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科書式扶人”是誰的悲哀
作者:趙誌疆
近日,在上海市浦東(dong) 新區雲(yun) 山路上,上班途中的畢坤看到有老人趴倒在地,身體(ti) 打顫抽動,一直喊救命,但無人施救。一番猶豫後,畢坤決(jue) 定上前將老人扶起,他請路人幫忙拍下視頻,“當作證據,擔心有被訛的風險。”畢坤的舉(ju) 動引起了輿論廣泛熱議。
麵對倒在地上的陌生人,“扶不扶”越來越像是一道令人困惑而糾結的選擇題:視而不見於(yu) 心不忍,出手相助又怕惹火上身。實際上,在畢坤攙扶老人之前,不少路人已經用行動作出了各自的選擇,由此也使畢坤的熱心相助顯得彌足珍貴。
盡管如此,相關(guan) 視頻在網上發布後依然引發激烈討論。在不少網友稱讚畢坤好心的同時,也有網友圍繞“該不該扶”“該不該拍視頻”發表觀點。有人提出:“如果攙扶不當,可能會(hui) 造成二次傷(shang) 害。”有人嗬斥:“你以為(wei) 不是你推的就行了嗎,將來老人身體(ti) 有什麽(me) 問題,都是你不適當扶起造成的。”還有人質疑:“當扶起摔倒的人需要拍視頻,還被稱為(wei) 教科書(shu) 式扶人,這不是一種悲哀嗎?”
“扶不扶”的難題由來已久,耳聞目睹了太多由此引發的糾紛,越來越多的人習(xi) 慣於(yu) 避而遠之。畢坤的舉(ju) 動不僅(jin) 讓人看到了“教科書(shu) 式扶人”,而且提供了一種反思視角——當拍視頻留證都要麵對責難,想要心無旁騖地救助老人談何容易?
救人始終是第一選擇。麵對急需救助的老人,誰能預料到後續可能發生的一係列問題?如果拍視頻取證也能成為(wei) 遭受質疑的理由,對倒地老人視而不見將成為(wei) 避免麻煩的唯一選擇,這難道是公眾(zhong) 所希望看到的結局嗎?
實際上,在一係列質疑聲中,最發人深省的是這一句:“當扶起摔倒的人需要拍視頻,還被稱為(wei) 教科書(shu) 式扶人,這不是一種悲哀嗎?”從(cong) 某種意義(yi) 上說,“教科書(shu) 式扶人”確實是種悲哀,但這種悲哀顯然不是某一個(ge) 人錯誤,而是一種社會(hui) 風氣的折射。
《民法典》規定,因自願實施緊急救助行為(wei) 造成受助人損害的,救助人不承擔民事責任。這旨在從(cong) 立法層麵打消“扶不扶”的顧慮,但現實生活中,依然有人“擔心有被訛的風險”而更願意自我取證。由此足以看出,法律的善意仍需假以時日才能真正走進公共生活,在“揚善”的同時,“懲惡”同樣不可或缺——隻有掃除救人者的後顧之憂,才能使人更加心無旁騖地施展救助,而不必瞻前顧後畏手畏腳。
值得一提的是,對於(yu) 挺身而出的善行,不妨多一些體(ti) 諒和鼓勵,少一些苛責和非議。麵對“教科書(shu) 式扶人”,真正值得反思的是我們(men) 能否樂(le) 於(yu) 並善於(yu) 救助他人,而不是吹毛求疵橫加指責。(趙誌疆)
版權聲明:凡注明“來源:新利平台”或“新利平台文”的所有作品,版權歸高原(北京)文化傳(chuan) 播有限公司。任何媒體(ti) 轉載、摘編、引用,須注明來源新利平台和署著作者名,否則將追究相關(guan) 法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