企業(ye) 融資獎勵和政府性融資擔保機構發展,增強縣域經濟活力。穩定既有債(zhai) 務規模,通過置換等方式降低帶息負債(zhai) 比例和成本。

  其三,要注重產(chan) 業(ye) 發展,使其成為(wei) 城鄉(xiang) 融合可持續發展的重要支撐和內(nei) 生動力。通過深化改革和引入市場機製,盤活縣域資產(chan) ,著力破解資產(chan) 利用效率不高的問題。完善農(nong) 村承包地“三權分置”製度,進一步放活土地經營權和宅基地使用權,千方百計增加農(nong) 民收入。多措並舉(ju) 處置和盤活存量資產(chan) ,因地製宜發展特色產(chan) 業(ye) ,拓寬農(nong) 民就業(ye) 渠道,提升經濟發展承載力和支撐力。(餘(yu) 婧)

(責編: 李雨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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