賈康:更好發揮地方專項債功效
日前國務院印發《紮實穩住經濟的一攬子政策措施》,指出要“加快地方政府專(zhuan) 項債(zhai) 券發行使用並擴大支持範圍”,規定在6月底前基本發行完畢今年已下達的3.45萬(wan) 億(yi) 元專(zhuan) 項債(zhai) 券,並力爭(zheng) 在8月底前基本使用完畢。這一舉(ju) 措,形成了清晰的工作進度時間表,對於(yu) 更好發揮地方政府專(zhuan) 項債(zhai) 的功效,進一步明確了目標和方向。
地方政府專(zhuan) 項債(zhai) ,是我國經濟社會(hui) 發展過程中形成的一種地方建設公債(zhai) 籌資機製。2014年預算法修訂後,我國地方政府債(zhai) 券發行取得了一定發展,形成了一般債(zhai) 與(yu) 專(zhuan) 項債(zhai) 的債(zhai) 券種類。前者的資金用途,在發債(zhai) 時並不直接對應具體(ti) 的公益性建設項目,可在籌得資金後納入地方財政預算,在統籌安排層麵具有相應的靈活性;後者則直接對應特定的具體(ti) 建設項目,納入地方財政的政府性基金預算中管理。在還本付息方麵,原則上對應於(yu) 支持建設項目竣工交付使用後產(chan) 生的現金流,以作為(wei) 還債(zhai) 的資金來源。作為(wei) 一種有用的政策調節工具,地方政府專(zhuan) 項債(zhai) 可以使地方政府在對接市場機製的過程中,合理籌集建設資金後,迅速投入相關(guan) 的政府投資建設項目,同時在通過政府投資擴大內(nei) 需、調節宏觀總量的過程中,起到增強基礎設施投資建設、優(you) 化區域經濟結構布局等方麵的功能。
此次發布的《措施》,在發揮地方政府專(zhuan) 項債(zhai) 功效方麵,意在提升今年專(zhuan) 項債(zhai) 發行任務的最大功能,盡快體(ti) 現社會(hui) 固定資產(chan) 投資的擴張作用,提升經濟景氣水平;與(yu) 此同時,在已確定的交通基礎設施、能源、保障性安居工程等9大領域建設項目任務的基礎上,適當擴大資金支持領域,優(you) 先考慮與(yu) 構建數字經濟發展硬件支撐條件緊密相關(guan) 的新基建項目,以及與(yu) “雙碳”目標緊密結合的新能源項目。
《措施》還明確要求財政部門會(hui) 同中國人民銀行、銀保監會(hui) ,在依法合規、風險可控的前提下,引導商業(ye) 銀行對符合條件的專(zhuan) 項債(zhai) 券項目建設主體(ti) 提供配套融資支持,做好信貸資金和專(zhuan) 項債(zhai) 資金的有效銜接。此舉(ju) 意味著,地方政府專(zhuan) 項債(zhai) 資金的使用將充分考慮結合商業(ye) 金融體(ti) 係內(nei) 的可調動資金,使建設項目的資金支持得到進一步加強,綜合績效更為(wei) 顯著。不難發現,地方專(zhuan) 項債(zhai) 在我國將更多更好地發揮作用,在項目建設、片區開發的創新發展中形成相得益彰的效果,由此使我國經濟運行中總量、結構雙維度的正麵效應更好地疊加,支持國民經濟大盤的穩定和經濟社會(hui) 的高質量發展。
有關(guan) 部門要認真抓好地方政府專(zhuan) 項債(zhai) 項目的相關(guan) 國土開發規劃,開展對各個(ge) 項目的可行性研究,以及規範化、專(zhuan) 業(ye) 化項目建設的高質量管理。在事前、事中和事後,應組織高水平的績效評估與(yu) 審計,爭(zheng) 取實施效果的最優(you) 化。
(本文來源:經濟日報 作者:中國財政科學研究院研究員、華夏新供給經濟學研究院創始院長 賈 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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