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利平台 > 即時新聞 > 時政

補齊女職工權益保障短板 進一步減輕女職工的生育之憂

發布時間:2023-03-07 10:46:00來源: 工人日報

  進一步減輕女職工的生育之憂

  “我們(men) 單位沒有母嬰室,隻能帶著裝備四處‘打遊擊’,真是辛苦又心酸。”據《工人日報》報道,近期,有一些職場“背奶媽媽”有類似“抱怨”。

  生育和養(yang) 育是職場女性無法回避的話題。這位新手媽媽道出了自己的艱難,而現實中女職工可能遇到的煩心事或許不止這一樁——我國法律明令禁止在招聘打探求職者婚育狀況,但諸如“結婚了嗎?打算什麽(me) 時候結婚?”“有孩子嗎?”“要二胎嗎?”“準備什麽(me) 時候生?”這些本屬個(ge) 人隱私問題,常被擺在桌麵上討論;工作幾年後,生育給事業(ye) 按下“暫停鍵”,一些女職工因此麵臨(lin) 飯碗不保或調崗降薪;重返崗位之後,哺乳期內(nei) 法定的每天一小時哺乳時間可能被工作擠占,如果決(jue) 定成為(wei) “背奶媽媽”,也可能經曆一段艱難的時光……

  這些都折射出,對女職工相關(guan) 權益的保障工作還有待進一步加強——例如,隨著母乳科學喂養(yang) 成為(wei) 共識,“背奶媽媽”群體(ti) 有所壯大,但一些企業(ye) 的母嬰設施仍顯不足甚至基本沒有。再如,各地相繼修訂人口與(yu) 計生條例,延長生育假、增設育兒(er) 假後,因假期增加的用工成本尚未得到合理分擔,以至於(yu) 不少企業(ye) 積極性不高……如何減輕、緩解女職工的生育之憂、養(yang) 育之憂,是一個(ge) 現實且迫切的問題。

  補齊女職工權益保障的短板,需要政策層麵的引導和規範。比如,針對各類假期權益,各地有關(guan) 部門在推出倡導性政策的基礎上,要進一步形成明確清晰的規範和罰則;要進一步加強母嬰設施的建設;要分攤家庭的生育成本,完善普惠托育服務體(ti) 係,倡導彈性工作時間,等等。

  育兒(er) 不應是母親(qin) 一個(ge) 人的事情,近年來,這樣的認知逐漸成為(wei) 共識。一些地區也探索增設了男性生育假、育兒(er) 假。這種變化令人欣喜,長期來看,也有利於(yu) 強化父母雙方共同育兒(er) 的理念、減少職場的性別歧視。

  建章立製之外,用人單位是相關(guan) 政策的落實主體(ti) 。企業(ye) 不積極,一方麵是基於(yu) “錢”的困擾,另一方麵是女性休產(chan) 假帶來的職位空缺對企業(ye) 生產(chan) 經營可能造成的影響。以各類假期為(wei) 例,除了產(chan) 假之外,生育假、育兒(er) 假期間的工資、津貼多由用人單位承擔,這不免有“政府請客,企業(ye) 買(mai) 單”之嫌。而諸多中小企業(ye) 由於(yu) 家底單薄、經營麵臨(lin) 困難等因素,難免對人力資源的投入產(chan) 出計算得更為(wei) 精細。

  因此,相關(guan) 部門應考慮通過補貼、稅收優(you) 惠等措施,減輕企業(ye) 雇傭(yong) 女職工的顧慮。同時,探索構建生育成本分擔機製。比如,有專(zhuan) 家建議可以引入社會(hui) 力量,拓寬生育保險基金的籌資渠道,擴大基金規模。較為(wei) 理想的狀態是,不僅(jin) 用以支付產(chan) 假,也逐步覆蓋生育假、育兒(er) 假的工資待遇,切實緩解企業(ye) 的困境。

  在這個(ge) 問題上,用人單位也不能過於(yu) 短視。要意識到,主動作為(wei) ,消除女職工的後顧之憂,有利於(yu) 員工隊伍的穩定,有利於(yu) 勞動關(guan) 係和諧,進而有利於(yu) 企業(ye) 的長期健康發展。

  毫無疑問,對待女性的態度是衡量一個(ge) 社會(hui) 文明程度的重要標尺。當生娃和事業(ye) 不再是一道單選題,會(hui) 進一步提升適齡人群結婚生育的意願,也會(hui) 讓更多職場女性輕裝上陣、勇敢追夢,這也是建立生育友好型社會(hui) 的題中應有之義(yi) 。

  陳曦

(責編:李雨潼)

版權聲明:凡注明“來源:新利平台”或“新利平台文”的所有作品,版權歸高原(北京)文化傳(chuan) 播有限公司。任何媒體(ti) 轉載、摘編、引用,須注明來源新利平台和署著作者名,否則將追究相關(guan) 法律責任。