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未成年人醫美就要按下“監護鍵”
未經監護人同意,不得向未成年人提供“醫美”服務;網絡產(chan) 品和服務應有“防沉迷”功能;學校應當防控校園欺淩……北京市十五屆人大常委會(hui) 第四十五次會(hui) 議,對《北京市未成年人保護條例(修訂草案)》進行一審。記者注意到,對於(yu) 社會(hui) 關(guan) 注度極高的校園欺淩、網絡沉迷、未成年人醫美等熱點問題,修訂草案的相關(guan) 條款均予以回應。(據11月24日《北京日報》報道)
愛美之心,人皆有之。如今,願意通過人工手段提高顏值的人越來越多,年齡也越來越小,甚至不乏很多未成年人。2019年發布的《中國醫美行業(ye) 白皮書(shu) 》顯示,中國醫美消費者中,18—19歲的青少年占比達15.48%。而高考結束後的6月和7月是手術類項目消費高峰期。可見,越來越多未成年人加入了醫美整容的“大軍(jun) ”,醫美低齡化趨勢愈演愈烈。基於(yu) 此,北京通過地方立法明確,未經監護人同意,不得向未成年人提供醫美服務,顯然具有示範意義(yi) 。
不可否認,針對醫美低齡化現象,專(zhuan) 家和民眾(zhong) 均表示了擔憂。一方麵,未成年人還在發育階段,盲目整形容易造成身體(ti) 損傷(shang) ;另一方麵,大多未成年人心智尚未成熟,對審美很難有清晰的認知,加之易受引誘、容易跟風,可能會(hui) 出現衝(chong) 動整容的情況。所以,對於(yu) 人的容貌,不宜過早地人為(wei) 改變。特別是在未成年人保護工作中,針對醫美低齡化現象,應該采取有效措施,加以規製、教育和引導。
從(cong) 目前來看,在我國法律法規對未成年人整形問題並沒有作出特別規定。為(wei) 此,2019年,有全國人大代表針對未成年人整容現象,呼籲法律應跟上監管步伐,對未成年人整容情形作出明確規定。除了因為(wei) 先天性缺陷等原因進行的醫療整容,嚴(yan) 禁對未成年人進行美容整形。同時,要明確未成年人的監護人、整形美容機構的法律責任,對於(yu) 違反法律規定的行為(wei) 進行嚴(yan) 厲處罰。
事實上,一些地方已通過立法形式,向未成年人醫美整形說“不”。如《廣州市未成年人保護規定(草案)》規定“禁止為(wei) 未成年人進行純粹美容性質的整形手術和紋身”,給出的理由是:一方麵,手術對青少年的身體(ti) 造成不利影響;另一方麵,這容易導致未成年人自身的人生觀和價(jia) 值觀異態扭曲。
可見,遏製醫美低齡化,依法監管亟須常態化。從(cong) 保護未成年人的角度,對未成年人整形作出相應的限製,如更嚴(yan) 格的程序、更明晰的責任等,應該盡早提上立法日程。除了立法規製之外,未成年人“醫美熱”的問題,需要國家、社會(hui) 、學校和家庭共同努力解決(jue) ,各個(ge) 主體(ti) 要有使命感、責任感。比如,整形是涉及人身權利的決(jue) 定,不同於(yu) 其他純財產(chan) 權利的決(jue) 定,家長在這方麵的決(jue) 定權應受到限製;又如,醫美行業(ye) 要加強行業(ye) 自律,不向未成年人投放醫美廣告等。(汪昌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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